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年司法的一个世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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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者:商务印书馆
作者:罗森海姆
出品人:
页数:625
译者:高维俭
出版时间:2008-5
价格:62.00元
装帧:平装
isbn号码:9787100055017
丛书系列:法学译丛
图书标签:
  • 青少年司法
  • 法律
  • 程序
  • 社区矫正
  • 犯罪
  • 和解
  • 少年司法
  • 青少年犯罪
  • 法律史
  • 犯罪预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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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司法改革
  • 法律研究
  • 犯罪学
  • 儿童福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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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描述

《少年司法的一个世纪》是关于整个美国历史上少年违法犯罪者处理情况的综合而细致的研究。从《伊丽莎白贫困法》出发,《少年司法的一个世纪》解析了意识形态与社会制度之间的相互影响;护育儿童,同时确保社会免遭罪错青少年的侵害——二者之间的矛盾以及持续进行的切换、游离与抉择,引人入胜……《少年司法的一个世纪》是所有儿童权利倡导者的基本读物。

《少年司法一个世纪》 第一章:历史的开端:刑事司法中的儿童形象变迁 在现代社会语境下,“少年司法”作为一个独立的法律领域,其出现并非一蹴而就,而是漫长历史演进的产物。在它诞生之前,儿童在刑事司法体系中所扮演的角色,其待遇,以及社会对其行为的认知,都经历了剧烈的转变。本章将追溯这一历史进程,揭示少年司法的孕育土壤。 在漫长的中世纪及之前,儿童的法律地位模糊且不确定。法律主要依据年龄划分,但年龄的界定方式并不统一,且即使达到一定年龄,儿童也往往被视为“小大人”,按照与成人相同的标准进行审判和惩罚。法律体系中鲜有对儿童特殊性的考量,体罚、监禁甚至死刑都可能施加于尚不成熟的个体。犯罪行为被简单地视为一种道德败坏或违背神意的表现,惩罚的首要目标是报复和威慑,而非矫治或教育。 然而,随着启蒙运动的思潮逐渐渗透,尤其是对人性和理性的新认识,社会开始反思对儿童的残酷刑罚。哲学家们强调儿童心智发展的不成熟性,以及他们更容易受到环境影响的特点。这种新的认知逐渐催生了对儿童保护的呼声,并开始在法律实践中显现出微弱的影响。例如,一些地区开始尝试设立专门的场所,将触犯法律的儿童与成年罪犯隔离开来,尽管这些场所往往条件恶劣,更像是简陋的收容所。 工业革命的到来,带来了城市化和大量农村人口涌入城市。随之而来的社会问题,如贫困、失业、家庭破裂,导致流浪儿童、孤儿以及涉足轻微犯罪的儿童数量激增。这些儿童的生存困境和行为问题,引起了社会各界,特别是慈善家、改革家和部分法律界的关注。他们目睹了这些儿童在恶劣环境中挣扎,却又缺乏有效救助和引导的现实,这进一步加剧了对现有司法体系不足的质疑。 这一时期,“儿童”作为一个具有特殊需求和发展规律的群体,其法律和道德地位的讨论日益增多。涌现出大量关于儿童教育、抚养和社会福利的论述。这种对儿童特殊性的关注,为日后少年司法理念的形成奠定了重要的思想基础。改革者们开始认识到,将儿童简单地纳入成人刑事司法体系,不仅无法解决其行为问题,反而可能使其走向更深的泥潭。他们开始倡导一种基于“保护”和“教育”的全新司法模式,而非单纯的“惩罚”。 