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教科书着重贯彻对不动产物权法与动产物权法的区分处理。对不动产权权法自成系统地予以阐述,笔者于1948年出版的《土地法》中,即曾法试。彼时的构思,如今在更广泛地基础上得以继续,并扩及至动产物权法。与此同时,笔者不仅努力将所谓的物权法边缘领域纳入整体阐述之中,还致力于处处揭示私法制度与公法间的关联。所呈现给读者的,应是当今法律现实的物权法。为达此一目的,本书更着重强调对各种法律事实的评价。
本书主要是写给年轻的法学工作者;故而,所采用的阐述风格,其目的也在于使他们能缓慢地、循序渐进地熟悉并掌握物权法上的疑难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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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这本书的过程,更像是一次严谨的学术对话。作者行文间流露出一种对法律体系完整性的执着追求,这一点在处理担保物权那一块体现得淋漓尽致。他不仅描述了抵押权和质权的设立、效力,还深入探讨了物权在债权执行程序中的优先顺位问题,这涉及到民事执行法和实体法的交叉领域,处理起来异常棘手。这本书的优点在于,它没有回避这些复杂的交织点,而是正面迎击,用清晰的框架将这些错综复杂的法律关系一一梳理开来。我发现,通过这本书对德国物权法的学习,我对我们自己国家物权法中一些似曾相识但又感到模糊的制度设计,产生了全新的理解角度。它提供了一个极为成熟和自洽的理论框架,作为参照系,极大地提升了我对私法整体结构的理解高度和分析问题的深度,是法学研究者案头不可或缺的案典。
评分这本书的封面设计得非常扎实,那种德式严谨的气质扑面而来,光是拿到手里翻阅几页,就能感受到作者在梳理德国物权法体系时的那种精雕细琢。我特别留意了它在阐述“所有权”这一核心概念时所采用的逻辑脉络,感觉作者并没有简单地堆砌条文,而是深入挖掘了私法传统中“支配与排他”的精髓,并通过大量的判例分析,将抽象的法条转化为具体的法律实践图景。阅读过程中,我发现作者对于“占有”与“所有权”的区分阐述得尤其清晰,对于初学者来说,这无疑是一座灯塔。书中对于各种物权担保(如抵押权、留置权)的结构性解析,也展示了作者深厚的功力,尤其是在区分动产和不动产物权变动方式上的对比分析,令人印象深刻。整体而言,它不像某些教科书那样干瘪,而是充满了学者的洞察力和对法学体系美学的追求,让人在学习专业知识的同时,也能领略到法条背后的哲学思辨。
评分这本书的文字风格,怎么说呢,非常“硬核”,像是在啃一块上好的黑面包,需要咀嚼,但回味无穷。我尤其欣赏作者在处理复杂概念时那种近乎偏执的精确性。比如,关于“用益物权”的体系构建,作者没有满足于表面上的分类,而是追溯了其历史渊源和功能差异,这使得我对《德国民法典》中关于地上权、用役权等条款的理解,不再停留在字面意思的层面,而是上升到了对物权社会经济功能的宏观把握。我尝试着将书中的理论模型套用到我正在思考的一个实际案例中——关于相邻关系中的采光限制问题,发现书中的论证路径异常严密,每一步推理都像是严丝合缝的齿轮咬合。这种层层递进、步步为营的论述方式,虽然阅读速度稍慢,但带来的知识积累是极其牢固的,绝非那种浅尝辄止的入门读物可以比拟。读完一章,总有种智力被充分锻炼的感觉。
评分说实话,我对国内引进的很多法学译著总抱有一丝警惕,担心翻译腔过重或术语不统一。但这本的情况显然不同。编者或译者的功力可见一斑,在处理那些德语中特有的、极为精妙的法律概念时,他们找到了非常贴切且符合我国法律语境的表达方式,使得阅读体验非常顺畅,几乎没有“卡壳”的地方。我印象最深的是书中对“物权变动原因行为”和“物权变动形式行为”的划分,这个在大陆法系中至关重要的理论区分,被作者用清晰的句式和恰当的例子进行了阐释,有效地避免了初学者将债权合意与物权效力混淆的常见错误。对于我这种希望深入理解物权法内在逻辑结构的人来说,这本书提供的学术深度是无可替代的。它不仅是工具书,更是一部能够引领思考方向的学术著作,体现了极高的学术水准和对读者负责的态度。
评分这本书的篇幅和内容的密度,让我感觉仿佛在攀登一座知识的高峰。它并非那种适合睡前翻阅的轻松读物,而是需要全身心投入、甚至可能需要配合其他辅助材料(比如《德国民法典》原文)才能完全消化的“硬货”。我特别喜欢作者在论述物权公示原则时所采取的对比视角,他不仅讲解了不动产登记的公信力,还详尽分析了占有对动产的公示效果,这种对不同物权形态的平衡观察,极大地拓宽了我对“公示”这一基本制度的认知边界。很多教科书对公示的讲解都过于简化,而这本书则深入到了公示背后的社会信赖基础和立法目的,这对于理解物权法的“社会功能”至关重要。如果说其他书是教你“是什么”,这本书则在努力告诉你“为什么会是这样”,这种探究根源的治学态度,非常值得尊敬。
评分德国本科生的教材
评分不惊叹,唯学习。。。 标志源于 找“国有私产”的出处。。。 [德]鲍尔/施蒂尔纳:《德国物权法(上册)》,张双根译,法律出版社2004年2月第1版
评分这本必须五星啊,感谢施蒂尔纳,感谢双根。
评分2018-47 [德]鲍尔、施蒂尔纳,《德国物权法(上册)》,张双根译,法律出版社2004年版。
评分不惊叹,唯学习。。。 标志源于 找“国有私产”的出处。。。 [德]鲍尔/施蒂尔纳:《德国物权法(上册)》,张双根译,法律出版社2004年2月第1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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