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体描述
Lord Denning 最有爭議的一本書,用超前的眼光展示了法律改革的新方向。
作者简介
1899年1月23日,丹宁生于英格兰军布什尔郡惠特彻奇(Whitchurch)的一个小商人家庭。父亲虽是一家小绸布店的老板,却喜爱文学、诗歌和音乐,常常给孩子们朗读莎士比亚、拜伦、华兹沃斯等英国文豪的作品;是个不甘心做小生意,也不大善经营的梦想家。后来他考取了伦敦林肯律师学院,并成为一位优秀的法官。由于他对司法改革的突出贡献,1957年他58岁时被封为勋爵。20年后,当他的职业司法生涯走到了尽头时。英国法律界的同仁为他退休举行了隆重的告别仪式。枢密院大臣为他致送别词。当天的《泰晤士报》发表专题文章,盛赞他在司法生涯中的光荣业绩。如果从丹宁勋爵担任法官算起到退休,他担任司法职务长达38年。这在英国司法界是一个史无前例的记录,就是在整个世界也是不多见的。
目录信息
案例表
第一篇 伟大的改革者
导言
第一章 亨利・布雷克顿(1200―1268)
第二章 爱德华・科克爵士(1552―1634)
第三章 威廉・布莱克斯东爵士(1723―1780)
第四章 威廉・默里,后来的曼斯菲尔德勋爵(1705――1793)
第五章 布鲁汉姆勋爵(1778―1868)
第二篇 陪审团审判
第一章 英国法律的光荣
第二章 轰动一时的诉讼案(1367―1688)
第三章 1770年以来轰动一时的刑事案件
第四章 陪审团审判的民事案件
第五章 向后的一瞥
第六章 在我任职期间的改革
第七章 提供考虑的建议
结论
第三篇 法律援助
导言
第一章 过去的诉讼费
第二章 以往的副作用
第三章 法律援助的出现
第四章 这种制度的缺点
第五章 刑事法律援助
第六章 提供考虑的建议
结论
第四篇 人身伤害
第一章 皇家委员会的报告被搁置
第二章 旧时代
第三章 现代
第四章 不追究责任
第五章 对人身伤害的赔偿
第六章 活死人
第七章 一个人被伤害致死时
第八章 未来收入的损失
第九章 痛苦、苦恼和生活享受方面的损失
结论/附录-无礼对待
第五篇 诽谤罪
导言
第一章 星宫法院
第二章 普通法的接管
第三章 19世纪
第四章 法律的错误转向
第五章 专门性靠不住
第六章 过长的时间
第七章 正确的消息
第八章 1964年以前惩戒性的损害赔偿
第九章 1964年以后惩戒性的损害赔偿
第十章 由陪审团审判还是由法官审判?
第十一章 法律援助
结论
第六篇 隐私与秘密
第一章 两种人权陷入矛盾
第二章 我国的判例法
第三章 泄密
第四章 保密性受到普遍重视
第五章 废止保密
第六章 关于“鼹鼠”的一切
第七章 “普利莫道斯事件”
第八章 关于文件的公开问题
第九章 对侵害私生活或泄密的法律赔偿
第十章 未来
第七篇 权利法案
第一章 自《大宪章》以来
第二章 关于我们这个时代的问题
第三章 继续分析一些案件
第四章 斯特拉斯堡法院
第五章 不要把公约列入我国法律
第六章 欧洲共同体法
第七章 我们应该做什么
第八篇 权力的滥用
导言
第一章 权力的等级制度
第二章 统治者滥用权力
第三章 关于荣誉
第四章 宪法惯例
第五章 国会本身
第六章 工会
第七章 国王的大臣
第八章 国会议员
第九章 新闻媒介
第十章 法官本身
结论
· · · · · · (收起)
读后感
影响全世界人权观念的美国的权利法案,脱胎于比它早一百来年的英国的权利法案;可是丹宁却在他的书中说“我反对制定一项新的《权利法案》”。这是为何?是守旧的英国人不愿意与时俱进吗? 非也! 英国上议院在关于欧洲人权宣言的报告中说:“在任何国家,不管...
