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体描述
本书为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外国法律文库丛书”的一种,此为第二版。
本书是1974年诺贝尔经济学奖获得者、本世纪最重要的自由主义理论家弗里德利希•冯•哈耶克历经17年的思考而分别于1973年、1976年和1979年发表的最后一部系统性的学术著作。这部重要著作大体上依据“法律、立法与自由 ”这个总标题所关涉的庞大主题而相应地被分成三卷:第一卷为“规则与秩序”,第二卷是“社会正义的幻象”,第三卷则是“自由社会的政治秩序”。哈耶克在这部著作中详尽讨论了法律与立法之间的关系,并阐明了“进化论理性主义”的法治观;他经由法律理论的阐发和建构,最终完成了他从社会理论到自由理论再到法律理论这一宏大的自由主义社会哲学体系。
作者简介
弗里德里希•奥古斯特•冯•哈耶克是20世纪西方著名的经济学家和政治哲学家,当代新自由主义思潮的代表人物,原籍奥地利,后于1931年迁居英国并于1938年获得英国国籍。他一生从事教学和著述,自20世纪20年代以来,先后执教于奥地利维也纳大学、英国伦敦经济学院、美国芝加哥大学和联邦德国弗赖堡大学等著名学府。 1974年,鉴于哈耶克“在经济学界自亚当•斯密以来最受人尊重的道德哲学家和政治经济学家至高无上的地位”,他和冈纳•缪尔达尔一起获得诺贝尔经济学奖。
【译者简介】
邓正来,男,著名法学家、政治学家,杰出的社会科学学术组织者、翻译家。复旦大学特聘教授,复旦大学社会科学高等研究院院长,复旦大学当代中国研究中心主任,国际关系与公共事务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国社会科学辑刊》主编,《耶鲁全球在线复旦版》主编,《复旦政治哲学评论》主编,《西方法律哲学家研究年刊》主编。主要研究领域为社会科学和知识社会学,侧重法律哲学与政治哲学的研究。
张守东,中国政法大学法学副教授,研究领域为法制史,哲学史,宪法,法律与宗教。
李静冰,著名律师,北京大学毕业,现为正见永申律师事务所合伙人。
目录信息
全三卷总目
外国法律文库序
研究哈耶克法律理论的一个前提性评注
——《法律、立法与自由》代译序 邓正来
第一卷 规则与秩序
序 言
导 论
第一章 理性与进化
第二章 内部秩序与外部秩序
第三章 原则与权宜
第四章 变化中的法律概念
第五章 内部规则:自由的法律
第六章 外部规则:立法的法律
第二卷 社会正义的幻象
序 言
第七章 普遍利益与特定目的
第八章 正义的探求
第九章 社会正义或分配正义
第九章补遗 正义与个人权利
第十章 市场秩序或偶合秩序
第十一章 抽象规则的规训与部落社会的情绪
第三卷 自由社会的政治秩序
序 言
第十二章 多数意见与当代民主
第十三章 民主权力的分立
第十四章 公共部门与私营部门
第十五章 政府政策与市场
第十六章 民主理想的破灭:简要重述
第十七章 一种宪法模式
第十八章 权力的遏制与政治的去中心化
跋 文 人类价值的三个渊源
主题索引
人名索引
哈耶克研究参考文献
译后附言
· · · · · · (收起)
读后感
前言 曾经在学校图书馆找到《法律、立法与自由》的第一卷,阅读下来收获颇多。后来翻遍学校图书馆再加上询问工作人员,才发现学校居然只买了第一卷,第二三卷居然没有购置,手上的第一卷也可以算的上孤本了。2022年能看到《法律、立法与自由》重印,不失为一件喜事——在冷战结...
这部重要著作大体上依据“法律、立法与自由”这个总标题所关涉的庞大主题而相应地被分成三卷:第一卷为“规则与秩序”(Rules and Order),第二卷是“社会正义的幻象”(The Mirage of Social Justice),第三卷则是“自由社会的政治秩序”(The Political Order of a Free Pe...
本书是哈耶克历经17年的思考而分别于1973年、1976年和1979年发表的最后一部系统性的学术著作,一套花费数十年心血的社会科学巨著,讨论了法律与立法之间的关系,阐明了“进化论理性主义”的法治观 。听哈耶克解读法律、正义的真谛,了解市场经济的真相,这是邓正来先生翻译版本...
【作者简介】王荣余(1991-),男,重庆人,西南政法大学行政法学院法学理论法学博士。现为西南政法大学哲学系专任教师。先后在《学术月刊》、《法律方法》等期刊上发表论文十余篇,研究方向为法哲学。 摘要:秩序是"……正确的预期……或……被证明为正确的预期"。针对"个人互...
【作者简介】王荣余(1991-),男,重庆人,西南政法大学行政法学院法学理论法学博士。现为西南政法大学哲学系专任教师。先后在《学术月刊》、《法律方法》等期刊上发表论文十余篇,研究方向为法哲学。 摘要:秩序是"……正确的预期……或……被证明为正确的预期"。针对"个人互...
