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論
一、中國古代國傢製度的基本特徵及形成道路
二、國傢權力與明代國傢權力結構的演進軌跡
三、明代國傢權力結構研究的現狀及本書的基本思路
上篇 明代中央決策係統的權力關係:內閣、內監與皇帝
第一章 “三大府”的設置與中書省的廢除
第一節 皇權獨尊與“三大府”的分工
一、相依為命的生死冤傢:“皇權”與“相權”
二、明初“三大府”與中書省“獨重”
第二節 宰相的兩難選擇與中書省的廢除
一、明初的皇權、相權與“易相”嘗試
二、中書省的廢除及明太祖對國傢權力結構的新設計
第二章 翰林春坊官平駁奏啓與內閣的齣現
第一節 四輔官、大學士與翰林春坊官平駁諸司奏啓
一、四輔官與殿閣大學士
二、翰林、春坊官“平駁諸司文章事”
第二節 “內閣”的齣現及其地位的迅速提高
一、明代“內閣”的初始狀態
二、洪熙、宣德年間“閣權日重”
第三節 明代內閣建置諸問題
一、關於“直文淵閣”參預機務
二、關於殿閣大學士
三、關於“內閣”名稱
第三章 內閣製度的形成及其在國傢權力結構中的地位
第一節 內閣權力運行的基本方式:票擬
一、“綸言批答、裁決機宜,悉由票擬”
二、“內閣書辦”及相關製度的形成
三、“非翰林不入內閣”
第二節 內閣權力的集中:首輔製的形成
一、閣臣中的首次之分
二、“至嘉靖而始有相與首”
第三節 內閣在明代中央決策權力結構中的地位
一、內閣與皇帝
二、內閣與內監
三、內閣與六部諸司
四、明代內閣與唐宋翰林學士、知製誥
第四章 司禮監的崛起及中央決策係統的“以內製外”
第一節 司禮監的崛起
一、從典禮紀察司到司禮監
二、司禮監為宦官第一署
第二節 司禮監職責的擴充及所謂“對柄機要”
一、司禮監職責的擴充與機構的膨脹
二、關於司禮監與內閣的“對柄機要”
第五章 “以內製外”的保障:明代宦官的知識化問題
第一節 明代宦官知識化的主要途徑
一、儒士白宮及被強行閹割入宮
二、宦官參政的培訓基地:內書堂
第二節 “知識宦官”的齣路及其與士大夫的關係
一、“知識宦官”的齣身與齣路
二、“知識宦官”與文官派係
第三節 明代宦官再認識
第六章 明代皇帝的“事必躬親”與“垂拱而治”
第一節 傳統等級製度的重新確立與厘正
一、洪武時的“製禮作樂”
二、洪武、永樂時的“官修經史”
三、嘉靖時的“厘正舊章”
第二節 從“祀天”看明代皇帝的勤政與疏懶
一、太祖定製與明前期皇帝的“親祀”
二、世宗改製與明後期勛臣的“代祭”
第三節 明代皇帝的“視朝”、“麵議”與“批答”
一、“事必躬親”:洪武、天順間的“視朝”與“麵議”
二、“君門萬裏”:成化以後“視朝”之為虛文
三、“垂拱而治”:世宗的“乾綱獨攬”與神宗的“玩世不恭”
第四節 “垂拱而治”狀態下明代中央決策係統的運行
中篇 明代中央行政係統的權力製衡:外廷、內府與科道
第七章 廢除中書省後“彼此頡頏”的外廷與內府
第一節 外廷“六部九卿”分理庶務
一、六部的分工與協調
二、都察院、通政司及大理寺
三、太常、光祿及其他事務性衙門
四、翰林院及其他近侍衙門
第二節 內府“二十四衙門”各司其職
第三節 南北兩京的定製及其在國傢權力結構中的作用
一、南北兩京的權宜與定製
二、南京的地位及機構配置
第八章 明代官員選拔、任用中的權力分配
第一節 官員任用:吏部的權威
一、從薦舉到科舉
二、齣身與齣路
三、銓選與保舉
四、任職迴避
五、吏部的無奈:掣簽法
六、傳奉授官與捐納入監
第二節 科舉取士:禮部的職權
一、明代科舉製度的確立及考試的程序化
二、鄉試
三、會試
四、殿試
五、明代科舉製批判
第三節 明朝的吏及其在權力結構中的地位
一、“吏”的種類與職責
二、吏的來源
三、吏的地位與“求充”
第九章 明代財政管理中的權力關係
第一節 中央財政管理係統
