耶林,生于1818年,是德国19世纪著名法学家,缔约过失责任理论的提出者,也是目的法学派的创始人。其思想不仅对西欧,而且对全世界法学都产生了巨大的影响。
本书是耶林最重要的演讲稿之一。耶林首先提出了法权感渊源的二者择一的问题,即法权感是产生于历史还是天赋。耶林驳斥了是自然赋予人类某种特殊装备的观点。他认为,人能够凭借自己的理解并出于自我保存的本能为自己的生存发现必要的道德与法律上的秩序。他从三个角度对这一观点进行了论证,即自然的角度、历史的角度与心理的角度,在心理方面他分析了法权在个体中产生以及一般化的问题。该演讲稿展示了耶林晚年的法律理论是一种古典的、人类历史的法律进化论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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翻译精准,保留原文味道。
评分耶林的法律进化论,“代替所谓的将道德的真理置于人们心中的自然,出现的就是历史。”
评分8.9分过高了
评分(好久没看法律著作 羞愧)习惯了“天赋人权”四个字再接触到耶林的想法颇有些意思。可惜的是文化背景跟大佬实在不同 还得恶补好多知识才能跟得上这短短演讲背后的内涵。一百多年后这个问题仍然值得我们所有人去关心去太讨论。
评分蒋老师推荐。 耶林在一百多年前就预料到今天认知科学的研究成果,令人惊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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