用户评价
这本书的封皮设计非常有冲击力,那种沉稳的墨绿色配上烫金的字体,立刻就能感受到一种历史的厚重感和思想的深度。我本来以为这会是一本晦涩难懂的理论专著,毕竟“法律、立法与自由”这几个词听起来就让人头皮发麻。然而,一旦翻开扉页,那种扑面而来的清晰和逻辑感就让人停不下来。作者的叙事方式非常高明,他不是简单地罗列法律条文或者枯燥的判例分析,而是像一位经验老到的历史学家,将法律的演变过程融入到人类社会结构变迁的大背景中去描绘。比如,书中关于早期部落公约如何向成文法过渡的章节,简直是精彩绝伦,他没有使用太多晦涩的拉丁文术语,而是用非常生动的例子说明,当社会从熟人社会走向陌生人社会时,规则的刚性化和普遍适用性是如何成为必然的需求。读完这部分,我对“法治”这个概念的理解不再停留在“有法可依”的表面,而是深入到了它作为社会契约的内在逻辑和对个体自主性的解放这一层面。这种从宏观历史视角切入微观制度构建的写法,极大地拓宽了我的视野,让我明白法律绝非高高在上的教条,而是活生生的社会脉搏的体现。
我得说,这本书的学术水准是毋庸置疑的,它在细节考证上的严谨程度,简直到了吹毛求疵的地步。尤其是在探讨“自由”与“限制”之间的微妙平衡时,作者展现了惊人的洞察力。他引述了大量跨学科的资料,从边沁的功利主义到康德的绝对命令,再到当代对“负面自由”和“积极自由”的争论,都能信手拈来,并且将这些看似对立的思潮巧妙地整合在一个统一的分析框架内。我尤其欣赏其中对于“立法过程的非理性因素”的剖析。我们通常认为立法是理性决策的产物,是精英们深思熟虑的结果,但作者却毫不留情地揭示了政治博弈、利益集团游说,甚至是立法者个人情绪对最终法案文本的深刻影响。他甚至追踪了一个具体的法律条文,从最初的提案草稿到最终颁布的版本,展示了无数次妥协、删减和增补的痕迹。这让我意识到,我们今天所处的法律环境,是无数次妥协和妥协的动态平衡点,而不是一个完美的、一蹴而就的设计品。这种“去浪漫化”的解构,反而让我更加敬畏法律的复杂性和脆弱性。
我必须承认,这本书的语言风格非常典雅,甚至带有一种古典学者的风范,这使得它在信息量巨大的同时,保持了一种极高的文本美感。作者极少使用当代口语化的表达,而是偏爱使用结构复杂、从句嵌套严谨的长句,这要求读者必须拥有良好的英文(或者对应的译文)阅读能力和耐心。我喜欢他频繁使用类比和反问来引导读者的思考,比如,他会突然插入一句对某个古代哲人观点的引用,然后用一句简洁有力的反诘来打破这种引经据典的严肃性,从而将读者的注意力重新拉回到核心的法律困境上。这种游刃有余的文体驾驭能力,让原本沉重的议题读起来有种跌宕起伏的节奏感。它不是那种直白、目标明确的“自助指南”,而更像是一场思想上的漫游,在历史的迷宫中探索法律、权力与个体意志的复杂纠葛。每一次阅读,似乎都能发现一些之前忽略的细微之处,每一次合卷,都感觉自己的思维被重新校准了一次,非常值得细细品味和反复研读。
这本书最让我感到震撼的地方,在于它对“技术性”与“伦理性”之间张力的深刻描绘。在当代社会,立法越来越依赖于高度专业化的技术官僚体系,数据分析、风险评估似乎成了决策的主导力量。作者敏锐地捕捉到了这一点,并提出了一个尖锐的问题:当法律越来越像工程学一样精确和可计算时,我们是否正在牺牲对人类境况最本质的道德关怀?他用了一些极具画面感的例子来论证,比如在设计自动驾驶汽车的事故处理算法时,程序需要预先设定一个“生命价值排序”,这个设定本身就是最原始、最纯粹的立法行为,它将一个形而上的伦理困境,强行塞进了冰冷的代码逻辑中。这种对技术理性过度扩张的警惕,使得整本书的论述充满了现代的紧迫感。它没有简单地呼吁回到过去,而是要求我们在拥抱技术进步的同时,必须警惕技术对人类价值体系的隐性重塑。这种前瞻性和批判性,让这本书远远超越了一般的法律史或政治哲学著作的范畴,它简直像是一部为未来立法者准备的“警示录”。
从阅读体验上来说,这本书对读者的要求是相当高的,它几乎不容许任何形式的走神。我尝试在通勤的地铁上阅读,结果发现每翻几页就需要回头重新阅读,因为作者的论证链条设计得太紧密了。这本书更像是为你准备的一堂密度极高的大学研讨课,而不是轻松的小说。它更侧重于“为什么”而不是“是什么”。比如,当谈到某项重要立法背后的哲学基础时,作者会用长达数页的篇幅去剖析其背后的形而上学预设,要求读者不仅要理解这个法条的内容,更要理解它试图解决的终极人性难题。对我个人而言,阅读过程充满了挑战,时不时需要停下来,合上书本,在脑海中构建一套自己的逻辑地图来跟上作者的思维速度。但正是这种高强度的脑力劳动,带来的满足感是无与伦比的。读完一个章节,就像是攻克了一座思维的堡垒,那种豁然开朗的感觉,远胜于被动接受信息。这绝对是为那些渴望深度思考,不惧怕复杂概念的读者准备的“精神食粮”。
第一卷中哈耶克对于人类自发行为不可知论及自然界的不可人为制造的论点并且应该自由发展的思想其实就是黄老庄子的道法自然。第二卷对凯尔森法理学理论的批判直中要害。第三卷对MZ制度进行批判。比如引用了色诺芬写的,雅典公民所有人都主张修改法律反对限制他们想做的事的自由。而苏格拉底反对,说凡是法律规定的都应当遵守,结果被MZ制度处死,而悖论的是,苏格拉底用死捍卫了MZ制度。所以在我看来,MZ制度从诞生起就是个利维坦。
很多东西是理性所不及的(non-rational)
很多东西是理性所不及的(non-rational)
很多东西是理性所不及的(non-rational)
这套书能解释世界,能塑造世界,是每一个渴望自由人类的行动指南,也许是人类世界的正确答案,伟大的杰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