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体描述
最初以《妖怪学讲义》为题,刊载于黄摩西主办的《雁来红丛报》。全书共分总论、理学、医学、纯正哲学、心理学、宗教学、教育学与杂部八门。以后由亚泉学馆购印,由于该学馆失火,此书的译稿五册均付之一炬,仅余《总论》一册,由商务印书馆于光绪三十二年八月印行。本书即为仅余之总论。总论讲述了妖怪学的定义以及这一学科的内涵、外延,妖怪学和其他学科的关系,妖怪的分类,妖怪学的历史,妖怪学产生的原因,并从心理学的角度对各种奇异现象进行说明。总之,本书“欲为国家拂拭迷云妄雾”,从而达到“祛人心之迷妄”、普及科学知识的目的。
作者简介
[日]井上圆了(1858—1919),日本明治中后期佛教哲学家、教育家,近代妖怪研究的创始者。1885年,毕业于东京帝国大学哲学科。1887年,创建哲学馆(东洋大学前身)。三次留学欧美,晚年建立哲学堂。他一生为传达哲学和宗教知识、消除迷信而四处奔走。他的主要著作有《哲学一夕话》、《佛教活论》、《妖怪学讲义》等。
蔡元培(1868-1940),字鹤卿,汉族,浙江绍兴山阴县人,中国著名革命家、教育家、政治家,中华民国首任教育总长。1916年12月26日出任北京大学校长,革新北大,开“学术”与“自由”之风。蔡元培一生经历风雨,始终信守爱国和民主的政治理念,致力于废除封建主义的教育制度,奠定了我国新式教育制度的基础,为我国教育、文化、科学事业的发展作出了富有开创性的贡献。代表作品《蔡元培自述》、《中国伦理学史》等。
目录信息
第一讲 定义篇
第一节 开讲
第二节 妖怪与不思议之异同
第三节 妖怪与异常变态之关系
第四节 妖怪之标准
第五节 假怪与真怪之别
第六节 迷误之原因
第二讲 学科篇
第七节 妖怪学之所以未设学科
第八节 学问全体之学科表
第九节 妖怪学所以为应用学
第十节 心性与妖怪之关系
第十一节 妖怪学与心理学之关系
第十二节 妖怪学与诸学之关系
第十三节 第二分类法
第十四节 第二分类表
第十五节 第三分类法
第十六节 学科分类之归结
第三讲 关系篇
第十七节 实际上之关系
第十八节 与宗教之关系
第十九节 与教育之关系
第二十节 与政治之关系
第二十一节 与医术之关系
第二十二节 与实业之关系
第二十三节 与风俗之关系
第四讲 种类篇
第二十四节 妖怪之分类
第二十五节 物理的妖怪之种类
第二十六节 心理的妖怪之种类
第二十七节 心理学上之分类
第二十八节 诸学上之妖怪
第二十九节 理学的及哲学的妖怪
第三十节 真正之妖怪
第五讲 历史篇
第三十一节 妖怪学之历史
第三十二节 太古之时代
第三十三节 发达之时期
第三十四节 第一时期
第三十五节 第二时期
第三十六节 第三时期
第三十七节 理外的说明法
第三十八节 惟心的说明法
第三十九节 经验的说明法
第四十节 说明法之归结
第四十一节 妖怪事项之起原及发达
第四十二节 妖怪历史之分类
第六讲 原因篇
第四十三节 迷误之原因
第四十四节 妖怪谈话之真伪
第四十五节 知识与妖怪之关系
第四十六节 妖怪与论理之关系
第四十七节 演绎的妖怪
第四十八节 归纳的妖怪
第四十九节 因果与妖怪之关系
第五十节 事实考定法
第五十一节 妖怪体之大分类
卷之一中
第七讲 说明篇第一
第五十二节 心理学上之说明
第五十三节 物心相关之说明
第五十四节 身心相关之说明
第五十五节 神经系统
第五十六节 感觉及知觉
第五十七节 再想及构想
第五十八节 虚想
第五十九节 感情及意志
第八讲 说明篇第二
第六十节 意识论第一(定义)
第六十一节 意识论第二(意识、 无意识之区别)
第六十二节 意识论第三(心力与意识之关系)
第六十三节 意识论第四(意识之范围)
第六十四节 意识论第五(意识与观念之关系)
第六十五节 意识论第六(意识与社会之比较)
第六十六节 注意论第一(注意之义解及性质)
第六十七节 注意论第二(注意与意识之关系)
第九讲 说明篇第三
第六十八节 习惯论第一
第六十九节 习惯论第二
第七十节 联想论第一
第七十一节 联想论第二
第七十二节 信仰论第一
第七十三节 信仰论第二
第七十四节 惊情论第一
第七十五节 惊情论第二
第七十六节 恐怖论第一
第七十七节 恐怖论第二
第七十八节 复情论第一
第七十九节 复情论第二
第八十节 复情论第三
第八十一节 想象论第一
第八十二节 想象论第二
第八十三节 愿望论第一
第八十四节 愿望论第二
第八十五节 意志论第一
第八十六节 意志论第二
第八十七节 意志论第三
第八十八节 情意论归结
卷之一下
第十讲 说明篇第四变式的心理学第一总论
第八十九节 妖怪的现象
第九十节 变态之起原
第九十一节 妖怪之要素
第九十二节 外界之要素
第九十三节 中间之要素第一
第九十四节 中间之要素第二
第九十五节 内界之要素第一
第九十六节 内界之要素第二
第九十七节 情意之异状
第九十八节 妖怪要素之全表
第十一讲 说明篇第五变式的心理学各论
