约翰·罗尔斯(John Rawls,1921—2002),美国当代著名哲学家、伦理学家、政治学家、 哈佛大学教授。1921 年生于马里兰州,就学于普林斯顿大学,1950 年在该校获哲学博士学位,以后相继在普林斯顿大学(1950-1952),康奈尔大学(1953-1962),哈佛大学(1962-2002) 任教。罗尔斯自50年代起便潜心于社会正义问题的研究,《正义论》(1971) 是他集其论文之精粹并经过重新思考而形成的一部完整而一贯的理论著作。罗尔斯还出版了其它专著:《政治自由主义》 (1993), 《万民法》 (1999), 《道德哲学史讲演》 (2000)。 《正义论》已被誉为二战后政治哲学、伦理学领域中最重要的理论著作,将被列入历史经典名著之林。
《作为公平的正义:正义新论》主要收录了立宪民主对程序民主、平等的政治自由之公平价值、对其他基本自由之公平价值的否认、政治自由主义与统合性自由主义:一种对比、关于人头税的注释与自由的优先性、财产所有的民主之经济制度、作为基本制度的家庭、基本善指标的灵活性、马克思对自由主义的批判、关于闲暇时间的简短评论等内容。
一、引言 和许多伟大的思想家一样,罗尔斯的理论一般被分为前期和后期,分别以《正义论》和《政治自由主义》两本著作为中心。这种惯常理解当然算不得错,但往往容易夸大罗尔斯前后期理论之间的断裂。特别是由于认为罗尔斯的转向是由社群主义特别是桑德尔对其主体理论的批判激发...
评分一、引言 和许多伟大的思想家一样,罗尔斯的理论一般被分为前期和后期,分别以《正义论》和《政治自由主义》两本著作为中心。这种惯常理解当然算不得错,但往往容易夸大罗尔斯前后期理论之间的断裂。特别是由于认为罗尔斯的转向是由社群主义特别是桑德尔对其主体理论的批判激发...
评分一、引言 和许多伟大的思想家一样,罗尔斯的理论一般被分为前期和后期,分别以《正义论》和《政治自由主义》两本著作为中心。这种惯常理解当然算不得错,但往往容易夸大罗尔斯前后期理论之间的断裂。特别是由于认为罗尔斯的转向是由社群主义特别是桑德尔对其主体理论的批判激发...
评分 评分一、引言 和许多伟大的思想家一样,罗尔斯的理论一般被分为前期和后期,分别以《正义论》和《政治自由主义》两本著作为中心。这种惯常理解当然算不得错,但往往容易夸大罗尔斯前后期理论之间的断裂。特别是由于认为罗尔斯的转向是由社群主义特别是桑德尔对其主体理论的批判激发...
前两部分阐释了Rawls的很多基本概念,可以做handbook使用。第三部分重述正义原则的推理过程,并作为整体或差别原则个体与平均功利比较。第四部分讲制度略琐碎,不过部分体现Edmundson称之的社会主义转向,反对福利资本主义。第五部分讲稳定性,与前几部分以及PL重述颇多。整体翻译很流畅,但个别概念值得商榷,比如合理与理性的译法就与PL相反。
评分《正义论》构想的宪政民主社会必然是一个非同质的多元主义社会,而《正义论》的良序社会稳定性论证以康德式整全性学说占主导地位的同质社会为前提,因此前后矛盾。《政治自由主义》的写作正是为了化解这一矛盾,使《正义论》前后融贯。不过也因此,《政治自由主义》只是对《正义论》的局部修正,依附于后者的理论架构。除了《政治自由主义》这一伤筋动骨的修正,《正义论》的不少细节也已在之后的文章中被重新打磨。那么,在作出这一系列修补后,《正义论》和后期工作中的各种理念该如何调整、配合,呈现为一个系统、融贯的理论形态?这就是《作为公平的正义》想要完成的工作。
评分看不大懂
评分真好。Rawls非常诚恳。无关形而上学,无关精神分析,单纯想生活在一个自由民主的宪政体系之内,就该是这样一副面貌。
评分真好。Rawls非常诚恳。无关形而上学,无关精神分析,单纯想生活在一个自由民主的宪政体系之内,就该是这样一副面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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