对儿童监狱和劳动习艺所的早期尝试,虽然在实践中往往未能达到预期效果,但这些机构的出现本身就标志着一种进步——即承认儿童需要与成人分开对待。这些机构的改革者们,如著名的儿童福利倡导者,开始研究和引入一些早期形式的“感化”和“教育”手段,尽管这些手段可能相当粗糙。 同时,社会对犯罪原因的理解也开始发生变化。除了单纯的个人恶念,越来越多的社会因素,如贫困、家庭环境、学校教育的缺失等,被认为是导致儿童犯罪的重要诱因。这种归因方式的转变,促使人们思考,与其惩罚一个行为,不如去解决导致行为产生的根源。 在这一历史的黎明,少年司法的萌芽就如同初生的婴儿,既有对未来充满希望的可能,也面临着现实的重重挑战。早期对儿童的保护和教育的呼声,在那个时代显得尤为突出,它们如同一股清流,逐渐冲刷着固有的、僵化的司法观念,为即将到来的革命性变革拉开了序幕。这一时期,刑事司法体系中的儿童形象,正从一个被忽视、被严惩的“小罪犯”,逐渐转变为一个需要被理解、被引导的“问题儿童”。正是这些历史性的观察、反思和初步的实践,共同孕育了少年司法这一革命性的概念,为日后专门的少年法院和法律的建立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第二章:少年法院的诞生:理念的突破与制度的创新 在十九世纪末二十世纪初,社会对儿童福利和犯罪问题的关注达到了一个临界点。旧有的将儿童混同于成人进行审判和惩罚的体系,其弊端日益显现,改革的呼声也愈发强烈。正是在这样的背景下,“少年司法”作为一个独立的法律领域,以少年法院的设立为标志,正式登上历史舞台。这是对传统刑事司法理念的一次深刻突破,也是一项重大的制度创新。 最早的少年法院体系出现在美国。1899年,伊利诺伊州芝加哥率先成立了世界上第一个少年法院。这一创举并非偶然,而是长时期社会改革运动的成果。芝加哥的改革者们,受到当时儿童福利运动、教育改革以及新兴的儿童心理学研究的深刻影响。他们认为,儿童的犯罪行为并非简单的恶意,而是其成长过程中可能出现的偏差,需要的是教育、改造和保护,而非惩罚。 少年法院的设立,最核心的理念转变在于,它将儿童犯罪视为一种“需要干预”而非“需要审判”的问题。这意味着,少年法院的运作不再遵循成人刑事诉讼的严苛程序,而是更加注重对儿童行为的调查、评估和教育。其核心目标不再是判定“是否有罪”,而是“如何帮助这个孩子回归正轨”。 少年法院的审判程序也因此发生了根本性的变化。传统的公开审判、陪审团制度等成人司法程序被淡化或取消。取而代之的是一种更加私密、灵活和非对抗性的听证会。法官的身份也发生了转变,他们不再仅仅是法律的裁决者,更像是一位“社会工作者”或“教育者”。法官在审理案件时,需要综合考虑儿童的家庭环境、成长经历、学校表现、心理状况等多方面因素,并在此基础上制定“矫治计划”。 这种全新的司法模式,也被称为“家长制”(Parens Patriae)原则在少年司法领域的具体体现。家长制原则赋予国家扮演“如同父亲一般”的角色,在父母无法有效履行监护职责时,国家有权介入,以儿童的最佳利益为出发点,对其进行保护和管教。少年法院正是这一原则的实践载体。 少年法院的出现,也催生了一系列配套的制度创新。例如,为了更好地了解儿童的状况,少年法院往往配备有专门的社会调查员(probation officers),他们负责对儿童进行详细的背景调查,并向法官提供专业的评估报告。此外,针对少年犯的特殊需求,还发展出了各种矫治措施,如社区矫正、少年犯管教所、寄养家庭、心理辅导等。这些措施的共同目标是帮助少年犯改正不良行为,重返社会。 然而,少年法院的建立并非一帆风顺,它也面临着诸多挑战和争议。一些批评者认为,少年法院的非对抗性程序侵犯了儿童的权利,剥夺了他们辩护的权利。他们担心,这种“温和”的处理方式可能会导致对严重犯罪行为的纵容。此外,早期少年法院的条件参差不齐,一些少年犯管教所的条件甚至比成人监狱还要糟糕,未能真正实现其教育和改造的初衷。 尽管存在争议,少年法院的出现无疑是少年司法史上的一个里程碑。它标志着社会对儿童犯罪问题有了全新的认知,将儿童视为一个需要特殊关注和特殊对待的群体。通过设立专门的机构和创新的程序,少年司法体系试图在惩罚与保护之间找到平衡,为那些偏离轨道的青少年提供一个改正错误、重获新生的机会。