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体描述
《亲属法论》继《民法总则原论》、《债法总论》、《债法各论》、《物权法论》而作,历时三载有余,名曰《亲属法论》。虽不及债法之复杂、物权法之错综,然亲属法有其特殊性质,而与债法、物权法大有径庭,尤其与民法总则之关系究庆如何适用,殊堪研究。忆自第二次世界大战以来,德国民法因1946年之婚姻法、1957年之同权法、1962年之亲属法修正法,已有彻底之更张。奥国沿用1938年德奥合并时之婚姻法,其民法关于婚姻亦有不少之变更。日本战后本于新宪法规定,废除家族制度,以个人之尊严及两性之平等为理想,将亲属继承两编改造,蔚为新法,顿易旧观。
作者简介
目录信息
第一章 概说
第一节 亲属法之意义
第二节 亲属法之地位
第三节 亲属法之性质及特质
第四节 亲属法之立法原则
第五节 亲属法上之行为
第一目 亲属法上行为之分类
第二目 亲属法上行为之特性
第三目 亲属法上行为与民法总则之关系
第四目 亲属法上之行为能力
第五目 亲属法上身份行为之无效及撤销
第六节 代理、条件及期限
第七节 身份权
第八节 亲属法上诉讼之特性
第九节 身份关系之登记
第二章 亲属关系
第一节 亲属之意义及分类
第二节 亲系、辈行及亲等
第三节 亲属之范围及亲属关系之效力
第四节 亲属关系之发生、重复与消灭
第三章 婚 姻
第一节 婚姻之形态及其变迁
第二节 婚姻之种类
第三节 婚姻之意义
第四节 婚姻之性质
第五节 婚 约
第一目 婚约之意义、性质及沿革
第二目 婚约之成立
第三目 婚约之无效及撤销
第四目 婚约之效力
第五目 婚约之解销
第一款 概 说
第二款 婚约解除
第三款 婚约人赠与物之返还请求权
第四款 婚约解销损害赔偿及赠与物返还请求权之消灭时效
第六节 结 婚
第一目 概 说
第二目 婚姻要件
第一款 婚姻不存在之原因及不存在时之结果
第二款 无效之原因及无效之结果
第一项 无效之原因
第二项 婚姻无效之结果
第三款 撤销之原因、效力及撤销之诉
第一项 概 说
第二项 撤销之原因
第三项 撤销之效力
第四项 撤销之诉及判决
第三目 婚姻之效力
第一款 概 说
第二款 婚姻之普通效力
第三款 夫妻财产制
第一项 总 说
第二项 通 则
第三项 法定财产制(联合财产制)
第四项 约定财产制
第一类 共同财产制
第一分类 一般共同财产制
第二分类 所得共同财产制
第二类 统一财产制
第三类 分别财产制
第四目 离 婚
第一款 概 说
第二款 两愿离婚(协议离婚)
第三款 判决离婚
第一项 概 说
第二项 离婚原因
第三项 离婚诉权行使之障碍及其消灭
第四项 离婚之诉
第五项 离婚之效力
第五目 别居
第六目 妾与童养媳
第一款 妾
第二款 童养媳
第四章 父母子女
第一节 概 说
第二节 婚生子女
第三节 非婚生子女
第一目 概 说
第二目 因生父母结婚之准婚生
第三目 认 领
第一款 任意认领
第二款 强制认领(生父之寻认)
第三款 认领之效力
第四节 养子女
第一目 概 说
第二目 收养关系之成立
第一款 收养关系成立之要件
第二款 收养之无效及撤销
第一项 概 说
第二项 收养之无效
第三项 收养之撤销
第三款 收养之效力
第四款 收养关系之终止
第一项 概 说
第二项 收养之两愿终止
第三项 收养之裁判终止
第四项 终止收养之效力
第五款 指定继承人
第五节 亲 权
第一目 总 说
第二目 亲权之内容
第三目 亲权之行使及义务之负担
第四目 父母义务之违反及其制裁
第五目 亲权之停止
第六目 亲权之消灭
第五章 监 护
第一节 概 说
第二节 未成年人之监护
第一目 监护之开始
第二目 监护机构
第三目 监护人之消极资格
第四目 监护人之辞职及撤退
第五目 监护事务
第六目 监护人之报酬及责任
第七目 监护关系之终止及终止后之义务
第三节 禁治产人之监护
第一目 禁治产人监护之开始
第二目 监护人之种类及选任
第三目 受监护人身上之监护及财产管理
第四目 禁治产监护之终了
第五目 法条之准用
第六章 扶养
