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体描述
《比较法总论》分为两部分。第一部分的内容为比较法的“基础”阐述,所探讨的是比较法的概念、功能和目的、方法及历史,然后描述世界各主要法系之轮廓。第二部分在用专章论述了“法系的样式”后,又分六编分别阐述了罗马法系、德意志法系、英美法系、北欧法系、社会主义法系
作者简介
作者:(德)茨威格特 作者:克茨 译者:潘汉典 译者:米健 译者:高鸿钧 译者:贺卫方
康纳德·茨威格特,1911年生;汉堡大学荣誉教授;马克斯、普朗克外国私法和国际私法研究所名誉主任。茨威格特教授毕生从事比较法的研究与教育,担任著名的《国际比较法百科全书》主编。
海因·克茨,1935年生;自1978年于汉堡任马克斯、普朗克外国私法和国际私法研究所主任;现任汉堡大学教授;芝加哥大学、特拉维夫大学、乌普萨拉大学、剑桥大学客座教授。
目录信息
中译本第三版说明
中译本再版说明
中译者序
中译本序
德文第二版序
第一部分 概说
第一章 比较法的概念
第二章 比较法的功能和目的
第三章 比较法的方法
第四章 比较法的历史
第二部分 世界上的法系
第五章 法系的样式
第一编 罗马法系
第六章 法国法的历史
第七章 法国民法典的精神与特征
第八章 法国民法典的继受
第九章 法国和意大利的法院组织和法律职业
第十章 非婚生子女的法律地位——罗马法系样式构成的标志
第二编 德意志法系
第十一章 德国法的历史
第十二章 德国民法典
第十三章 奥地利普通民法典
第十四章 瑞士民法典
第十五章 抽象物权契约理论——德意志法系样式的标志
第三编 英美法系
第十六章 英国普通法的发展
第十七章 英国的法院和法律人
第十八章 普通法在全世界的传播
第十九章 美国法
第二十章 普通法和大陆法发现法律的方法与诉讼程序
第二十一章 信托——体现英美法系的典型制度
第四编 北欧法系
第二十二章 斯堪的纳维亚法的演进及其当代形态
第五编 社会主义法系
第二十三章 马克思列宁主义的法律观
第二十四章 社会主义法系的发展
第二十五章 社会主义国家的司法
第二十六章 社会主义法系的所有权
第二十七章 社会主义计划经济下的契约
第六编 其他法系
第二十八章 远东法系
第二十九章 伊斯兰法
第三十章 印度教法
索引
缩略语表
· · · · · · (收起)
读后感
在中国,外国法制史的概念被定义为,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为指导,研究除中国以外的世界各国各种类型法律制度的产生、发展和演变规律的一门科学。但在西方,则没有称为“外国法制史”(Foreign Legal History)的学科和课程。和我国法律制度相近的大陆法系,对外...
在中国,外国法制史的概念被定义为,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为指导,研究除中国以外的世界各国各种类型法律制度的产生、发展和演变规律的一门科学。但在西方,则没有称为“外国法制史”(Foreign Legal History)的学科和课程。和我国法律制度相近的大陆法系,对外...
在中国,外国法制史的概念被定义为,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为指导,研究除中国以外的世界各国各种类型法律制度的产生、发展和演变规律的一门科学。但在西方,则没有称为“外国法制史”(Foreign Legal History)的学科和课程。和我国法律制度相近的大陆法系,对外...
在中国,外国法制史的概念被定义为,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为指导,研究除中国以外的世界各国各种类型法律制度的产生、发展和演变规律的一门科学。但在西方,则没有称为“外国法制史”(Foreign Legal History)的学科和课程。和我国法律制度相近的大陆法系,对外...
在中国,外国法制史的概念被定义为,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为指导,研究除中国以外的世界各国各种类型法律制度的产生、发展和演变规律的一门科学。但在西方,则没有称为“外国法制史”(Foreign Legal History)的学科和课程。和我国法律制度相近的大陆法系,对外...