一、外廷財政管理衙門:戶部、工部
二、內廷財政管理衙門:司禮監、禦馬監及內官、禦用諸監
第二節 中央派齣財政管理機關
一、各鹽運司及鹽課提舉司
二、鈔關與市舶司
第十章 明代的軍事力量及領導係統的“三權分立”
第一節 明代軍隊的編製與布防
一、明代軍隊的基本編製:衛所
二、永樂、正統間的“京營”:京軍“三大營”
三、景泰、正德間的“京營”:團營與官廳
四、嘉靖以後的“京營”:“三大營”
五、親軍與“四衛軍”
六、邊軍與地方駐軍
七、海防軍與江防軍
第二節 明代軍事領導係統中的“三權分立”
一、軍事領導原則
二、都督府與武職領導係統
三、兵部、都察院與文職領導係統
四、司禮監、禦馬監與宦官領導係統
第十一章 明代的法律與司法權力結構
第一節 明太祖的立法思想與明朝“國法”
一、明太祖的立法思想
二、律、例與《大誥》、《會典》
第二節 明代司法係統的權力結構
一、“三法司”與司法權的分工
二、廠衛的設置與明代的“另類”司法
三、宦官在司法過程中的權力參與
第十二章 明代的監察權力及運行
第一節 都察院與六科十三道
一、從禦史颱到都察院
二、六科十三道的“以下製上”
第二節 明代監察權力的運行
一、職官監察
二、行政監察
三、財政監察
四、軍事監察
第三節 明朝監察在國傢權力結構中的作用與局限
下篇 明代地方國傢權力的調整與重組:撫按、司道與鄉裏組織
第十三章 行省、三司與三堂:明代省級權力結構的調整
第一節 從行省到三司
一、明初的“行中書省”
二、“三司”並立與省級權力機關體製的下降
第二節 “三司”的弊病與“三堂”的齣現
一、“三司”並立的弊端
二、鎮守武臣、文臣、內臣並設:“三堂”的齣現
第三節 鎮守中官的設置及其普遍化和製度化
一、永樂、洪熙時的“中官齣鎮”與“鎮守中官”
二、宣德以後鎮守中官的普遍設置
三、鎮守中官的類型與職責
四、鎮守中官的地位及所受製約
第四節 正德時鎮守中官的泛濫及嘉靖初的革除
一、正德時期的鎮守中官
二、嘉靖前期對鎮守中官的革除
三、明代宦官及鎮守中官再檢討
第十四章 “三堂”到“巡撫”:明代省級國傢權力結構的定製
第一節 “巡撫”的設置及地方化、製度化
一、明代“巡撫”的齣現
二、宣德、正統間的文臣鎮守與巡撫
三、景泰、正德間巡撫的地方化和製度化
四、明代巡撫的類型
第二節 巡撫在明代省級權力結構中的地位
一、巡撫的地位和職責範圍
二、明代巡撫的製約力量
三、巡按監察禦史與地方事務
四、國傢權力在地方的聚散及其利弊
第十五章 明代的“道”:分巡、分守與“整飭兵備”
第一節 三司職能的變化及分巡、分守道
一、三司職能的變化及分巡、分守“道”的發生
二、按察司副使、僉事的“分巡”
三、布政司參政、參議的“分守”
第二節 整飭兵備副使、僉事:兵備道
一、兵備道的設置及地位
二、兵備道的分布及其職責範圍
第十六章 明代府縣“親民官”及其施政方式
第一節 府州縣機構的設置與調整
一、府州縣機構的設置及官員的職業道德要求
二、縣的增置與國傢權力對地方控製力的體現
第二節 官的責任與吏的義務
一、府州縣的設官及派駐機關
二、《到任須知》與“親民官”的職責
三、“首領官”與“吏”
四、《供報須知》與吏員的職責
五、《備忘集》與《惠安政書》
第十七章 明代國傢權力嚮基層社會的延伸
第一節 深入民間的禮樂教化
一、國傢的“教化”與《教民榜文》
二、申明亭、旌善亭與鄉飲酒禮
三、鄉約與傢規
第二節 裏甲、保甲與裏老
一、裏甲與保甲
二、裏老
第三節 宗族與生員
一、宗族勢力與國傢權力
二、生員與地方事務
引用文獻
後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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