影响全世界人权观念的美国的权利法案,脱胎于比它早一百来年的英国的权利法案;可是丹宁却在他的书中说“我反对制定一项新的《权利法案》”。这是为何?是守旧的英国人不愿意与时俱进吗? 非也! 英国上议院在关于欧洲人权宣言的报告中说:“在任何国家,不管...
影响全世界人权观念的美国的权利法案,脱胎于比它早一百来年的英国的权利法案;可是丹宁却在他的书中说“我反对制定一项新的《权利法案》”。这是为何?是守旧的英国人不愿意与时俱进吗? 非也! 英国上议院在关于欧洲人权宣言的报告中说:“在任何国家,不管...
影响全世界人权观念的美国的权利法案,脱胎于比它早一百来年的英国的权利法案;可是丹宁却在他的书中说“我反对制定一项新的《权利法案》”。这是为何?是守旧的英国人不愿意与时俱进吗? 非也! 英国上议院在关于欧洲人权宣言的报告中说:“在任何国家,不管...
影响全世界人权观念的美国的权利法案,脱胎于比它早一百来年的英国的权利法案;可是丹宁却在他的书中说“我反对制定一项新的《权利法案》”。这是为何?是守旧的英国人不愿意与时俱进吗? 非也! 英国上议院在关于欧洲人权宣言的报告中说:“在任何国家,不管...
用户评价
这部著作的结构安排堪称一绝,它并非线性推进,而更像是一个不断螺旋上升的哲学探讨场域。开篇似乎是对既有理论的梳理,但很快,作者便用一种近乎挑衅的姿态,将读者拉入一个充满了悖论和不确定性的领域。最令我着迷的是其对“法律的语言”的解构。作者认为,我们赖以理解世界的法律词汇体系,正在被新兴的社会形态和技术范式所掏空,变得越来越难以承载现实的重量。他/她以近乎诗意的语言,探讨了“边界模糊”这一概念在国际法、数字身份法乃至环境法中的多重含义,展示了旧的法律框架如何在新的现实面前显得捉襟见肘。这种解构过程是痛苦的,因为它要求读者放弃长期以来对确定性的依赖,转而拥抱一种持续的、动态的理解方式。我感觉自己仿佛置身于一个不断重塑的思维迷宫中,每当以为找到了出口,作者又会巧妙地指出一个更深层次的问题。这本书的价值在于,它成功地将法律学变成了一门迫切需要跨学科对话的“危机学科”,引人深思,绝非易读之作,但绝对是值得反复研读的智慧结晶。
这本书的阅读体验更像是一场与一位睿智长者进行的深度对话,充满了对人类文明进程的关怀与忧虑。作者没有使用那种高高在上的学术腔调,而是用一种极其平实、却又蕴含巨大力量的语言,勾勒出了一个令人信服的未来图景——这个图景并非全然光明或黑暗,而是充满了权力博弈和伦理抉择的灰色地带。我特别欣赏他/她对“监管的滞后性”这一现象的犀利剖析。我们总是习惯于事后修补法律,而不是事先预防风险,这种反应式的治理模式,在今天这个加速运转的世界里,显得尤为致命。书中对不同文化背景下对“效率与公平”权衡的对比分析,视角极其开阔,展现了作者对全球治理格局的深刻洞察。这种对比不是简单的优劣评判,而是揭示了在追求普世价值的过程中,文化语境所扮演的不可替代的角色。读完此书,我心中涌起的是一种强烈的使命感:法律的未来,终究不只是技术和条文的演进,更是关于我们这一代人如何选择去定义“共同生活”的伦理抉择。这是一本能真正改变你看待世界方式的书。