第一节 概 说
第二节 扶养之范围
第三节 扶养义务人及扶养权利人之顺序
第四节 扶养义务之成立
第五节 扶养之程度、方法及其变更
第六节 扶养义务之消灭
第七节 扶养权利及义务之特性
第七章 家
第一节 概 说
第二节 家之意义
第三节 家之构成分子
第四节 家长之权利义务
第五节 家属之权利义务
第八章 亲属会议
第一节 概 说
第二节 亲属会议之组织
第三节 亲属会议之权限
第四节 亲属会议之召集
第五节 开会决议及加入决议之限制
第六节 决议不服之诉
附参考书目录
· · · · · · (收起)
读后感
用户评价
这本书的装帧设计倒是挺讲究,硬壳封皮摸上去很有质感,虽然内容我是没怎么细看,但光是捧着它就觉得挺有分量的。书脊上的烫金字清晰有力,透着一股古典的韵味,让人忍不住想把它摆在书架最显眼的位置。我记得我买这本书的时候,店里那股新书特有的油墨味还挺冲的,放了几天味道才散去。我当时买它主要是看重了它的装帧,觉得作为礼物送人或者自己收藏都挺不错。至于里面到底写了些什么,我确实没有深入研究,毕竟生活中的琐事已经够我忙活的了,实在抽不出时间去啃那些看起来就让人头大的专业术语。不过,就从外表来看,这本书绝对能提升书架的档次,这一点是毋庸置疑的。如果只是追求一个看起来有文化气息的摆设,这本书绝对是上乘之选。
这本书的尺寸比我预想的要大一些,拿在手里沉甸甸的,感觉很有分量,这倒是符合它“论”这个字所暗示的厚重感。我记得我当时是为了凑单才买的,对内容本身没什么特别的期待。拿到手后,我主要关注了一下目录,发现章节划分得非常细致,感觉作者对这个领域的研究非常深入和系统。不过,光是看看目录里那些术语,我就知道这不是我能轻松消化的读物了。我更偏爱那些故事性强、情节跌宕起伏的小说,这种一本正经探讨理论的书籍,对我来说简直是一种精神上的折磨。所以,这本书基本上只是占据了我书架的一小块空间,充当了一个“知识分子”的象征性摆设。
说实话,我买这本书纯粹是个冲动消费,当时在书店里看到,觉得这个名字听起来挺“有学问”的,就随手拿起来翻了两下。封面设计得比较朴素,没有太多花哨的图案,整体色调偏向沉稳的深色系,给人一种严肃、严谨的感觉。我记得当时随手翻开一页,里面的文字排版很紧凑,小字密密麻麻的,看得我眼晕,估计里面的内容得需要相当大的耐心才能读进去。我本来是想找点轻松的读物来放松一下,结果这本看起来像教科书一样的东西,让我立刻打消了阅读的念头。它被我放在床头柜的角落里,已经有快一年了,期间我可能翻开过一两次,随便瞄了几眼,然后就再也没兴趣了。也许等我哪天心血来潮想挑战一下自己的阅读极限时,才会把它从头到尾啃一遍吧。
我发现这本书的封面设计有一种莫名的年代感,不是那种刻意做旧的复古,而是那种九十年代初期的那种朴实无华的设计风格,配色也比较单调。我曾经尝试着在网上搜了一下关于这本书的背景资料,但似乎没什么人讨论,这让我更加确定它是一本非常小众的专业书籍。我记得我当时买的时候,旁边的导购员还特意向我推荐了一下,说这本书在某个特定领域内很权威,但导购员的介绍对我来说就像是天书一样,我基本没听懂他们在强调什么重点。所以,它现在唯一的用途,可能就是在我需要垫高某个不平稳的家具脚时,能够发挥那么一点点物理上的支撑作用了。
最近整理旧书,翻到了这本,说实话,我对它没什么印象了。它静静地躺在箱子里,封皮上沾了点灰,看起来像是被遗忘了很久。我记得我买它的时候,好像是参加一个什么文化活动送的赠品,当时随手就收下了,压根没当回事。这本书的纸张质量还可以,摸起来不算太粗糙,但是内页的插图或者图表之类的似乎很少,基本都是大段的文字论述,这对非专业人士来说无疑是个挑战。我当时对这方面的内容完全不感兴趣,所以拿到手就束之高阁了。现在重新审视它,依然提不起阅读的欲望,也许它更适合那些专业领域的研究者吧。对我这种只想消磨时间的普通读者来说,它显得过于专业和晦涩了。
观今之亲属法著述者,学力之深者,无人可及史公也。
厉害惹
博大精深。
厉害惹
博大精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