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体描述
《证券法学(第3版)》新版一是因为出版社将对本系列教材的封面设计做全面的改动,希望各作者重新修订;二是因为自第二版到现在已经过去5年,按常规也该有所更新。但是因为2005年《公司法》和《证券法》大修改之后没有再修改过,所以第三版在第二版的基础上并无大的改动,不涉及理论体系。主要是订正一些打印错误、修改一些字句、补充一些案例、更新一些中国证监会的行政规章(这些规章变化频繁,难以紧跟)。这些修修补补的工作,在第二版初印之后,第二次和第三次重印时都在做,这次继续做,积少成多,总共修改也达数百处。因此,如果拿这第三版初印与第二版初印相比较,还是有些差别的。
作者简介
朱锦清,男,1956年4月出生。1984年3月至1987年8月,在北京大学法律系任教,为系里开创了农业法课程。1986年提为法学讲师。1987年8月至1993年8月,在美国读书,先后取得明尼苏达大学、耶鲁大学和纽约大学法学院的法学硕士学位;访问过密西根大学和哈佛大学等法学院;先后四个暑假在丹佛、纽约和华盛顿特区的多家律师事务所工作,从事公司与诉讼实践。1990年,因写作比赛获胜而荣任纽约大学《国际法与国际政治》杂志编辑;1991年春,进入该校的法学博士(S.J.D.)计划。1993年9月至1994年8月,在美国新泽西联邦地区法院担任法官文书,起草了大量判词。这些判词已经成为美国判例法的有机组成部分。1994年9月至1995年8月,从事诉讼实践,多次出庭,与美国一流的律师唇枪舌剑、针锋相对,从不示弱。1995年9月至1997年10月,在华尔街律师事务所sullivan&cromwell的公司部当律师。1996年2月,被纽约州法院正式接纳为该州律师,而后任美国全国律师协会官员。1998年3月至今,在浙江工商大学(原杭州商学院)担任公司法、证券法、企业法、破产法、票据法、美国法律制度(英文)和美国公司法(英文)的教学工作。2002年提为法学副教授。
目录信息
第一节 股票
第二节 公司债券
第三节 投资基金
第四节 衍生证券
第五节 其他证券——类似股票的投资份额或权益分享
第六节 证券定义的概括性讨论
第二章 证券的发行和交易
第一节 证券的发行
第二节 证券的交易
一、二级市场的作用及其与一级市场的关系
二、二级市场对发行人的影响
三、二级市场的四种结构
四、证券交易所
五、柜台市场
第三节 我国的证券市场及活动于其中的各类主体
一、我国的证券市场
二、活动于我国证券市场内的各类主体
第三章 证券法基本原理及其运用——批准、公开、原则
第一节 证券法的基本原理
一、公开的意义
二、目的是保护投资者
第二节 我国证券法中的发行批准制度讲评
一、法律规定
二、形式审查和实质审查
三、美国的经验值得借鉴——《1933年证券法》立法简史
四、我国发行批准制度的改革方向
附:路漫漫其修远兮
——一个民营企业家的27次上市“公关”路
第三节 我国证券法中的公开制度讲评
一、发行公开
二、发行之后的信息持续公开
第四节 关于“三公”原则及其他
第四章 民事责任
第一节 主观责任
一、发行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
二、承销人
三、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四、专家——为发行、上市、交易出具文件的证券服务机构
第二节 违法行为
第三节 损害后果
第四节 违法行为和损害后果之间的因果关系
第五节 我国证券法民事责任实况评说
附:艾斯考特诉巴克利司建筑公司案
第五章 几种违法行为的讨论
第一节 内幕交易
第二节 操纵市场
第三节 欺诈客户
第六章 公司收购
第一节 公司收购的内容和形式
第二节 征集投票代理权
第三节 对公司收购的防御
第四节 法律保护投资者
第五节 举例说明
一、派泼航空器公司诉科里司一克拉夫特实业公司案
二、诺林公司收购案
三、莫冉诉国际家用公司案
四、芮夫朗公司上诉麦克安觉司与福布斯控股公司案
五、海克曼诉阿门森案
六、弯伯格诉全石油产品公司案
第七章 我国证券市场的监管体制
第一节 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第二节 中国证监会的发行审核程序
第三节 对发行核准的司法审查
第四节 全面管理和目标体制
第五节 自律性组织
第八章 现行证券法条文讲评
第一节 《证券法》总则
第二节 证券发行的规定(《证券法》第二章 )
第三节 证券交易的一般性规定(《证券法》第三章 第一节 )
第四节 证券上市的规定(《证券法》第三章 第二节 )
第五节 信息持续公开的规定(《证券法》第三章 第三节 )
第六节 禁止的交易行为(《证券法》第三章 第四节 )
第七节 上市公司收购的规定(《证券法》第四章 )
主要参考文献
· · · · · · (收起)
读后感
早兩年在杭商院讀書時候雖然沒有選朱老師的課,卻還是沒了這本書,當時學習忙也沒有仔細閱讀,偶爾翻閱幾章卻每每不舍放手。這是一本用一個法學人的良心寫作的法學教材! 正如朱老師的人一樣,正直,低調,卻無時不閃現著法學人那種特有的縝密思維。
★★★★★ “异端”教材,和传统教材侧重不同,这本教材是抓住重点详细论述,能够帮助初学者很快理解证券法的哲学——公开,可能是在这方面最好的教材了。另外,最大的亮点是最后的对证券法重点部分的讲评,绝对值得一看。 但既然作为教材,这本书并不够全面,基本的概念等都...
