哈罗德·J.伯尔曼(Harold J.Berman,1918~2007),伯尔曼是当代美国*具世界影响力的法学家之一,世界知名的比较法学家、国际法学家、法史学家、社会主义法专家,以及法与宗教关系领域*著名的先驱人物。他对中国当代法学界也产生过重大影响,是中国法学界比较熟悉的外国法学家。代表著作有《法律与革命:西方法律传统的形成》《法律与革命:新教改革对西方法律传统的影响》《法律与宗教》。
《天下·博观·法律与革命(第一卷):西方法律传统的形成》讲述的是下面的历史:曾经有一种称做“西方的”文明;这种文明发展出了独特的“法律的”制度、价值和概念;这些西方的法律制度、价值和概念被有意识地世代相传数个世纪,由此而开始形成一种“传统”;西方法律传统产生于一次“革命”,它在后来数个世纪的过程中被革命周期性地打断和改造;在20世纪,西方法律传统的革命危机比历史上任何其他时期都要大,某些人相信这种危机实质上已导致了这种传统的终结。
作为本学期元典研读的首次收官,伯尔曼的这本《法律与革命》第一卷,无论是智识性和思辨性,还是信息量和震撼感,都属近来少有的。上次给我如此感悟的还是一年多前,读德沃金的遗著《没有上帝的宗教》。有趣的是,这两本在内容上都涉及宗教与信仰,但深层的学术脉络和观念取向...
评分作为本学期元典研读的首次收官,伯尔曼的这本《法律与革命》第一卷,无论是智识性和思辨性,还是信息量和震撼感,都属近来少有的。上次给我如此感悟的还是一年多前,读德沃金的遗著《没有上帝的宗教》。有趣的是,这两本在内容上都涉及宗教与信仰,但深层的学术脉络和观念取向...
评分【作者简介】陈景良,男,1958年12月出生,河南鹿邑人。1983年毕业于吉林大学法律系获法学士学位;1987年毕业于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获法学硕士学位;1996年毕业于中国政法大学,获法学博士学位。曾任河南大学法学院院长,现为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社会和学术...
评分对于贺卫方和张志铭两位的翻译,我只能说的敬佩,在文中可以很顺畅,甚至是幽默、紧张的看到权利与法律的互动的过程,看到历史的时光的流转。 至于另外两位,呵呵,不说了,翻译的是在的绕口。
评分孙怀亮,曲阜师范大学法学院教师。 摘要:总地来说,尽管伯尔曼提及到了二元权威(dual authority)体系并将其作为了分析格里高利改革以来中世纪法制史的一个核心线索,但却并未明确提及它们实际上也是二元主权(dual sovereignty)体系。伯尔曼这一做法当然并不错误,但理论上...
西方的法律是:Rule of Law ; 超越马克思,超越韦伯。
评分?啊
评分读了近一个月,教皇革命和教会法印象深刻,尾论“超越马克思,超越韦伯”感触颇深,以及贺卫方翻的太棒了。
评分当过去不再照亮未来,精神将行走在黑暗中。——托克维尔
评分读不完了,放弃了,不过质量还不错,作者有自己的个性,不是法学专业的,看得有点多余,主要是解释社会法律规范的种种来源,最后的“超越马克思与韦伯”可以重点看,那是作者法律社会学的精髓
本站所有内容均为互联网搜索引擎提供的公开搜索信息,本站不存储任何数据与内容,任何内容与数据均与本站无关,如有需要请联系相关搜索引擎包括但不限于百度,google,bing,sogou 等
© 2025 qciss.net All Rights Reserved. 小哈图书下载中心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