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体描述
伦敦贫民窟的女孩丽莎,五官精致,身段优美,能歌善舞,是所有男人追逐的对象。她的父亲已经去世,唯有和母亲相依为命,但是母亲却沉湎于酒精,无心关心她。贫民窟的小伙子汤姆一直暗恋着她,但她却不为之所动,偏偏爱上了新搬来的有夫之妇布莱克斯通先生,最终成为众人嫌弃的对象。忍无可忍的布莱克斯通太太和丽莎发生了争执,并演变成斗殴。伤心的丽莎最后病死在家中。
作者简介
威廉·萨默塞特·毛姆(1874—1965),英国小说家、剧作家、散文家、文艺评论家,20世纪英国最知名的作家之一。毛姆一生著作甚丰,无论是小说、剧本、评论、随笔、游记还是回忆录,都广受好评,代表作有《人性的枷锁》《月亮与六便士》《寻欢作乐》《刀锋》《面纱》等。他的小说机智、幽默,常在讥讽中潜藏对人性的怜悯与同情。毛姆晚年享有很高的声誉。英国牛津大学和法国图卢兹大学分别授予他荣誉文学博士学位。1959年,英国女王授予他勋爵爵位。
目录信息
读后感
听说兴起了一股毛姆热,有吗?之前毛姆名气比较大的作品翻译的差不多了,热起来后,开始有了2013出版《兰贝斯的丽莎》。 我是从08年《月亮和六便士》开始阅读毛姆的,后来不知道什么原因,陆续读了所有能买到的他的书。2013新出的我也刚买了,上周末就是昨天看完了《情迷佛罗...
这是毛姆的第一部小说。他当医生实习时接触到伦敦下层社会,这本书就以下层社会的一个普通女孩的遭遇为主题。这个主题他日后其实很少再涉及。 在我看来有意思的点在于:1.整篇的对话都尽力还原底层人们讲话方式,发音不规范,语法错误百出,粗鲁不文,但生动。2.虽然是底层,...
用户评价
这部作品简直是情感的海洋,它用细腻入微的笔触描绘了人与人之间那些说不清道不明的羁绊。我完全沉浸在作者构建的世界里,仿佛每一个角色的呼吸都能被我清晰地感知到。故事的节奏把握得恰到好处,时而如春日的和风拂面,温柔而缓慢地铺陈细节;时而又像夏日的暴雨突至,让人猝不及防地被卷入高潮的漩涡。尤其欣赏作者对环境的描写,那些场景的刻画不仅是背景的交代,更是烘托人物心境的绝佳工具。阳光穿过老旧的窗棂,洒落在大理石地板上的光影,那种静谧中蕴含的张力,着实令人回味无穷。读到某些关键转折点时,我甚至需要停下来,深吸一口气,才能平复内心的激动。它探讨的主题非常深刻,触及了存在、选择与代价这些宏大命题,但叙事方式却异常的贴近生活,没有丝毫的说教感。那些哲思片段如同散落在珍珠项链上的宝石,不经意间闪烁出令人惊艳的光芒,让人在不知不觉中反思自己的过往与未来。我强烈推荐给那些喜欢深度阅读、不满足于表面故事的读者,这本书绝对值得你付出时间和心力去细细品味。
我得承认,这本书的开篇有点慢热,需要一点耐心去适应作者那种古典而悠长的叙述腔调。但一旦你跨过了最初的门槛,就会发现自己已经站在了一座宏伟的文学殿堂之中。这部作品的文学性实在太强了,它运用了大量的典故和隐喻,每一次阅读都能发掘出新的层次。我甚至会时不时地回翻前面的章节,重新审视一些对话,因为现在看来,它们似乎隐藏着更深层次的伏笔。作者对于人物内心独白的刻画,达到了近乎残酷的精准度。那种自我怀疑、自我辩解、自我欺骗的心理活动被剖析得淋漓尽致,让我产生了一种强烈的共鸣——“对,我就是这样想的,但我从未能如此清晰地表达出来。”这本书的配乐(如果它有的话)一定是低沉的大提琴和偶尔爆发的铜管乐器,充满了史诗感和宿命感。它不是一本让人放松的书,而是一部需要你全神贯注去“解码”的艺术品。