这部新作读罢,我感到一种强烈的震撼,仿佛被卷入了一场关于人类社会结构和治理模式的宏大辩论之中。作者以其渊博的学识和深邃的洞察力,巧妙地编织了一张覆盖了从古至今、横跨东西方文明的理论网络。他/她对古典法学思想的重新解读,尤其是对自然法与实证法之间张力的挖掘,并非简单的学术复述,而是带着一种对当下困境的深刻反思。阅读过程中,我多次停下来,反复咀嚼那些关于“正义的流变性”的论述,它们不像教科书那样板正,反而充满了哲学思辨的活力。尤其令我印象深刻的是,作者在分析技术进步对传统法律概念的冲击时,所展现出的那种前瞻性和审慎态度。他/她没有急于给出任何肯定的答案,而是细致地剖析了每一个新技术的出现——无论是人工智能还是生物工程——如何在潜移默化中重塑我们对“权利”、“责任”乃至“主体性”的理解。这种层层递进的逻辑推演,构建了一个既严密又充满张力的思想迷宫,让人在其中探索时,既感到智识上的满足,又隐隐带着一丝对未知世界的敬畏。这本书的文字本身也极具感染力,时而如山涧清泉般流畅,时而似古老史诗般厚重,成功地将枯燥的法律理论转化成了一场引人入胜的思想之旅。
这本书的叙事风格极其个人化,带有一种强烈的时代见证者的口吻,这让阅读过程变得异常亲密和富有情感张力。与其说这是一部学术著作,不如说是一部知识分子在面对剧烈社会变迁时的内心独白与深刻反思。作者频繁地引用个人经历或观察到的具体案例,这些碎片化的叙事片段并非为了烘托气氛,而是作为论证其核心观点的坚实基石。比如,书中描绘的某个小镇在面对跨国企业法律纠纷时的无力和挣扎,那份压迫感,几乎要穿透纸面直达读者心底。这种将宏大叙事拆解到微观个体命运层面的手法,极大地增强了理论的说服力与共鸣度。我尤其欣赏作者在处理那些极具争议性的话题时所展现出的那种克制而又坚定的立场。他/她从不使用空泛的道德谴责,而是通过对法律条文、判例和历史背景的细致梳理,自然而然地引出了对“我们应该如何构建一个更具韧性的社会契约”的追问。读完后,我发现自己不再仅仅关注法律条文本身,而是开始思考法律在保障个体尊严和社会公平中的“失语”与“重构”的可能性。
说实话,我一开始拿到这本书的时候,其实是带着一点点怀疑的,毕竟“未来”这个词在书名里常常意味着过度炒作和浅尝辄止。但这本书完全打破了我的预期。它没有沉溺于对赛博朋克式反乌托邦的廉价描绘,而是扎根于对现有法律体系运行机制的极度写实分析。作者的笔触非常精准,就像一位经验丰富的外科医生,毫不留情地剖开了现代司法体系中那些看似坚不可摧的结构性矛盾。比如,书中对于“司法程序的数字化”一章的讨论,我简直拍案叫绝。他/她没有停留在效率提升的层面,而是深入挖掘了算法决策背后可能蕴含的隐性偏见以及对程序正义的根本性挑战。那种对权力边界被模糊化的深刻警惕,与当前全球范围内对数据治理的焦虑感形成了完美的共振。阅读体验是令人振奋的,因为它不是提供了一张现成的未来地图,而是一套极其精密的导航工具,教导读者如何在这片未知的法律新大陆上保持清醒和批判性思维。每读完一个章节,我都会感到自己对于脚下这片“法律的土地”的认知被重新丈量了一番。
“未来”?“最富争议”?是需要再次关注、对比学习(对比社会环境、司法实践、法律思想的变化……)的好材料。。。
丹宁勋爵用历史告诉我们,我们可以为法律做些什么
有点晦涩,不过能了解到英国法律的历程。不错~~
理念值得借鉴
未来的意思就是没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