第九十九节 感觉论顺序
第百节 视觉之异象第一
第百一节 视觉之异象第二
第百二节 听觉之异象第一
第百三节 听觉之异象第二
第百四节 触觉之异象第一
第百五节 触觉之异象第二
第百六节 嗅觉之异象
第百七节 味觉之异象
第百八节 有机感觉之异象
第百九节 知觉之异象
第十二讲 说明篇第六变式的心理学各论第二
第百十节 内想之异状总论
第百十一节 再想之异状
第百十二节 构想之异状
第百十三节 虚想之异状第一
第百十四节 虚想之异状第二
第百十五节 虚想之异状第三
第百十六节 感情之异状
第百十七节 意志之异状
第百十八节 说明篇结论
第百十九节 真怪论
第百二十节 结论
· · · · · · (收起)
读后感
用户评价
这本书的语言风格非常独特,它成功地在学术的严谨性和文学的灵动性之间找到了一个绝佳的平衡点。它的用词精准,少有那种为了堆砌术语而堆砌术语的情况,反而常常蹦出一些出人意料却又恰如其分的形容词或动词组合,让人拍案叫绝。读起来完全没有那种“硬啃”的感觉,更像是在听一位博学多识的长辈讲述他多年研究的心得体会。即便是面对那些复杂的概念,作者也能用一种近乎散文诗般的笔调来加以阐释,使得阅读过程变成了一种享受。这种将“知识”与“美感”完美融合的叙事艺术,是很多同类书籍望尘莫及的。
这本书的装帧设计真是让人眼前一亮,纸张的质感很厚实,拿在手里沉甸甸的,有一种捧着一本珍贵手稿的感觉。封面那种古朴的色调,配上那种略带手绘风格的插图,简直是把“神秘”二字写在了脸上。我是在一个独立书店偶然发现它的,店员告诉我这是他们店里近期最受欢迎的“小众宝藏”之一,当时就激发了我的好奇心。拿到手上翻看目录时,那种排版的美感也让人心情舒畅,不是那种呆板的教科书式排版,而是能感受到设计者在每一个细节上都倾注了心血。特别是有些章节的起头,会用一些特别的字体和边框设计,让人忍不住想立刻沉浸进去。说实话,光是看这本书的外在,我就觉得这绝对是一本值得收藏的书籍,不管内容如何,光是这份匠心就值回票价了。
我通常习惯于先找一本非虚构类书籍的“引子”部分来判断作者的叙事功底,这本书的开篇部分处理得极其巧妙。它没有急着抛出那些复杂的理论或者晦涩的定义,而是像一位经验丰富的老者,带着你穿过一片迷雾缭绕的森林。那种娓娓道来的叙事方式,充满了画面感和代入感,让你感觉自己不是在阅读文字,而是在亲身经历一场探索。我记得其中有一段描述了对某种“古老印记”的追溯,作者的文字时而如清泉般流淌,时而又变得深沉有力,仿佛能透过纸面感受到那种历史的重量。这种高超的文字驾驭能力,使得原本可能枯燥的知识点,瞬间变得生动有趣,让人一读就停不下来,恨不得一口气读到最后。
在阅读过程中,我最大的感受是作者对细节的苛求达到了近乎偏执的程度,这在脚注和参考文献的处理上体现得淋漓尽致。很多地方,你会发现作者不仅仅是引用了资料,而是对引用的出处进行了细致的辨析和比较,有时候甚至会用几行文字来解释为什么选择A学者的观点而非B学者的观点。这种严谨的态度,让整本书的论证基础显得无比坚实可靠。它没有给我那种“作者只是在转述前人观点”的疏离感,反而充满了“作者在用自己的智慧整合和重塑知识体系”的强烈印象。这种对求真精神的极致追求,让我对这本书的内容产生了极高的信任度。
这本书的结构安排简直是教科书级别的示范,逻辑的递进处理得无懈可击。它仿佛搭建了一个精密的迷宫,每一层楼的结构都紧密关联着上一层,但同时又提供了足够的独立思考空间。我特别欣赏作者处理“分支论点”的方式,当引入一个新概念时,他总能先用一个大家都能理解的日常例子来打个比方,然后再逐步深入到其核心的学术语境中。这种层层剥笋的写作技巧,极大地降低了理解门槛,让即便是初涉此领域的读者也能跟上思路。很多专业书籍读起来像爬山,气喘吁吁,但这本书更像是沿着一条设计精妙的缓坡向上行走,每走一步都有新的风景呈现,让人感到充实而不费力。
终将妖怪归结为变态心理学,有将佛教理论实证化的倾向,值得关注。
井上妖怪学旨在破除迷误以达“真怪”之境,“为国家拂妖云妄雾,开智德之二光”,妖怪本身被预设在某种单向的历史语境中,总觉是件有些可哀的事。
因为是总论,都是提纲式的东西,读起来不太有趣(但也没打到足以催眠的程度,有点困扰
冗杂啰嗦,并非现代学术著作。但是「妖怪,迷误也」论断赛高,把妖怪学注入一种近似于儒家士大夫理想式的世界观。「狐、狸、天狗,不足称妖怪;波石相激而跃白雪,非真白雪,此白雪,小妖怪也;至若理想之月影倒映于良心之泉底,才是真正的大妖怪。」饶有意思。以此类推,电视机,妖怪,景观社会,大妖怪也。
冗杂啰嗦,并非现代学术著作。但是「妖怪,迷误也」论断赛高,把妖怪学注入一种近似于儒家士大夫理想式的世界观。「狐、狸、天狗,不足称妖怪;波石相激而跃白雪,非真白雪,此白雪,小妖怪也;至若理想之月影倒映于良心之泉底,才是真正的大妖怪。」饶有意思。以此类推,电视机,妖怪,景观社会,大妖怪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