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体描述
《法律的概念(第2版)》是20世纪法律哲学领域最重要的一本书,他对法律哲学和法理学的理论贡献是无与伦比的。从1961年问世以来,《法律的概念(第2版)》以它优美的文笔和清晰的论证,激发了无数学生去思考与法律相关的种种问题,诸如“什么是法律”以及法律、道德与正义的区别。
《法律的概念(第2版)》是学习法理学与法律哲学不可或缺的经典,且已经被翻译成许多不同语言的版本。《法律的概念(第2版)》根据牛津大学出版社《法律的概念》1994年第二版而译,在这个期盼已久的版本里,哈特重新检视他的法哲学基础,并针对著名学者德沃金等人的评论予以回应。相信这本发人深省的新版——《法律的概念(第2版)》,将成为理论界争议与评论的焦点,并且深受对法理学及法哲学有兴趣的人之喜爱。
作者简介
哈特,20世纪最重要的法律哲学家之一,新分析实证主义法学代表人物,牛津大学法理学教授。哈特在分析哲学框架内发展了一套精深的法律实证主义理论。他最大的贡献在于以语言分析哲学为基础,构建了一个庞大的法理学体系,挽救了在“二战”后饱受批评的分析实证法学。代表作品包括:《法律的概念》、《法律、自由与道德》、《惩罚与责任》、《法律中的因果关系》以及《论边沁》。
许家馨,台湾大学法律系学士,政治大学基础法学硕士班毕业后,完成《法律的概念》之翻译。嗣后赴美国芝加哥大学取得法学硕士(LLM.)及法学博士(J.s. D.)学位,专攻法理学与宪法,师事美国宪法学大家Geoffrey R. Stone与Cass R. Sunstein。目前担任中央研究院法律学研究所助研究员。
李冠宜,台湾大学法学士(财经法学组)、台湾大学法学硕士(基础法学组)。曾为执业律师、高雄市政府法制局科员。现为台湾士林地方法院法官。译有《法律的概念》、《法律帝国》。
目录信息
第一章 恼人不休的问题
第一节 法理论的困惑
第二节 三个反复出现的议题
第三节 定义
第二章 法律、号令和命令
第一节 各式各样的祈使语句
第二节 法律作为强制性命令
第三章 法律的多样性
第一节 法律的内容
第二节 适用范围
第三节 起源模式
第四章 主权者与臣民
第一节 服从的习惯与法律的连续性
第二节 法律的持续性
第三节 对立法权力的法律限制
第四节 立法者背后的主权者
第五章 法律作为初级规则与次级规则的结合
第一节 崭新的起点
第二节 义务的观念
第三节 法律的要素
第六章 法体系的基础
第一节 承认规则与法效力
第二节 崭新的问题
第三节 法体系的病理
第七章 形式主义与规则怀疑论
第一节 法律的开放性结构
第二节 规则怀疑论的诸多种类
第三节 司法裁判的终局性与不谬性
第四节 承认规则中的不确定性
第八章 正义与道德
第一节 正义的原理
第二节 道德义务与法律义务
第三节 道德理想与社会批评
第九章 法律与道德
第一节 自然法与法实证主义
第二节 自然法的最低限度内容
第三节 法律效力与道德价值
第十章 国际法
第一节 疑惑的来源
第二节 义务与制裁
第三节 义务与国家主权
第四节 国际法与道德
第五节 形式与内容的类比
后记
绪论
一、法理论的本质
二、法实证主义的本质
(一)作为语义学理论的法实证主义
(二)作为诠释理论的法实证主义
(三)柔性法实证主义
三、规则的本质
(一)规则的实践理论
(二)规则与原则
四、原则与承认规则
系谱与诠释
五、法律与道德
(一)权利与义务
(二)法律的鉴别
六、司法裁量
注释
附录一哈特生平速写
附录二哈特已出版著作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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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后感
用户评价
这本书的行文风格有一种古典的、近乎冷峻的疏离感,它似乎刻意与读者的情感产生距离,以确保讨论的纯粹性。作者对语气的掌控极其精准,总是保持着一种学术上的超然,很少使用带有强烈感情色彩的词汇,即便是描述那些历史上著名的法律不公事件,其笔触也冷静得像在分析一个几何图形的边角关系。我印象最深的是他对“法律有效性”的论述,他没有像许多社会学流派那样强调法律的社会接纳度或道德基础,而是完全聚焦于法律体系自身的内部逻辑自洽性。这种“去人格化”的写作,虽然提升了理论的抽象高度,却也使得整本书读起来缺乏一种人性的温度。我总感觉,在冰冷的逻辑推演背后,那些活生生的人们所经历的诉讼、痛苦与渴望,被作者有意无意地置于了次要位置。因此,虽然我能理解书中观点的精妙之处,但在合上书本后,我并未感受到被法律的伟大力量所鼓舞,反而多了一种对人类构建的秩序体系的深刻的、略带悲观的理解。
