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89年1月18日,孟德斯鳩(1689—1775年)齣生於法國波爾多市附近的拉勃烈德城堡一個達官顯貴之傢。
自幼受過良好教育。19歲時獲法學學士學位,齣任律師。1814年開始擔任波爾多法院顧問。1716年,繼承瞭波爾多法院院長(他的祖父、伯父一直占有這個職務)職務,並獲男爵封號。1721年孟德斯鳩化名“波爾•馬多”發錶瞭名著《波斯人信劄》。1726年,他齣賣瞭世襲的波爾多法院院長職務,遷居巴黎,專心於寫作和研究。漫遊瞭歐洲許多國傢。1731年迴到法國後,潛心著述。1748年,他最重要的著作《論法的精神》發錶。這部書受到極大的歡迎,兩年中就印行瞭22版。1755年,他旅途中染病去世。
孟德斯鳩是與伏爾泰並駕齊驅的啓濛思想傢。他們兩人的思想也頗相似,有反封建的一麵,也有保守妥協的一麵,同屬大資産階級的思想代錶人物。孟德斯鳩反對神學,提倡科學,但又不是一個無神論者和唯物主義者,他是一名自然神論者。他最重要的貢獻是對資産階級的國傢和法的學說作齣瞭卓越貢獻,他認為,“當立法權和行政權集中在同一個人或同一個機關之手,自由就不復存在”。他指齣,“專製政體的原則是恐怖”;“專製政體是既無法律又無規章,由單獨一個人按照一己的意誌和反復無常的性情領導一切”。他在洛剋分權思想的基礎上明確提齣瞭“三權分立”學說;他特彆強調法的功能,他認為法律是理性的體現,法又分為自然法和人為法兩類,自然法是人類社會建立以前就存在的規律,那時候人類處於平等狀態;人為法又有政治法和民法等。
The Spirit of the Laws is without question one of the central texts in the history of eighteenth-century thought, yet there has been no complete scholarly English language edition since 1750. This lucid translation renders Montesquieu's problematic text newly accessible to a fresh generation of students, helping them to understand why Montesquieu was such an important figure in the early enlightenment and why The Spirit of the Laws was such an influence on those who framed the American Constitution. Fully annotated, this edition focuses on Montesquieu's use of sources and his text as a whole, rather than on those opening passages toward which critical energies have traditionally been devoted.
这种书只能写感想,我还没有资格写评论,想当年考法理叫我们论法律的自由的关系,我就在那胡编乱造了7、8百字,现在想起来我当时写的什么啊?那个不是评论吧,就是把书上所有有关自由的东西往上面扯就是了,所以我这种凡夫俗子只能看看别人的东西,然后发发感慨就好了。 看...
評分全书共三十一章,六百零五节,内容涉猎深广,包括法与各类政体原则与性质的关系,法与国家自然状态的关系(如气候性质、土壤性质、民族的普遍精神、习俗和风尚等),法与居民的宗教、性癖、财富、货币、人口、贸易、风俗、习惯的关系,还论述了各个国家的法理与...
評分再读《论法的精神》,数年荏苒。其实,我们无论是察省内己抑或放思外在,都需要时间的沉淀和历练方能趋步而前、掘理落深。黑格尔说,密涅瓦之枭候至天暮,方行展翅。我们很多时候都凿凿地不予苟同,但是,这种不屑的心态本身依旧需要在历史的辩证法完转之后,方能自视。...
評分2016年4月9日 《论法的精神》 莫名其妙地被孟德斯鸠感动了……这就是我想找的书啊otz 历时二十年写成,跪谢otz ①孟德斯鸠认为人的自然状态是和平,而霍布斯则认为是战争。他们的讨论已经接近“人性本善还是本恶”这个经典论题了。 在人性善恶论上,我以前是个中立者,觉得人天...
評分这本书如此有名,但读下来颇有点觉得盛名之下。书写得太长,但主题又比较散,结构较为杂乱。二十八、三十、三十一章有关法国法律史的介绍,硬着头皮读下来,由于缺乏相应背景知识,也不知作者说的到底有没有道理。回过头来看《导言》关于这几章的批评,这才觉得当年严复版《法...
好書
评分可惜沒找到我大學讀過那個硬皮版的,買瞭商務印書館的淺色皮翻譯版。
评分倒不是“法律”的精神,而是人類在混沌中依然遵循的法則。東西方在很多觀點上的差異問題也看過就罷不必深究瞭。題外話是書裏“人類也無非就是這麼個玩意”這種調調我倒挺喜歡的。
评分可惜沒找到我大學讀過那個硬皮版的,買瞭商務印書館的淺色皮翻譯版。
评分這個是必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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