少年法院的诞生,不仅仅是法律条文的改变,更是司法理念的革新,它预示着一个更加人道、更加注重教育的少年司法时代的到来。 第三章:理念的演进与实践的挑战:从“福利化”到“权利化”的转型 自少年法院诞生以来,少年司法的理念和实践一直在不断演进和调整。早期少年司法的核心是以“福利化”为导向,强调国家和社会的责任,通过“家长制”原则来保护和改造涉罪青少年。然而,随着时间的推移,这种模式也暴露出其局限性,并引发了新的思考和变革。 “福利化”的少年司法理念,在一定程度上确实取得了积极成效。它成功地将儿童从成人刑事司法体系中分离出来,减少了对他们的不当惩罚,并引入了教育和矫治的视角。在理想状态下,少年法院的法官和相关工作人员,能够以儿童的最佳利益为重,为他们提供个性化的帮助和支持。 然而,“福利化”模式也存在内在的张力。当国家以“家长”的身份介入时,如何界定“儿童的最佳利益”就成了一个复杂的问题。在实践中,这种模糊性可能导致权力滥用,例如,一些原本可以被社区或家庭解决的问题,被不必要地纳入少年司法体系;或者,以“保护”之名,对青少年进行过度干预,限制其自由。 更重要的是,在“福利化”模式下,青少年作为被告的权利往往被忽视。由于少年法院的程序被设计得非对抗性,且以“听证会”代替“审判”,青少年在法律程序中的主体地位变得模糊。他们可能缺乏了解自己权利的途径,也缺乏有效的辩护机制。这种“程序性剥夺”引发了越来越多的担忧。 到了二十世纪中后期,伴随着人权意识的普遍觉醒和民权运动的兴起,对青少年权利的关注也日益增强。越来越多的法律学者和实践者开始反思,单纯的“福利化”是否足以保障青少年的合法权益?他们认为,青少年不仅是需要被保护的客体,也应当是享有基本权利的主体。 这一时期,美国最高法院的一系列判决,对少年司法的“权利化”转型起到了至关重要的推动作用。例如,“In re Gault”(1967年)一案,最高法院明确指出,涉罪青少年在少年法院程序中,享有包括知情权、沉默权、获得律师协助权、质证权以及获得完整庭审记录权等在内的基本宪法权利。这一判决极大地改变了少年法院的运作模式,要求其程序更加正规化和透明化,以保障青少年的诉讼权利。 “权利化”的理念,并非要否定少年司法中教育和保护的要素,而是强调在保障这些要素的同时,必须尊重青少年的主体地位和基本权利。这意味着,少年司法体系需要在“福利”与“权利”之间寻求一种新的平衡。 这种平衡的实现,体现在多个方面。首先,在程序上,少年法院的听证会需要更加规范,保障青少年的辩护权,使其能够充分表达自己的意见,并获得专业的法律代理。其次,在实体上,对青少年行为的认定,需要有更加明确的标准,避免随意性。再次,在矫治措施上,虽然仍然强调教育和改造,但要避免过度干预,尊重青少年的个体选择和发展空间。 然而,“权利化”的转型并非一蹴而就,它也面临着新的挑战。如何平衡青少年权利与社会安全之间的关系?如何确保少年法院在保障权利的同时,仍能有效地进行矫治?如何在资源有限的情况下,为青少年提供充分的法律援助?这些问题都需要不断地探索和解决。 此外,全球范围内,不同国家和地区在少年司法理念的演进过程中,也呈现出多样化的路径。有些国家仍然倾向于强调福利和教育,有些国家则更加注重威慑和惩罚。但总体而言,对青少年基本权利的尊重,已经成为国际社会普遍认同的原则。 总而言之,少年司法的理念从最初的“福利化”到后来的“权利化”演进,反映了社会对青少年认识的深化,以及对法治精神的不断追求。这一过程是曲折而复杂的,它既是对早期模式局限性的反思,也是对人权保障新要求的积极回应。最终目标,是建立一个既能有效保护青少年,又能充分保障其合法权益的、更加公正和人道的少年司法体系。 第四章:国际视野下的少年司法:比较研究与全球趋势 少年司法并非仅仅是一个国家内部的法律问题,而是一个具有全球视野的课题。随着国际交流的日益频繁,各国在少年司法领域的经验和模式,相互借鉴,相互影响,逐渐形成了一些具有普遍性的全球趋势。对这些国际经验的比较研究,有助于我们更深刻地理解少年司法的本质,并为未来的发展提供启示。 纵观全球,少年司法体系的建立和发展,普遍受到其历史文化、社会经济发展水平以及法律传统的影响。但无论差异如何,大多数国家都普遍认同以下几个核心理念: 首先,分离对待。几乎所有国家都承认,涉罪青少年与成年罪犯不同,需要被分离对待。