早兩年在杭商院讀書時候雖然沒有選朱老師的課,卻還是沒了這本書,當時學習忙也沒有仔細閱讀,偶爾翻閱幾章卻每每不舍放手。這是一本用一個法學人的良心寫作的法學教材! 正如朱老師的人一樣,正直,低調,卻無時不閃現著法學人那種特有的縝密思維。
很多失败的教材,大多死于以下原因:一、合编(已经是原罪了吧);二、贪大求全,反而模糊中心,不简洁有力;三、功底不足。本书,倾一人之力,删繁就简,重要的问题一目了然。以下是一些节选第笔记: P6:表示物权的股票和表示债权的债券之间并不是壁垒分明的,而是存在中间状...
“以股份为单位计算投资者拥有公司所有权的份额,这就像街上卖大饼的人把大饼分成大小相等的许多块,然后一块一块地卖出去。大饼之所以划分成小块,是因为整个饼太大,单个顾客消化不了”……看到这儿就知道这本书的风格了吧^_^
用户评价
这本书《空间结构与社会互动》的阅读体验简直是出乎我的意料,完全颠覆了我对社会学研究的传统认知。它不是那种高高在上的理论说教,而是用一种近乎人类学田野调查的细致,去观察和量化人们在不同物理空间中行为模式的差异。作者的文笔非常富有画面感,他通过对城市规划、建筑设计乃至室内布局如何潜移默化地影响邻里关系、社区凝聚力乃至个体心理状态的描述,构建了一个宏大而又极其微观的分析框架。我尤其喜欢其中关于“第三空间”理论的重新阐释,作者结合了最新的社交网络数据分析技术,来验证那些咖啡馆、公园和公共广场在信息传播和弱连接建立中的关键作用。读完后,我再走在熟悉的街道上,看待那些熟悉的建筑,都仿佛有了一种全新的、被揭示了内在规律的视角。它教会我,我们身处的物理环境,远比我们想象的要“有意识”地塑造着我们的社会生活轨迹。这本书对于城市规划师、社会工作者,乃至任何一个关注人与环境关系的普通读者来说,都是一场思想的盛宴,充满了可以立刻付诸实践的洞见。
我刚刚啃完一本关于“中世纪修道院经济运作与知识传承”的学术专著,说实话,开始有点担心它会过于晦涩难懂,但后来的阅读过程却证明了我的担忧是多余的。这本书的作者显然是一位研究功力深厚的历史学家,他没有仅仅停留在描绘修道院的宗教生活,而是深入挖掘了它们在那个时代扮演的近乎现代企业和大学的复合角色。从土地兼并、农业技术改良到手稿抄写、药物研发,书中详尽地展示了这些看似与世隔绝的机构,是如何构建起一个自给自足且具有强大知识外溢效应的经济体的。我特别欣赏作者对“时间观念”转变的探讨,修道院规律的钟声如何将原本松散的农耕时间,转化为一种可被精确管理和记录的“生产力时间”,这简直是现代管理思想的雏形!全书的论证逻辑严密,引用了大量拉丁文原始文献的翻译与考证,阅读起来虽然需要专注,但每当你破解一个历史的迷思时,那种成就感是无与伦比的。它深刻地揭示了在技术和政治权力真空地带,知识和资源如何被一种高度组织化的社群所垄断和发展。
最近翻阅的一本探讨“当代数字媒体中的叙事转向”的专著,简直是给我带来了认知冲击。这本书完全抛弃了传统的线性叙事分析方法,转而从“碎片化”、“多模态交互”和“算法推荐”这三个核心维度,解构了我们今天获取信息和构建世界观的方式。作者的语言风格非常前卫且富有批判性,他用犀利的笔触指出,当信息流被算法定制后,个体所经验的“现实”正变得越来越狭窄和私密化,这对于公共理性的形成构成了巨大的挑战。书中对于“信息茧房”效应的案例分析极为生动,从短视频平台的观看习惯到新闻客户端的推送机制,都进行了深入的、技术与社会学交叉的剖析。我感觉自己仿佛被拉到了一个正在高速运转的机器内部,看清了那些推送背后的“逻辑之手”。对于任何一个在数字时代感到信息过载或焦虑的读者来说,这本书都是一本极佳的“使用说明书”和“故障诊断指南”,它迫使你重新审视自己与屏幕的关系,极其具有现实意义和紧迫感。
