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华,浙江海盐人,1960年出生于浙江杭州,后来随父母迁居海盐县。中学毕业后,因父母是医生,余华曾当过牙医,五年后弃医从文,进入县文化馆和嘉兴文联,从此开始文学创作生涯。曾在北京鲁迅文学院与北师大中文系合办的研究生班深造,1984年开始发表小说。余华是中国先锋派小说的代表人物,与叶兆言、苏童等人齐名。作品有短篇小说集《十八岁出门远行》、《世事如烟》,长篇小说《活着》、《在细雨中呼喊》及《战栗》。
故事发生于解放初的五六十年代,那时主人公许三观还是一个青年,他被周围生活不断地压迫,为了生活,不得不拼命地工作,但是依然无法保证生活,他只能用卖血来维持,每当无奈时,就会想到用卖血来解决。随着岁月的流逝,许三观身体一日不如一日。他为了给儿子治病,坚持15天卖一次血,以还清欠债,最后导致大病不起。
小说围绕着卖血的经历,展开许三观生活中的琐琐事事,体现出一个男人所应当承担的某些责任,或许这也正是一种人生的无奈。小说饱含辛酸的经历,但也不乏幽默之处,比如每次卖血前喝足八碗水,这样身上的血就会多起来了,诸如此类的奇怪想法非常多。
猪肝生血,黄酒活血,这是许三观卖完血的标准配置。 卖着卖着,吃着吃着,猪肝就不是猪肝了,黄酒也不是黄酒了。 它们不止是卖血以后堂而皇之地奢侈。它们和卖血一样,是一个城市边缘小人物对强大的生活的磕头匍匐,卑躬屈漆。 生活是暴君,我们别无选择地在他的压榨下讨生活...
评分这本书让我震撼或者说感动的地方主要有四大部分: 第一部分是一开始许三观和爷爷的谈话。原来在他爷爷的心中只要健康的成年男子就要去卖血,我不能想象那是怎么样的一个年代,那是多么苦的一个年代. 第二部分是在在全家很长时间没有吃上一顿像样的饭时,许三观又一次去卖血....
评分 评分许三观第一次卖血,为了娶媳妇。 许三观第二次卖血,为了替大儿子(许一乐:媳妇跟别人生的孩子)闯的祸埋单。 许三观第三次卖血,为了跟自己当初心仪的女孩上床。 许三观第四次卖血,为了能让家人吃完面条,全家人喝了三个月玉米粥,已经熬不下去了。 许三观第五次卖血,为了...
评分余华的小说,这是我最喜欢的一部,许三观一家躺在床上吞口水那段,甚至可以用热爱来形容。 热爱一个东西是因为有内心共鸣,或者有相似的体验。倒不是卖血,而是饥饿,不是饥饿本身,而是饥饿刺激的人性之美,无奈中的乐观,悲悯中的幽默。 小的时候,妈妈的身体极差,爸爸好不...
简直是《活着》的黑色喜剧版姊妹篇。不知怎的,我看着这女主人公脑海里总是出现着《顽主》里翠萍的形象。
评分又看了遍。求这种大白话适合零碎时间看下去的作品。
评分他儿子病的那阵真以为他会卖血卖的没命了。。
评分我不爱吃猪肝,又没喝过黄酒,可我分明能感觉到那种全身暖烘烘的畅快。
评分2015年第29本:看电影之前再重读一遍原著,大时代之下、小人物的半生悲喜,难得可贵的是,作者并没有一味放大时代的惊涛骇浪,而是真正将之作为人物生活的背景,那些平凡而艰辛的世俗生活,那些为了活着的挣扎,反而凸显了一个时代的悖谬与荒诞。他用少数人的历史,唤起了更多人的回忆;用少数人的人生,讲述了时代的命运与历史的大主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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