这体现在专门的少年法院、独立的少年审判程序以及专门的少年矫治机构。这种分离的目的是为了避免青少年受到不良影响,并为其提供更具针对性的教育和改造。 其次,教育和矫治优先。与成人刑事司法强调惩罚不同,少年司法普遍将教育和矫治作为首要目标。这包括提供心理辅导、职业培训、学校教育,以及家庭支持等。许多国家都设有少年犯管教所,其设计理念更倾向于学校而非监狱。 再次,尊重青少年权利。尽管在具体实践中存在差异,但国际公约,如《联合国儿童权利公约》,为全球少年司法确立了重要的权利基石。公约强调,司法程序应以儿童的最佳利益为出发点,保障其参与权、辩护权以及免受不当惩罚的权利。这一原则正在逐渐成为各国少年司法的共识。 然而,不同国家在少年司法实践中,也存在显著的差异: 程序上的差异:一些国家,如英美法系国家,其少年法院程序相对更加注重权利保障和程序正义,听证会更接近审判。而一些大陆法系国家,则可能更加强调法官的主导作用和非正式的调解。 惩戒程度的差异:虽然教育和矫治是普遍目标,但各国对严重青少年犯罪的惩戒程度不同。一些国家对未成年人施加的刑罚相对较轻,更倾向于长期矫治。另一些国家,特别是那些犯罪率较高或对犯罪零容忍的社会,则可能对青少年施加更严厉的刑罚,甚至允许将其移送成人法院审判。 干预模式的差异:一些国家更倾向于“社区化”的干预模式,鼓励通过社区矫正、家庭支持等方式来解决青少年问题。另一些国家则可能更多地依赖集中式的少年犯管教所。 法律体系的融合:近年来,越来越多的国家开始尝试将少年司法与更广泛的儿童保护体系(如儿童福利、教育、医疗等)进行融合。这种跨部门的合作,旨在从源头上预防青少年犯罪,并为涉罪青少年提供更全面的支持。 全球少年司法领域正在经历着一些重要的趋势: “权利化”的推进:如前所述,对青少年权利的关注日益增加,促使各国不断完善少年司法程序,保障其辩护权和参与权。 “预防”理念的强化:越来越多的国家认识到,与其事后惩罚,不如事前预防。因此,加强早期干预、家庭支持、学校教育以及社区建设,成为预防青少年犯罪的重要策略。 “非监禁化”的探索:为了减少不必要的监禁对青少年的负面影响,各国都在积极探索非监禁化的矫治措施,如社区矫正、电子监控、行为矫治项目等。 “复归社会”的关注:少年司法不仅仅关注审判和矫治过程,更关注青少年如何顺利地复归社会。因此,出狱后的跟踪辅导、就业支持、社会融合等措施也日益受到重视。 “科技应用”的探索:信息技术在少年司法领域的应用也逐渐增多,例如,用于案件管理、罪犯跟踪、远程听证等。 总而言之,少年司法作为一个不断发展的领域,其国际比较研究揭示了不同文化和法律传统下的多样性,也展现了其在保障青少年权利、促进其健康成长方面的共同努力。通过学习和借鉴他国经验,并结合自身国情,各国能够不断完善和创新其少年司法体系,以应对日新月异的社会挑战。 第五章:面向未来:挑战与展望 在走过一个世纪的历程后,少年司法站在了一个新的历史起点,既面临着前所未有的挑战,也孕育着更加广阔的发展前景。未来的少年司法,将不再仅仅是简单地处理涉罪青少年,而是需要构建一个更加全面、高效、人道的少年保护和矫治体系。 当前面临的主要挑战: 1. 社会因素的复杂化:青少年犯罪的背后,往往是复杂的社会问题。贫困、家庭暴力、网络成瘾、教育资源不均、社会排斥等因素,都可能诱发或加剧青少年犯罪。如何有效应对这些深层社会根源,是少年司法面临的严峻挑战。 2. 科技的冲击:互联网和社交媒体的普及,带来了新的犯罪形式,如网络欺凌、网络诈骗、传播不良信息等,这对传统的少年司法模式提出了新的要求。如何界定和处理网络犯罪,如何平衡网络言论自由与保护青少年免受伤害,成为一个棘手的难题。 3. “重刑化”的倾向:在一些地区,出于社会安全和公众情绪的考量,少年司法存在“重刑化”的倾向,即对青少年犯罪施加更严厉的惩罚,甚至降低法定追诉年龄。这种倾向可能违背少年司法的初衷,并可能导致更多青少年走上歧途。 4. 资源与执行的不足:尽管理念不断进步,但许多国家在少年司法的资源投入和执行能力上仍然存在不足。缺乏足够的专业人员、矫治机构和社区支持,使得许多少年司法政策难以有效落地。 5. 概念的模糊与界定:在不同国家和地区,“少年”、“未成年人”的界定标准不一,以及对青少年犯罪行为的划分,也存在差异,这给国际合作和比较研究带来困难。 未来的发展方向与展望: 1. 