这本书的叙事方式,与其说是在“讲解”法律,不如说是在“解构”法律。它避开了所有传统法律教材热衷于描述的那些引人入胜的案例故事或者明确的法律条文归纳。相反,作者将焦点完全集中在那些游离于法律条文之外的“元问题”上。比如,在讨论“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时,他没有分析相关宪法条款或司法实践,而是深入探究了“平等”这个概念本身在不同历史阶段的意义变迁,以及这种变迁如何反过来侵蚀了我们对当前法律状态的信任。这种由内向外的审视,虽然深刻,但对追求“操作性知识”的读者来说,未免有些缘木求鱼。我试图寻找一些可以立即应用到实际问题分析中的方法论工具,结果发现,作者提供的更多是一种“怀疑的工具箱”,它能帮助我质疑既有的框架,却无法直接帮我搭建一个新的框架。阅读体验更像是一次漫长的、自我否定的思想冥想,每一页都在告诉我,我们所依赖的确定性是多么脆弱和主观。
坦白说,这本书给我的最大印象是“极端的智力挑战性”,它要求读者不仅要掌握基础的法律知识,更要具备极强的逻辑推理能力和对西方哲学史的背景知识。阅读过程中,我感觉自己像是一个正在接受高强度辩论训练的新手,不断被作者抛出的“是故”、“然而”、“鉴于此”所裹挟。书中对于“法律的渊源”的探讨,简直是一场对奥斯丁和凯尔森理论的无休止的“拉锯战”,双方的论点被反复引用、解构、再重构,直到读者几乎分不清哪个观点才是作者真正想要捍卫的堡垒。我尤其对其中关于“解释学的循环”的讨论印象深刻,作者似乎并不急于提供一个终极的解释模型,反而热衷于展示所有解释模型自身的局限性,这让我在合上书本时,脑海中残留的不是清晰的答案,而是一串相互咬合的问号链。如果说一本好的法律书籍是提供一把精准的瑞士军刀,那么这本书更像是一块高纯度的钻石原石,需要读者自己去琢磨、去切割,才能显露出它内在的锋芒,而这对于时间有限的普通读者而言,无疑是一项艰巨的任务。
初翻这本厚重的《法律的概念》,我原本期待的是一场严谨而系统的法哲学之旅,能为我梳理出那些抽象的法律原则和体系的内在逻辑。然而,阅读的过程中,我却常常感到一种智力上的迷宫感。作者似乎热衷于在每一个关键术语上设置层层叠叠的语义陷阱,他似乎更关心如何将“规则”这个词拆解成无数个微小的哲学颗粒,而不是如何将这些理论应用于我们日常生活中能切身感受到的正义与秩序。比如,书中对“强制力”的探讨,与其说是分析国家权力的运作,不如说更像是一场对“存在”与“有效性”的形而上学辩论。我花了大量时间试图理解他引用的那些晦涩的德语和拉丁文术语,每当感觉似乎触及了核心时,作者又迅速将论述转向另一个更细微的分类学区分。这使得阅读体验更像是在攀登一座由纯粹概念构筑的冰山,风景壮阔,但每一步都伴随着滑坠的风险。我期待的清晰导览地图没有出现,取而代之的是一张布满了哲学符号的星图,指引方向的似乎是作者个人的心证而非普适的真理。这种对概念纯粹性的过度追求,虽然在学术圈内或许受到推崇,但对于渴望理解法律在社会中实际角色的读者来说,无疑是一种知识上的“高空作业”,让人既敬畏又感到遥不可及。
读完大半,我不得不承认,这本书的语言风格有着一种令人难以捉摸的跳跃性,仿佛作者的思维轨道时常在宏观叙事和微观案例之间进行超光速的切换。某一章,他可能用近乎散文诗的笔调描绘了“自然法”在历史长河中留下的印记,那种浪漫主义的色彩甚至让人联想到荷尔德林的诗句,充满了对理想秩序的无限向往。然而,紧接着的下一节,笔锋骤然一转,又完全沉浸于对一个冷门判例中技术性条款的逐字分析,其分析的精密度,堪比精密仪器的校准。这种巨大的风格反差,使得阅读的节奏感非常奇特,时而让人心潮澎湃,时而又陷入一种近乎枯燥的细节泥沼。我特别留意了作者在处理“习惯法”时的论述,原本以为他会结合社会人类学的视角,展现法律是如何从民间自发形成的有机体,结果却是,他将大部分篇幅用来论证习惯法在被国家法典化过程中所遭受的“合法性阉割”,充满了学究式的愤懑和无可奈何。这本书更像是一本哲学家的手稿集,充满了未完全打磨的灵光乍现,而非一本面向大众或法学初学者的规范性教科书,它的价值更在于激发思考的火花,而非提供稳固的知识结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