陀思妥耶夫斯基(1821-1881)是19世纪群星灿烂的俄国文坛上一颗耀眼的明星,与托尔斯泰、屠格涅夫被并称为俄罗斯文学的“三巨头”,“代表了俄罗斯文学的深度”,其主要作品有《罪与罚》、《白痴》、《群魔》、《卡拉马佐夫兄弟》等。陀思妥耶夫斯基是世界文坛上最复杂、最深刻的作家之一,上帝与魔鬼、圣人与恶人、罪孽与惩罚、苦难与救赎,是其作品的基本主题,他对灵魂的严酷拷问、对人性的无尽探索,影响了20世纪包括福克纳、加缪、卡夫卡、萨特在内的众多作家,被视为现代主义文学的鼻祖。
《群魔》是俄罗斯伟大作家陀思妥耶夫斯基最具争议性的作品,作品塑造了19世纪40年代的老一派自由主义知识分子和70年代初社会激进青年的群像。以斯捷潘•特罗菲莫维奇为代表的自由主义知识分子,具有社会良知、崇尚真善美,同时又怯懦胆小、庸碌无为;以彼得•韦尔霍文斯基为代表的社会激进分子,反对社会旧秩序、蔑视权贵,同时又阴险狡诈、狠毒无耻。而另一位主人公斯塔夫罗金是典型的陀思妥耶夫斯基式的人物,他具有双重性格,一方面卑鄙无耻,荒淫放荡,是一个极端的享乐主义者,其灵魂和肉体都远离基督,过着魔鬼般的生活;另一方面却带有一种莫名的焦虑感,时刻感受着体内的兽性与自身的罪孽。斯塔夫罗金有着强烈的罪感意识,可他又无力承担自己的罪孽,无力自我救赎,因此他只能通过消灭自己的肉身——自杀,来消除自己的罪孽。在《群魔》中,每个人物都是善与恶、高尚与无耻、奋进与堕落的奇妙混合,而这些原本对立的东西紧紧纠合在一起,相缠相绕,无法区分。陀思妥耶夫斯基笔下的世界,是一个群魔乱舞的荒诞世界,然而在这充满恶的世界中,总有些许对善的感知,在每一个人身上,或明或暗地闪动着微末的亮光。
读《群魔》,心里有点混乱麻木,一方面,在阅读上卷的时候,甚至觉得颇为无聊,觉得情节和表演夸张,像舞台剧而不具有某些非现代小说的真实尺度(最显眼的例子是沙托夫那离婚了三年的妻子玛利亚找上门来分娩,生一个别人的孩子,而沙托夫高兴得不得了)。尤其是读到斯塔夫罗金...
评分 评分前几天找回了自己很久以前写的一篇散评,本来以为丢失了,失而复得赶紧贴下。看的是英文版,所以看了一两个月之久(因为多数是在地铁上看的),也是我看的最后一本陀氏的小说。相信现在再看陀氏,感想应该会十分不同(不会相反,但侧重点会不同)。 --------------------------...
评分 评分陀斯妥耶夫斯基在他的小说《群魔》中有这样一句话:“真正伟大的民族永远也不屑于在人类当中扮演一个次要角色,甚至也不屑于在人类当中扮演头等角色,而是要扮演独一无二的角色。一个民族若是丧失了这种信念,它就不再是一个民族了。”在陀翁的心中,俄罗斯就是唯一“体现了上...
在这关于王八蛋和婊子的拧巴故事中自虐了整整两个星期,不过这自虐倒也带来了不少快感。
评分可能是老陀作品里元素最丰富,人物最多变的一本
评分反革命的巅峰之作,比二十世纪的<动物农主>之类好很多。
评分可以。
评分如同最高天才一样益于人类命运的愚蠢,以及基里洛夫的自杀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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