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华,浙江海盐人,1960年出生于浙江杭州,后来随父母迁居海盐县。中学毕业后,因父母是医生,余华曾当过牙医,五年后弃医从文,进入县文化馆和嘉兴文联,从此开始文学创作生涯。曾在北京鲁迅文学院与北师大中文系合办的研究生班深造,1984年开始发表小说。余华是中国先锋派小说的代表人物,与叶兆言、苏童等人齐名。作品有短篇小说集《十八岁出门远行》、《世事如烟》,长篇小说《活着》、《在细雨中呼喊》及《战栗》。
故事发生于解放初的五六十年代,那时主人公许三观还是一个青年,他被周围生活不断地压迫,为了生活,不得不拼命地工作,但是依然无法保证生活,他只能用卖血来维持,每当无奈时,就会想到用卖血来解决。随着岁月的流逝,许三观身体一日不如一日。他为了给儿子治病,坚持15天卖一次血,以还清欠债,最后导致大病不起。
小说围绕着卖血的经历,展开许三观生活中的琐琐事事,体现出一个男人所应当承担的某些责任,或许这也正是一种人生的无奈。小说饱含辛酸的经历,但也不乏幽默之处,比如每次卖血前喝足八碗水,这样身上的血就会多起来了,诸如此类的奇怪想法非常多。
余华的小说,这是我最喜欢的一部,许三观一家躺在床上吞口水那段,甚至可以用热爱来形容。 热爱一个东西是因为有内心共鸣,或者有相似的体验。倒不是卖血,而是饥饿,不是饥饿本身,而是饥饿刺激的人性之美,无奈中的乐观,悲悯中的幽默。 小的时候,妈妈的身体极差,爸爸好不...
评分《许三观卖血记》是阅读次数最多的小说。最深的感觉,除了炒猪肝是人间美味以外,就数作者的幽默。是的。许三观的一生可谓平淡无奇乏善可陈,他的壮举就是卖血。他靠卖血成了家娶了亲,又靠卖血来支撑家庭一次次渡过难关。而语言也同情节一般平淡。一本书下来,作者用字绝不超...
评分 评分许三观在一生中有过9次卖血。 第一次,是他碰到了从乡下来卖血的根龙,阿方,便跟着他们也卖血去了,赚得了35块钱,随后,他用这笔钱取了媳妇。 第二次,他的大儿子一乐闯了祸,打碎了石铁匠儿子的头颅,走投无路没钱陪 ,又去了医院卖了血补上了医药费。 第三次,他与林芬芳发...
评分余华的书总是最快的速度读完,而且不想再读第二遍。就算他说着笑话,那种痛也能从叙事里渗透出来,刺得我眼球发疼。
评分口头做菜那段,妙极
评分平凡语言有惊心动魄!
评分余华经典三部曲之一。 感觉余华写的东西有点像!
评分一个平凡的小人物 一个不平凡的大英雄 农民有着的不仅是城市人看来的粗鄙,还有城市人看不到的单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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