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体描述
《德国民法总论(第33版)》自1976年第一版出版至今本书已历33版,是一本针对初学者的教科书和针对高年级学生的复习材料。它旨在澄清法律规定的真实含义。只有清楚了解法律规定目的的人,才能真正掌握所学的知识。《德国民法总论(第33版)》致力于引导读者认真研读法律规定,同时努力就本书所列出的各个案例提出自己的解决方法。
作者简介
作者简介
汉斯•布洛克斯 (Hans Brox) (1920-2009), 1949年于波恩大学取得法学博士学位,1959年于明斯特大学完成教授资格论文,1961年任美因茨大学副教授,1962年起任明斯特大学民法、商法、劳动法和民事诉讼法教授。1964至1994年为北莱茵州宪法法院成员,1967年至1975年担任德国联邦宪法法院法官。1975年获得联邦星级十字勋章。他所编写的每一本法学教科书都是在德国最成功,再版次数最多的法学教材。
沃尔夫•迪特里希•瓦尔克(Wolf-Dietrich Walker) (1955- ) , 1984年于明斯特大学获得法学博士学位,1992年完成教授资格论文。1992年至今任吉森大学民法、劳动法和民事诉讼法教授。1996至1997年任吉森大学法学院院长。累计发表独著及合著十余部,论文几十篇。主要研究方向:劳动法和社会法。
译者简介
张艳,1984年出生于吉林省白山市,2002年至2006年就读于吉林大学法学专业,获法学学士学位;2006年至2008年就读于德国波恩大学法学院,获法学硕士学位;2009年至今于德国柏林洪堡大学法学院攻读博士学位并获得罗莎•卢森堡基金会提供的优秀外籍博士奖学金。读博期间,独自承担本书翻译工作以及《监事会的权利与义务》一书的校对工作,并作为译者之一参与了《欧洲公司法》一书的翻译。现为中国留德法律学人协会会员。主要研究方向:民法、消费者保护法和银行法。
校者简介
杨大可 生于1983年,吉林长春人。2006年于吉林大学法学院获法学学士学位;2008年于德国波恩大学获比较法硕士学位(L.L.M.);此后于德国柏林洪堡大学攻读博士学位。期间作为译者之一参与了《欧洲公司法》一书的翻译工作并独立翻译《监事会的权利与义务》一书。主要研究方向:公司法、民法和资本市场法。
目录信息
写在前面的思考
1法、私法和民法
2《民法典》
3法律适用
第二部分法律行为
第一章基础
4合同、意思表示和法律行为
5负担行为和处分行为,原因行为和抽象行为
6对法律行为的解释
7意思表示的发出和到达
第二章合同缔结
8要约和承诺
9对指向缔结合同的意思表示的撤回
10包含一般交易条款的合同缔结和包含滥用性
条款(MiBbrfiLmhlicheKlauseln)的消费者合同的缔结
11合意和不合意
第三章法律行为的生效要件
12行为能力
13法律行为的形式
14法律行为的内容限制
15部分无效、转换和认可
第四章意思瑕疵
16对意思瑕疵的法律层面的利益评价之概述
17意思和表示故意不一致
18错误
19恶意欺诈和不法胁迫
20双方动机错误
第五章附条件、附期限和需要同意的法律行为
21附条件和附期限的法律行为
22需要同意的法律行为
第六章代理
23含义、利益情况和界定
24代理的前提条件和效果
25委托代理权
26对代理权的限制
27无代理权的代理
第三部分权利
第一章权利的内容及其实施
28私法关系以及权利
29主观权利的取得
30请求权
31抗辩
32对权利(Rechtsmacht)的限制及保护
第二章权利主体
33自然人
34法人
第三章权利客体
35一般权利客体
36物
第四部分期间和期日
37期间和期日
第五部分附加内容
38案例分析方法
· · · · · · (收起)
读后感
用户评价
对于实务工作者而言,这本书的价值更多地体现在其强大的“穿透力”上。很多时候,我们接触到的是法院的判决或者律师的代理词,它们往往已经将复杂的理论进行了高度的简化和实用化处理,但在面对那些真正棘手、少有判例支持的疑难案件时,单凭实务经验就难以找到突破口。这本书恰恰补足了这一块“理论基石”的缺失。它详尽地剖析了德国法如何处理“权利瑕疵”、“情势变更”这类经典难题,其详尽的论证过程,为我们提供了一个可供检验自身判断的、近乎完美的逻辑模型。我曾经为了一个合同解释的问题苦思冥想多日,后来翻阅书中关于“可预见性原则”在合同履行阶段的应用时,茅塞顿开。它不仅仅是告诉我“应该如何做”,更深层次地解释了“为什么必须如此”。这种对内在逻辑的彻底挖掘,让我在实际工作中处理类似问题时,底气更足,论证更有说服力。
