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廉·福克纳是一位多产的美国作家。他出身于一个没落的名门,一直希望能够恢复荣耀。他还是一个不折不扣的酒鬼。福克纳在获得诺贝尔文学奖时说道:“我拒绝认为人类已经走到了尽头……人类能够忍受艰难困苦,也终将会获胜。”这席发言和他的性格与人生经历十分吻合。
《诺贝尔文学奖作品典藏书系:我弥留之际》是福克纳的代表作以及“约福克纳帕塔法世系”的重要小说之一。讲述美国南方农民本德伦为遵守对妻子的承诺,率全家将妻子的遗体运回家乡安葬的“苦难历程”。整整十天的行程灾难重重:大水差点把棺材冲走,拉车的骡子被淹死,大火几乎将遗体焚化。结果长子失去了一只脚,老二因放火上了人家的谷仓而坐牢,三子失去心爱的马,女儿打胎不成,反被药房伙计奸污,小儿子也没得到渴望的小火车,而本德伦却装上了假牙并娶回了一位新太太。
艾迪:在我看来,她是大部分女性的缩影。简言之,凤凰、孔雀的价值,世人一望而知。而白色香花、白鸟、白蝶的价值,就要验证了。世人只会追逐凤凰孔雀,给它们标上高不可攀的价格,但对常见之物视而不见。大部分女性被视而不见。 被视而不见的人一定会焦虑,无以肯定自身存在的...
评分福克纳写《我弥留之际》时,三十三岁,这部被外国评论家誉为福克纳最好的小说,分娩过程相当顺利,福克纳轻描淡写说:“那时我一天干十二小时的力气活儿,下班以后才能写作,只写了六个星期左右就写好了。”于是,与荷马《奥德赛》、乔伊斯《尤利西斯》、塞万提斯《堂吉诃德》相...
评分生与死向来是文学作品的永恒主题,古今中外的诸多大家也都不遗余力地通过自己的作品来探讨两者之间的关系。倘若生的尽头是死,那么死的尽头又是什么?对一个人来说,死亡是毁灭还是重生?是逃避还是救赎? 威廉•福克纳的《我弥留之际》就探讨了这一问题:女主人公本德伦...
评分《我弥留之际》的寓言和象征性不必赘言,人们一直以来都十分关注小说中的象征手法以及与《圣经》的密切联系。 在重读过程中,我注意到第十一章,即医生皮保迪的独白一章中对本德仑一家的住处描写(P36~37)。通过皮保迪的叙述,我们可以知道本德仑一家居住在绝壁之...
评分听闻福克纳的大名已久,这是第一次读他的小说。震撼,确实不一样,填充了我对文学认真的另一个空白。 难怪余华和莫言都说很受福克纳影响,他的小说确实和我们平常看到的不太一样。一些伟大的作品如《战争与和平》、《静静的顿河》、《悲惨世界》,都是凭其宏大的叙事反应了一...
第二遍才稍微看懂了一点点。
评分我像走进迷宫,找不到出路所以烦躁,然后,自然有一只隐形的手,拨开迷雾,待我反应过来,已经豁然开朗,故事也结束了。福克纳确实很厉害呀,不过我估计短期内不会再看他了。
评分我像走进迷宫,找不到出路所以烦躁,然后,自然有一只隐形的手,拨开迷雾,待我反应过来,已经豁然开朗,故事也结束了。福克纳确实很厉害呀,不过我估计短期内不会再看他了。
评分错别字太多,和我有得一拼。新星这一套书便宜是真的,可是译本选择实在是……总感觉译本没有重视角色之间意识的风格差异,当然,只是猜测。
评分翻译不好,桑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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