这本书给我带来的最大冲击是关于“记忆与身份认同”的探讨。它挑战了我们对“我是谁”这个基本概念的认知。故事中,身份的碎片散落在不同的时间点和不同的人口中,主角必须像一个考古学家一样,小心翼翼地拼凑起完整的自己。我特别喜欢作者在处理关键回忆片段时所采用的梦境与现实交织的手法,边界模糊,真假难辨,极大地增强了叙事的悬念和宿命感。这种结构带来的阅读体验是独一无二的,你和主角一样,都在努力分辨哪些是真实的烙印,哪些是外界强加的伪装。书中一些关于“遗忘的重量”的论述,至今仍在我的脑海中盘旋不去。它成功地将一个复杂的哲学议题,转化成了一个极富张力的个人故事。阅读完毕后,我感觉自己对身边的一些人多了一层理解的深度,仿佛自己也参与了一场漫长而艰辛的自我救赎之旅。这本书,绝对是近年来文学界的一股清流。
说实话,一开始我是抱着试试看的心态翻开这本书的,毕竟市面上同类题材的书籍太多,很容易审美疲劳。但读进去之后,完全被作者那近乎偏执的细节控制力所折服。这本书的叙事结构非常精妙,它采用了多线并行的手法,看似是几条毫不相关的支流,却在最意想不到的时刻汇集成磅礴的大江。我特别留意了作者对“时间”的处理,它不是线性的流淌,而是在回忆与当下之间自由穿梭,每一次跳跃都带着强烈的目的性,揭示出人物行为动机的深层原因。读到后面,你会发现每一个看似随意的配角,其实都承载着关键的信息,这种严谨的布局简直令人拍案叫绝。更难得的是,尽管故事情节复杂,但语言风格却保持着一种令人惊喜的克制与精准,没有一个多余的词汇,没有一句废话,所有的情感表达都通过行为和场景的对比来实现,这是一种高级的叙事技巧。合上书本的那一刻,我感觉自己像是刚刚完成了一场智力与情感的双重马拉松,身心俱疲,却又充满了满足感。
这本书的魅力,很大程度上来自于它构建了一个极具说服力的“陌生世界”。这个世界设定新颖独特,充满了我们日常生活中无法接触到的奇特规则和潜在危险。作者并没有急于解释这一切,而是将我们像初生的婴儿一样,直接丢进这个环境里,让我们跟随主角的视角,一步步去摸索、去适应、去理解。这种沉浸式的体验感是很多大制作影视作品都难以企及的。主角的成长弧线处理得非常真实可信,他不是那种一路开挂的英雄,他的每一步进步都伴随着痛苦的取舍和沉重的代价。我特别欣赏作者对“道德灰色地带”的描绘,书里没有绝对的好人与坏蛋,只有在特定压力下做出不同选择的个体。这种复杂性让故事的张力持续在线,你永远无法预判下一秒会发生什么,因为人性本身就是最难预测的变量。这本书更像是一面棱镜,折射出我们自身在面对困境时可能表现出的懦弱与勇气。
毕竟是毛姆的第一部小说,略显稚嫩,手法不是很成熟,细节处理得还不够,但是却也不乏温情与思想。
丽莎,只是一个简单又庸俗的女孩,没什么好,也没什么坏,但她不应该就这样离去。因为她眼中的,不受控制不了爱情,丢掉了生命。
维多利亚时代
我觉得我是毛姆的粉丝。毛姆的小说总能给人一种深刻的印象,如同电影一样此起彼伏,真爱在丛林法则和社会契约的背景下也是无法生成的。至今也是这样。这就是社会现象,古今中外都不变的历史长河
毕竟是毛姆的第一部小说,略显稚嫩,手法不是很成熟,细节处理得还不够,但是却也不乏温情与思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