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体描述
The Spirit of the Laws is without question one of the central texts in the history of eighteenth-century thought, yet there has been no complete scholarly English language edition since 1750. This lucid translation renders Montesquieu's problematic text newly accessible to a fresh generation of students, helping them to understand why Montesquieu was such an important figure in the early enlightenment and why The Spirit of the Laws was such an influence on those who framed the American Constitution. Fully annotated, this edition focuses on Montesquieu's use of sources and his text as a whole, rather than on those opening passages toward which critical energies have traditionally been devoted.
作者简介
1689年1月18日,孟德斯鸠(1689—1775年)出生于法国波尔多市附近的拉勃烈德城堡一个达官显贵之家。
自幼受过良好教育。19岁时获法学学士学位,出任律师。1814年开始担任波尔多法院顾问。1716年,继承了波尔多法院院长(他的祖父、伯父一直占有这个职务)职务,并获男爵封号。1721年孟德斯鸠化名“波尔•马多”发表了名著《波斯人信札》。1726年,他出卖了世袭的波尔多法院院长职务,迁居巴黎,专心于写作和研究。漫游了欧洲许多国家。1731年回到法国后,潜心著述。1748年,他最重要的著作《论法的精神》发表。这部书受到极大的欢迎,两年中就印行了22版。1755年,他旅途中染病去世。
孟德斯鸠是与伏尔泰并驾齐驱的启蒙思想家。他们两人的思想也颇相似,有反封建的一面,也有保守妥协的一面,同属大资产阶级的思想代表人物。孟德斯鸠反对神学,提倡科学,但又不是一个无神论者和唯物主义者,他是一名自然神论者。他最重要的贡献是对资产阶级的国家和法的学说作出了卓越贡献,他认为,“当立法权和行政权集中在同一个人或同一个机关之手,自由就不复存在”。他指出,“专制政体的原则是恐怖”;“专制政体是既无法律又无规章,由单独一个人按照一己的意志和反复无常的性情领导一切”。他在洛克分权思想的基础上明确提出了“三权分立”学说;他特别强调法的功能,他认为法律是理性的体现,法又分为自然法和人为法两类,自然法是人类社会建立以前就存在的规律,那时候人类处于平等状态;人为法又有政治法和民法等。
目录信息
读后感
这个版本的封面古朴简洁一如著者的文风。封面上是著者本人的一个右侧面头像素描,简单的勾勒和黑暗的对比,目视前方,嘴角微微上扬,淡定,博学,专注之感油然而生。如著者在原序中的话“我也是画家”般透着一种自行从容。当一个人花了20年去完成一部书是,这正是他的最好写照...
2016年4月9日 《论法的精神》 莫名其妙地被孟德斯鸠感动了……这就是我想找的书啊otz 历时二十年写成,跪谢otz ①孟德斯鸠认为人的自然状态是和平,而霍布斯则认为是战争。他们的讨论已经接近“人性本善还是本恶”这个经典论题了。 在人性善恶论上,我以前是个中立者,觉得人天...
坦言之,这本“巨”著尚只读了一半,一因时间,二因对于这部大头之书有些敬意,其中注释丰厚,又涉及几种政体的分析对比,兼夹杂对古罗马的历史解读,所以每次看下来都要花费些心力去思考,阅读效率并不高。同时,由于我一贯喜欢摘抄的习惯,不愿错过孟德斯鸠对于各种政体各个...
这本书如此有名,但读下来颇有点觉得盛名之下。书写得太长,但主题又比较散,结构较为杂乱。二十八、三十、三十一章有关法国法律史的介绍,硬着头皮读下来,由于缺乏相应背景知识,也不知作者说的到底有没有道理。回过头来看《导言》关于这几章的批评,这才觉得当年严复版《法...
用户评价
倒不是“法律”的精神,而是人类在混沌中依然遵循的法则。东西方在很多观点上的差异问题也看过就罢不必深究了。题外话是书里“人类也无非就是这么个玩意”这种调调我倒挺喜欢的。
这个是必看的~
这个是必看的~
好书
这个是必看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