我刚刚完成了一本关于“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法律保护与社区赋权”的研究报告式著作,读完后,我不得不说,它在理论深度和实践指导性之间找到了一个绝佳的平衡点。这本书的结构非常清晰,前半部分对国际条约、国内立法中对“传统知识”和“文化表达”的定义进行了详尽的溯源和批判,指出了当前法律框架中存在的文化主体性缺失问题。但真正让我眼前一亮的是后半部分,作者深入到世界各地,通过田野调查的鲜活案例,展示了如何运用法律工具——比如集体管理组织、地域标志认证——来有效地帮助边缘化社区重获对其文化资产的控制权和经济收益权。书中特别强调了“参与式治理”的重要性,认为法律的有效性必须建立在社区的自我认同和积极参与之上,而不是自上而下的强制。这本书的论证过程充满了人文关怀,它不仅仅是在讨论条文,更是在探讨尊严、归属感和代际传承的严肃议题。对于法律工作者和致力于文化保护的倡导者而言,这本书无疑是一部极具操作价值的案头宝典。
天哪,我最近读了一本关于“金融市场监管史”的厚书,简直是打开了新世界的大门!作者以极其严谨的笔触,从二十世纪初的华尔街风云变幻写起,细致入微地剖析了历次金融危机背后的监管失灵与制度革新。书中详尽地梳理了不同国家在面对信息不对称、道德风险等核心难题时所采取的法律和行政干预措施,那种跨越时空的对比和反思,让人不禁拍案叫绝。尤其让我印象深刻的是,作者对“格拉斯-斯蒂格尔法案”的废除及其后续影响的论述,简直是教科书级别的分析,将复杂的利益博弈和宏观经济逻辑剖析得淋漓尽致。阅读过程中,我感觉自己就像是站在历史的制高点上,俯瞰着资本逐利的激情与监管体系的不断迭代。这本书绝非枯燥的法律条文汇编,它更像是一部波澜壮阔的经济史诗,充满了对人性弱点和制度智慧的深刻洞察。如果你对金融体系的内在运行机制和背后的权力制衡感兴趣,这本书绝对值得你花时间沉浸其中,去理解现代金融秩序是如何在不断的试错中艰难建立起来的。
教科书里打开视野
虽然读“作者简历”部分的时候觉得有股浓浓的装逼味,心生不快,但正式阅读后,还是得承认作为读过的第一本证券法教材,的确是容易读懂且言之有物,比以前读过的一些总是在讲法律关系、渊源之类的大红皮法学教材实在多了
证券法的经典入门书籍,虽然最新版是2011年版,在此之后证券法也大大小小修补多次,但是本书中关于证券法之精神内核的描述与评论却是永不过时的。本书前两章是证券法调整范围——证券及证券市场的简单介绍,为后续证券法的讲解打下基础;第三章介绍证券法的内核——批准、公开、原则,公开原则是全世界立法者对资本市场参与者的要求,保护中小股东的通行标准,而批准则饱含中国特色,计划经济体制留下的不合理之处;第四五章是证券法的达摩克里斯之剑,时时悬在资本市场各方的头顶之上,民事责任的规范明确了市场监督的力量,当然还需要司法权的独立和强健,这意味着行政权的收缩,在现阶段的政治环境下还有待商榷;第六章讲解公司收购的相关条款和案例,我国资本市场发展仍处于初级阶段,公司并购的案例还很少,教材这里主要使用美国的真实案例..
不能更赞的法学教科书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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