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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2025-05-14
为权利而斗争 pdf epub mobi txt 电子书 下载 2025
耶林一生的思想正如他的作品一样可以分成几个阶段:从历史法学派的捍卫者,到概念法学的追随者,再到利益法学的开拓者。耶林的法学作品中有三部特别引人注目:《罗马法的精神》、《为权利而斗争》和《法律目的论》,虽然它们并不一定称的上耶林*著名的作品,但却标志着耶林不同发展阶段的思想。
本版译著:
一.内容:以1913年德文版本译制而成,1913年版本相较德文第*版在少数段落与注释上有增删。增加了标题、说明性注释与附录。
二.章节:《为权利而斗争》德文原著用空行隔开,区分为六大部分。为了便于阅读,便于读者快速把握不同部分的核心思想,译者将译文分为六章,并根据内容提炼了6个中文标题。此外,在原著32个注释的基础上,增加了6个说明性注释。在译文后,还增加了2个附录,一个是耶林1872年在维也纳的离职演讲稿,另一个是耶林的生平及思想简介。因而,重译本的内容和其他版本不同。
三.翻译风格:本版更倾向于汉语阅读习惯,更符合中国人的思维方式。
鲁道夫·冯·耶林
德国著名法学家,1818年8月22日生于德国奥利西。自1836年起,先后求学于海德堡、哥廷根、慕尼黑及柏林,1842年获得柏林大学的法学博士学位。1843年,耶林在柏林大学任教,主要讲授罗马法,之后在巴塞尔大学(1845年)、罗斯托克大学(1846年)、基尔大学(1849年)、吉森大学(1852年)、维也纳大学(1868年)、哥廷根大学(1872年)任教。1892年9月17日,在哥廷根去世。著有《罗马法的精神》《法律的目的》《为权利而斗争》《罗马法发展史》《罗马私法的债务关系》等作品。
译者刘权
中央财经大学法学院副教授,研究生导师。德国汉堡大学访问学者(2012-2013),北京大学法学博士。中央财经大学青年“龙马学者”,数字经济与法治研究中心执行主任,人工智能与网络法教研室主任。《财经法学》编辑。2017年入选北京市首批“百名法学英才”培养计划。在《中国法学》等期刊上发表论文30余篇,在《人民日报》《光明日报》等媒体发表评论20余篇。主持教育部、司法部、民政部、中国法学会、北京市社科基金青年项目等省部级课题多项。曾获首届“应松年行政
法学优秀成果奖”、第六届“董必武青年法学成果奖”、首届“方德法治研究奖”、中国法学会行政法学研究会30周年“优秀成果奖”等多个奖项。
卢梭说“一个国家越大,往往治理的越好,但某国除外”,耶林说“如果某个国家还保持着对成年人的严加管教,就不会得到尊重”。这本书如果翻译成“为权利而奋斗”就更好了,因为小可对阶级呀斗争呀这种词语感到恐惧!作者的观点还是值得学习的,可最后的译后记真心一坨狗屎,叫啥“为权利而依法斗争”,“即使是实质不合法的规则也不应轻易不遵守”,那还斗争个屁呀!耶林要为权利解决不法,这译者居然还在唱赞歌、拍马屁!
评分这个新译本相对郑老师译本,文笔要更加流畅。雷磊老师20多页的序言更是详细向我们介绍了本书在耶林思想体系中的位置。法感很重要,抛弃法感的法律人意味着自我阉割。
评分和《论犯罪与刑罚》一样 都是应然的常识
评分作者的观点鲜明、直接,我怀疑是一气呵成的,还挺爽快,没有想要遮遮掩掩或过度修饰什么。他反对懦弱的权利,认为法律的美感之一就是斗争。的确,沉睡中的权利不是真正的权利,但要说为权利而斗争是个人的义务,总觉得在特定情况下有些强人所难,除非个人从国家、社会那里能够获得最后的安全感。里面有句话很中肯,我不确定作者是否真的想要表达这个意思,但是我的理解是,公民始终把国家看做自己对立面的这种思维或许有点过时了。忧患意识可以有,但也别太极端了。
评分句子读的怪怪的。书挺好看
“法的目标是和平,而实现的手段是斗争。只要法必须防御来自不法的侵害——此现象将与世共存,则法无斗争将无济于事。法的生命是斗争,及国民的、国家权力的、阶级的、个人的斗争。”——是为序 你是否也曾在权利受到侵害时在心里宽慰自己“退一步海阔天空”;你是否也曾遇到为...
评分 评分呼吁教育部推荐这本书几乎没什么指望,他们只会推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读物。但作为法学院的老师请本着对教育负责,对学生负责,对法学负责,对历史负责的态度向学生们推荐这本书。与其讲那些自己都不相信的社会主义法治,还不如让学生多读读名著,我大学毕业后扔了很多教...
评分读这本书最大的感觉是后悔:后悔为什么没有在大一第一次听到法理学老师雷勇教授说到这本书时就去读,后悔为什么在大三下学期集中阅读法律思想史书籍时也错过了这本薄薄的小书。学习法律八年之后方才通读此书,使我倍感惭愧。 耶林在离开维也纳大学时的演讲稿,经过本人修改,成...
评分耶林的这部大作是薄薄的一册,却用了不少的阅读时间,总结的要点如下: 1.客观法与主观权利的相互支持关系 2.相互斗争的利益促使客观法的产生、发展 3.私权是整个法律制度的基石,因为国家无外乎是单个个体的总和,大体篇幅是为私权而斗争 4.区分主观的不法和客观的不法,对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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