用户评价
坦白说,初次翻开这本书时,我有点担心内容会过于学院派,但事实证明我的担忧是多余的。这本书的叙述风格带着一种老派学者特有的沉稳和对知识的敬畏感,但文字处理上却非常现代化,极具可读性。它不仅仅是在介绍“是什么”的比较,更深入探讨了“为什么会是这样”的深层动因。比如,书中对私法与公法分野的历史演变进行了细致的考证,那种追根溯源的学术精神令人折服。尤其是在探讨法律移植和法律本土化的章节,作者展现了极高的思辨能力,没有采取简单的褒贬态度,而是采取了一种审慎的、平衡的视角来分析其得失。这本书的配图和图表设计也十分精良,清晰地勾勒出不同法域之间的关系网络,极大地提高了阅读效率。对于那些已经具备一定法律基础,希望提升理论视野的读者来说,这本书无疑是拓宽思维边界的利器。它引导我跳出单一法域的思维定势,学会用更广阔的全球视野来审视法律现象。
作为一名资深法律从业者,我一直在寻找一本能够系统梳理比较法脉络、同时兼顾前沿发展动态的工具书。这本书的上册,正好填补了我的需求空白。它的叙事节奏掌握得非常好,不会让人感到拖沓,而是步步为营,将复杂的比较体系层层展开。我最欣赏的是它对“法律家族”划分标准的批判性梳理,作者没有固守传统的“二元论”或“多元论”,而是提出了更具适应性的观察角度,这对我日常工作中处理涉外法律事务非常有启发性。书中的语言风格成熟老练,逻辑链条坚不可摧,即便是探讨高度抽象的法律原则,也能通过精巧的类比,使其变得具体可感。这本书的价值在于,它教会我如何“提问”而非仅仅“回答”。它提供的分析工具,让我能够更有效地解构和重构不同法律体系的内在逻辑,为解决疑难案件提供了强大的理论支撑。
我向来对那些只停留在表层描述的比较法著作感到不满足,而这本《比较法总论(上)》则完全是另一种体验。它像是为深度学习者精心准备的饕餮盛宴。作者对待法律体系差异的态度是开放而又尊重的,尤其在介绍那些与我们自身法律传统迥异的体系时,其笔触细腻而充满洞察力,完全没有居高临下的姿态。它详尽地分析了法律制度在不同政治体制、经济发展阶段下的适应性变化,使得比较研究真正具有了动态的生命力。阅读体验上,这本书的装帧和纸张质量都很出色,长时间阅读也不会感到眼睛疲劳,这对于需要反复研读的法学著作来说,是不可忽视的加分项。总而言之,这本书的学术价值极高,它不仅梳理了历史脉络,更重要的是,它提供了一套批判性思维的框架,让人在面对全球化带来的法律融合与冲突时,能够保持清醒和深刻的理解。
这本书的厚度让人望而生畏,但一旦沉浸其中,时间仿佛都停止了。我必须强调它的深度,它绝非市面上那些浮光掠影的比较法导论可比。作者在论述基本原则和制度时,那种钻研到骨子里的认真劲儿,体现在每一个脚注和每一个引用的文献上。它对特定法律概念的源头追溯,精确到某个19世纪的德语或法语术语的微妙含义差别,这对于追求严谨性的读者来说,简直是福音。我尤其喜欢它在处理“比较方法论”时的那种哲学思辨色彩,讨论了什么是真正的“等价性”以及在跨文化比较中如何避免“自我中心主义”的陷阱。这种探讨已经超越了单纯的法律实务层面,触及了文化人类学和法社会学的交叉领域。阅读过程中,我经常需要停下来,反复咀嚼那些精妙的论断,感受那种思想碰撞的火花。这不仅仅是一本教材,更像是一场与智者关于法律本质的深度对话。
这本《比较法总论(上)》简直是法学入门的绝佳向导!我作为一个法律领域的初学者,原本对各国法律体系的差异感到头疼,但这本书以极其清晰和结构化的方式,将复杂的比较法理论框架娓娓道来。作者在开篇就巧妙地搭建了比较法的基本概念和研究方法论的桥梁,让我不再对那些晦涩的术语望而却步。它不像很多教科书那样堆砌术语,而是通过大量鲜活的案例和历史背景的梳理,生动地展示了不同法律传统(比如大陆法系与英美法系)在哲学根基上的分野。我特别欣赏作者对于法律文化与社会背景之间互动关系的深刻洞察,这让比较研究不再是简单的条文罗列,而上升到了对人类社会治理智慧的探讨。读完前几章,我感觉自己对法律的“多样性”有了全新的认识,那些原本看似水火不容的法律制度,在作者的笔下找到了可以对话的共同语言。这本书的行文流畅,逻辑严密,即便是初次接触这个领域的读者也能轻松跟上节奏,实属难得。它为我接下来的深入学习打下了极其坚实的基础。
潘老师序里称赞“是其所是,非其所非,探索真理,不限于国界,不为狭隘民族主义所囿”,真好,读完确有开眼看世界之感。 原文第二版篇幅原因删掉了抽象物权契约和信托,有些可惜,实在也不差这二十页。上册立法历史、观念、司法制度为主,分论规定涉及得少,等下册。 另,700页的书还无线胶装是在谋杀(超大声
1. 这本译作的语言表达精炼、优雅,阅读起来毫无障碍,不愧是大家的翻译作品。2.比较法方法可以说是国内法学学术研究必须使用的方法,作为继受法国家,我们总是需要探究清楚某个制度在被继受国的原貌。唯有基于此,才能加以改造,适用到我国的国情语境下。但是,学术界的比较法研究却未必能达到这一最基本的要求。有一些文章,常常只是用外文文献作为脚注的点缀,看起来华丽,实则没有有价值的东西。3.另外还要注意到不管是普通法系,还是大陆法系,均对我国的各个部门法均有影响,所以,将来的学术研究必须身兼两个法系的理论知识。故此,如何将大陆法系的理性倾向于普通法系的经验倾向结合起来,是今后个人学术研究的重要课题。如果说,大陆法系的概念与体系提供了思考的框架,那么普通法系的广泛判例将是某一法律制度的检验场。
1. 翻译得不好,虽然能看懂,读着不通,很累。 2. 有部分章节没翻译出来,直接空着了 3. 或许是因为只是上册的缘故,这本书与其叫比较法总论,不如叫世界法系概览;而若视之为对各法系的介绍,又失之具体,让没有相关法系背景知识的人一头雾水 4. 装订太傻了,书那么厚还用胶装,书脊还那么软,一翻就折 总之,感觉被过誉了,期待下册吧。
比较法考前刷完,基本搭建了比较法学的体系,可搭配萨科和大木雅夫的一起看
迫不及待想看下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