强化预防和早期干预:未来的少年司法将更加注重预防。通过加强学校教育、家庭支持、社区服务以及心理健康筛查,及早发现并干预青少年可能出现的行为偏差,从根本上减少犯罪发生。 2. 创新矫治模式:除了传统的监禁和社区矫正,未来将探索更多创新的矫治模式。例如,个性化治疗方案、基于证据的循证实践、科技辅助的矫治技术(如虚拟现实用于技能训练),以及更加注重社会融入的“复归社会”项目。 3. 加强跨部门合作:少年司法问题并非孤立存在,需要教育、公安、民政、卫生、司法等多部门的协同合作。建立有效的跨部门联动机制,共享信息,整合资源,形成合力,才能更有效地解决问题。 4. 深化“权利化”与“人本化”:在保障青少年基本权利的基础上,更加注重其个体发展和人性尊严。司法程序将更加透明和公正,矫治措施也将更加人性化,充分尊重青少年的主体地位。 5. 推动国际交流与合作:面对全球性的青少年犯罪问题,国际合作将更加重要。通过分享最佳实践,推动法律法规的协调,共同应对跨境青少年犯罪,构建一个更加公正和有效的全球少年司法体系。 6. 关注弱势青少年群体:对于来自贫困家庭、少数族裔、遭受歧视或有特殊需求的青少年,未来的少年司法需要提供更具包容性和针对性的支持,确保他们也能享有公平的司法待遇和发展机会。 7. 利用科技赋能:积极拥抱科技进步,利用大数据分析预测犯罪风险,利用人工智能辅助案件审理和个性化矫治方案的制定,利用区块链技术保障信息安全和透明度。 一个世纪的风雨兼程,少年司法从萌芽走向成熟,经历了理念的革新、制度的探索,以及实践的挑战。未来,少年司法将继续在“保护”与“矫治”、“权利”与“责任”、“惩罚”与“教育”之间寻找平衡,不断适应社会变迁,以更加人道、公正和有效的方式,为每一个迷失方向的少年点亮回家的路,为社会的和谐与可持续发展贡献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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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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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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坦率地说,这本书的论述风格非常古典、严谨,充满了扎实的文献支撑,读起来需要一定的耐心和专注力。它似乎没有刻意追求通俗易懂的叙事,而是将重点放在了对制度演进的结构性分析上。我印象最深的是它对不同司法阶段的“去机构化”浪潮的探讨。那种从集中收容到社区矫正的理念转变,作者用了一种近乎人类学观察的视角去剖析,而非简单地进行是非判断。每一章节都像是精心打磨的学术论文,逻辑链条极为紧密,对于那些希望深入了解司法政策制定底层逻辑的读者来说,无疑是一份厚重的资料。我特别喜欢作者在处理复杂法律概念时所展现出的那种不愠不火、客观中立的笔触,这使得我们得以在不带过多情感偏见的情况下,去审视过去那些充满争议的司法决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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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本书的结构安排极具匠心,它似乎有意地将不同的历史时期划分出鲜明的“主题色”。如果说前半部分聚焦于“定罪与隔离”的残酷现实,那么后半部分则明显转向了“重塑与回归”的复杂路径。我被书中对特定历史时期司法理念的批判性继承所吸引。作者没有简单地否定过去,而是试图挖掘早期实践中那些可能被现代思潮所遗漏的闪光点——或许是某种朴素的正义感或对家庭角色的强调。这种复杂且非黑即白的叙述方式,极大地提升了阅读的智力挑战性。它强迫读者去面对历史的灰色地带,而不是用今天的标准去轻易审判昨日的愚昧。