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雅,还是俗:论美国文化艺术等级的发端》由美国著名历史学家劳伦斯•莱文在哈佛大学1986年美国文明史专业老威廉•E. 梅西讲座的演讲稿基础上撰写而成,论述时间集中在美国独立后至20世纪初的一百多年里。莱文启用大量有说服力的史实,通过阐述莎士比亚戏剧是19世纪美国通俗文化的一部分,以及交响乐在美国确立高雅地位的过程,阐明了通俗文化向高雅文化转变的背景与条件。
劳伦斯•W. 莱文(1933—2006)
毕业于纽约城市学院,后在哥伦比亚大学获得历史学硕士和博士学位。曾任教于普林斯顿大学、加州大学伯克利分校和乔治•梅森大学,1985年入选美国艺术与科学学院院士,1992至1993年任美国历史学会主席。以美国多元文化为研究中心,美国黑人文化和社会思潮为主要研究对象,用史实依据倡导大众在历史学研究中的观点。著述广泛,曾获麦克阿瑟基金会天才奖、古根海姆纪念基金会颁发的杰出人物奖、美国历史研究会颁发的杰出人物奖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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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本书真是让人眼前一亮,完全超出了我对一本“探讨美学”的著作的固有印象。它没有那种高高在上、故作深奥的学者腔调,反而像一位学识渊博又风趣幽默的老朋友,拉着你坐在街角的咖啡馆里,一边品着浓郁的咖啡,一边聊着那些我们日常生活中再熟悉不过却又常常忽略的“美与丑”的界限。作者的笔触极其细腻,能从最寻常的物件——比如一个路边摊的招牌设计,或者邻居阳台上那盆开得过于热烈的月季——中挖掘出深刻的文化和社会意涵。我特别欣赏它在举例时的那种毫不留情的犀利,毫不避讳地指出那些被大众盲目追捧的“潮流”背后可能存在的审美贫瘠。读完之后,我发现自己看世界的角度都变了,走在街上,我会不自觉地开始分析那些建筑的比例是否和谐,或者一件衣服的颜色搭配是否冲突。这本书没有给我标准答案,而是给了我一把可以自行丈量万物的尺子,让我开始真正思考自己心底深处对“雅”与“俗”的真正偏爱,而不是被外界的喧嚣所裹挟。这种启发性的阅读体验,才是阅读的真正乐趣所在。
评分说实话,这本书的阅读体验有些“烧脑”,它不是那种读完会让人心情愉悦、只想点赞推荐的轻松读物,更像是一场对自身认知体系的持续挑战。作者的行文节奏非常快,逻辑链条环环相扣,如果你稍不留神,可能就会跟不上他从一个看似毫不相关的例子跳跃到另一个更宏大的理论建构。我感觉自己像是在攀登一座知识的阶梯,每一步都需要集中全部的注意力去理解脚下的立足点。有些章节涉及的艺术史和哲学概念相当深奥,即使我不得不停下来查阅一些背景资料,但那种探索未知的乐趣是无可替代的。这本书的价值不在于提供轻松的娱乐,而在于它提供了一种智力上的密度和深度。它迫使你直面那些关于品味、阶层、身份认同等敏感话题,不留情面地展示了“雅”与“俗”是如何交织在一起,共同构筑了我们这个复杂的世界。对于追求硬核思考和深度文本的读者来说,这本书绝对是一场精神上的酣畅淋漓的“大汗淋漓”。