如果要给这本书提一个“建设性”的意见,那可能在于其对最新司法动态的涵盖速度上。尽管本书在对经典学说的梳理上达到了登峰造极的水平,但毕竟德国法学是一个持续演进的生命体,新的判决和新兴的法律挑战总是在不断涌现。我注意到书中引用的最高法院判例,虽然都是具有里程碑意义的经典案例,但在涉及某些新兴的、与互联网或新型技术相关的合同关系时,其论述略显保守或未完全触及前沿。当然,对于一本旨在阐述基本原理的“总论”著作来说,要求其紧跟每一个季度的新裁决,未免苛求。但这确实是我在试图将书中的理论应用于处理近期遇到的一个关于“数据使用权”的争议时,所感受到的微小遗憾。总而言之,它是一座坚实可靠的知识灯塔,指引着我们穿越法律的迷雾,但前沿的探索和应用,或许需要我们读者在掌握其核心理论后,再结合最新的实务信息进行二次整合。
这本书的结构编排,呈现出一种教科书式的严谨与宏大叙事感。它不是零散地介绍各个法律点,而是从最基础的“人”的法律地位开始,逐步过渡到物权、债权,最终形成一个完整的私法体系。这种由浅入深、层层递进的组织方式,对于像我这样需要系统性建立知识框架的学习者来说,简直是福音。尤其值得称赞的是,作者在章节之间的过渡处理得极为自然。他总能巧妙地在介绍完一个大的法律制度后,留下一个“悬念”或者一个亟待解决的理论冲突点,自然而然地引导读者进入下一个专题。这种行云流水的衔接,使得整个阅读体验具有一种内在的节奏感和整体性,避免了传统教材那种段落式的生硬拼凑。阅读完毕一整章后,我能清晰地在脑海中勾勒出该部分在整个德国私法体系中的位置和功能,而非仅仅是记住了几个孤立的知识点。
阅读这本书的过程,与其说是被动接收知识,不如说是一场与思辨的激烈对话。作者的行文风格极其克制,几乎没有使用任何煽情的词汇或冗余的比喻,每一个句子都如同经过精密计算的逻辑推演,严丝合缝地构建起一个庞大的法律概念体系。我尤其欣赏作者在处理那些高度抽象的概念时所展现出的耐心和精准度。比如,在阐述“意思表示”的构成要件时,他没有简单地罗列条文,而是先从历史渊源入手,层层剥茧,对比了不同学说在关键争议点上的细微差异,最后才给出他倾向的、同时也是当前通说所采纳的解释框架。这种“溯源—辨析—确立”的论证路径,极大地提升了我对该概念的理解深度,让我明白法条背后蕴含的时代精神和立法意图,而非仅仅是机械地记忆条文编号。这要求读者必须保持高度的专注力,因为稍有走神,就可能错过一个关键的转折点,导致对后续逻辑链条的误解。
这本书的装帧设计,坦白说,初拿到手时,我略感有些朴实过头了。封面采用了偏冷的灰蓝色调,字体选择的是一种非常传统且严肃的衬线体,整体给人一种“教科书”乃至“工具书”的厚重感。这种设计风格显然是为了彰显其内容的严谨性和学术性,但对于一个初次接触德国法,希望能在浩瀚的法条世界里找到清晰路径的读者来说,第一印象的亲和力稍显不足。我期望看到一些能激发学习热情的视觉元素,比如更具现代感的排版或者一些能象征法典精神的简洁图形。然而,一旦翻开内页,这种初步的顾虑便被迅速冲散了。纸张的选用非常讲究,触感细腻,字迹清晰锐利,即便是长时间的阅读也不会让眼睛感到疲劳。装订质量上乘,即便是频繁翻阅和重点标记,书脊依然保持得很好,这对于需要反复查阅的专业书籍而言,是至关重要的品质保障。从侧面看,书籍的厚度足以让人对其中蕴含的知识量产生敬畏感,它承诺的不仅仅是知识的传递,更是一种沉浸式的学习体验,仿佛握住了一把通往德意志法学核心殿堂的钥匙。
翻译略差。原著完美。
这本体系上完整度可能还是王老好,但论述我很喜欢,不吹水,娓娓道来,案例多也很经典,而且有很多新观点。为开年就读到一本这样好书开心!
33版啊!!!!!!!!真心精致,无一句废话了已经。
翻译略差。原著完美。
比梅迪库斯版本的条理更清晰更简洁更易上手 适合我这种不学无术派的 德国民法太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