总而言之,这是一部需要反复咀嚼、细细品味的著作,每一次重读都会有新的感悟浮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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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体验上,这本书的语言风格是那种非常“老派”的学术腔调,但其思想的穿透力却是锐利的。作者非常擅长使用排比和对比的修辞手法来构建论点,使得原本晦涩的法律概念变得层次分明。我尤其赞赏其在讨论关于“科学化”干预的兴起时所持的审慎态度。书中对心理学、社会学理论引入司法实践初期的狂热与后续的反思做了精彩的勾勒。这提醒我们,任何自诩为“进步”的改革,在实际操作层面都可能遭遇新的困境。它不是赞美线性进步的乐观主义读物,反而更像是一部探讨“进步的代价”的严肃论著。对于思考司法体系的自我修正能力而言,这本书提供了极其丰富的理论支撑和历史参照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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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本书给我最直观的感受是,它对“保护”与“惩罚”这两个核心概念的权衡,贯穿了整个世纪的司法实践。它不是一本简单的法律史,更像是一部关于社会责任感的演变史。我发现作者在讨论不同历史时期对少年犯的处理时,其叙事节奏明显放缓,似乎是在邀请读者一起放慢脚步,去体会每一个法律修改背后所蕴含的社会焦虑与进步的挣扎。例如,它对比了两次世界大战前后,社会对青少年犯罪激增的恐慌是如何驱动司法改革方向的转变。这种将宏大的社会背景与微观的司法个案巧妙结合的手法,使得书本的内容极具画面感和代入感。它成功地将冰冷的法条,赋予了时代的情感温度,让我对“少年”这个身份在法律面前所经历的脆弱性有了更深层次的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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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本关于少年司法变迁的著作,其深度与广度着实令人震撼。作者并非仅仅罗列法律条文的更迭,而是通过对历史脉络的细致梳理,描绘出社会对“问题少年”认知转变的完整图景。我尤其欣赏它对早期惩戒观念与现代康复理念之间张力的刻画。早期的司法实践,那种带有强烈道德审判色彩的做法,与当下强调个体发展和早期干预的视角形成了鲜明对比。阅读过程中,我仿佛置身于一个世纪的时光隧道,见证了社会对未成年人犯罪行为的理解如何从“恶行”逐步转向对“环境影响”和“发展阶段”的关注。书中的案例分析虽然具有历史感,但其背后的伦理困境至今仍值得深思。它让我们不得不反思,当我们面对那些尚未完全成熟的心灵时,法律和教育究竟应该扮演何种角色?这种跨越百年的对话,让这本书不仅仅是一本学术专著,更像是一面映照我们当下社会良知的镜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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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内对此问题仍重视不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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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个制度都是在不断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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