评分这本书给我的感觉是,它仿佛是一部精心编排的默剧,作者用文字构建了一个无声的剧场,而我们这些读者,就是台下的观众,但我们又不仅仅是观众,我们还是演员。作者通过对生活中那些微妙的审美差异的描摹,不动声色地将我们代入到不同的角色中去体验“雅”的矜持与“俗”的热烈。我最欣赏的是它对“真诚”的推崇。作者似乎在暗示,无论我们追求的是庙堂之上的清雅,还是市井之间的烟火气,只要是发自内心的、不矫揉造作的表达,就具有一种天然的力量,这比刻意去模仿某种“高级感”要迷人得多。这本书的语言本身就充满了矛盾的美感,它既有古典文学的韵味,又不乏现代网络语言的机敏和讽刺,这种混搭没有显得突兀,反而形成了一种独特的叙事张力,让我体验到了语言形式本身的美学可能性。
评分我承认,我带着一种近乎审判的挑剔心态去翻开这本书的,毕竟“雅俗之辩”这个主题太容易落入陈词滥调的窠臼。然而,出乎意料的是,这本书的论证过程如同精密的手术刀,冷静而精准地剖开了许多我们习以为常的文化现象。它的语言风格是极具张力的,时而如同一位严厉的批评家,毫不留情地撕开那些华丽辞藻下的空洞;时而又像一位慈悲的哲人,试图理解那些看似“俗气”的选择背后,隐藏着的朴素的生活愿望和人性需求。我尤其喜欢作者对历史语境的强调,他提醒我们,今天的“雅”可能就是明天的“俗”,反之亦然。这种动态的、流动的视角,极大地拓展了我对传统美学观念的理解。阅读过程中,我的思绪被反复拉扯,一会儿为作者的洞察力而击节赞叹,一会儿又为自己过去对某些事物的简单判断而感到羞愧。这本书与其说是在界定美丑,不如说是在构建一个思考如何“有尊严地去审美”的框架,非常值得那些自诩有品位,却又时常感到迷茫的读者深思。
评分读完此书,我的第一反应是,这完全颠覆了我对“审美教育”的全部想象。它没有那些老生常谈的“如何培养高雅情趣”的说教,而是从社会学的角度,极其冷静地分析了“雅”是如何被建构为一种文化资本,而“俗”又是如何被排斥,但又以一种地下力量顽强地存在着。作者的叙事风格充满了观察者的距离感,像一位人类学家在研究一个奇特的部落文化,对每一个仪式和禁忌都进行了细致的记录,但又保持着一种微妙的同情。我尤其喜欢其中对于“品味”的“身份象征”属性的解构,它让我们明白,很多时候我们认为的“好品味”,其实只是一种符合特定群体规范的“入场券”。这本书的结构非常巧妙,不是线性展开,而是像一个不断自我回溯的螺旋,每一次重复都能带来新的理解层次。它提供给读者的,不是一套可以套用的审美公式,而是一套可以用来解构和质疑现有美学体系的思维工具,非常适合那些厌倦了表面文章、渴望触及事物本质的读者。
评分细节丰富的艺术社会史研究,对“经典化”的过程抽丝剥茧。就是写得有点乱,可能因为是讲稿的关系没有分节,有时读起来累。莎剧那章最好。
评分方法论案例。什么样的文本才能说是大众的?可以喜剧化的。
评分当人聚集而成的共同体扩大到一定数量的时候,随着人群或者阶层的分离,不管是经济上、权力上或者即便是审美口味上,共同体都将瓦解,有效的对话将越来越难发生,各群体从思想到语言上的鸿沟将不可填补。在早期的雅典、帝制前的罗马或美国,民众即便收入有差距仍然可以在同一个场地欣赏戏剧或是讨论国事并彼此容忍,以狂热的爱国心发出同样的声音,因为雅典的公民或美国人是人们心中最重要的身份及自我认同,穷人富人种族等等观念尚未抬头,但这光景早晚会一去不复返,并随着像凯撒被刺或阿斯特.普莱斯歌剧院骚扰这样的事件分崩离析。 骚乱发生在1849年,而仅仅到了1881年,据英国来访者的观察,美国观众已经被驯化了。
评分讲史实太多,理论论证太少
评分大众文化如何在社会建构的过程中蜕变成精英文化,本书给了我们非常详实的梳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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