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说描述了1665年大瘟疫袭击下的伦敦城。这本小说很可能是基于笛福的叔叔,亨利·笛福当时所留下的记录。在这本书中,笛福不厌其烦地为达到效果逼真,巨细靡遗地描述具体的社区,街道,甚至是哪几间房屋发生瘟疫。此外,它提供了伤亡数字表,并讨论各种不同记载、轶事的可信度。本书往往被跟瘟疫当代的记载相比,尤其是塞缪尔·佩皮斯的日记。笛福的记述虽然是虚构的,但比起佩皮斯的第一人称叙事,更为详细和有系统。
——《伦敦大瘟疫亲历记》读后 大家都记得英国现代文学的鼻祖丹尼尔·笛福的《鲁宾逊漂流记》可是很少有人提起笛福的另一部作品《伦敦大瘟疫亲历记》,这部常常被人遗忘的经典,用笛福的话来说是:“用另一种囚禁的生活来描绘某一种囚禁生活,用虚构的故...
评分 评分 评分 评分偶然的机会,买到这本书 当猪流感开始喧嚣的时候,我慢慢的看完了这本书 说实在的,书写的有些啰嗦,有些混乱,恰如瘟疫引起的混乱 清楚的记得的,倒是书最后的一句: 1665年,伦敦发生了空前未有的大瘟疫,10万人死于瘟疫,但是,我活下来了!(记忆不清,难免错误,^_^) ...
真是吓死我了…
评分“基于所有这些缘由,我是说我可以希望,一旦我们恢复了健康,在追忆过去那场灾难时,我们的行为因宽容和仁慈而更加高尚,而不是那样多地夸耀自己留下来的胆魄,仿佛所有的人都是逃离上帝之手的懦夫,或者说,那些留下来的人,不要动辄把他们的勇气归功于他们的愚昧无知和对造物者之手的藐视,这是一种有罪的绝望,并非真正的勇气。”
评分详尽的虚构产生恐怖!.瘟疫一直与人类相伴随,但写出来的杰作又有几部?
评分半纪实半虚构。笛福化身鞍具商人、参与瘟疫管理的公务员、留守伦敦没有出逃的人,前往感染了鼠疫(准确的称呼是淋巴腺鼠疫)的街巷,观察运尸车、教堂里祈祷的人们,记录市场,占星家、药师铺子里来往的穷人。写法有趣,特别是像病人发狂跳入泰晤士河游泳而治好了疫症这种猎奇的描述。缺点在于调理混乱、不乏前后矛盾的地方和车轮话。 1665年9月2日,伦敦市长下令所有街道、胡同、短巷、小街焚火三日,与瘟疫作斗争;1666年9月2日凌晨,伦敦一家面包店的的炉火中火星飘出来,引燃伦敦大火,三周不熄,300公亩土地变成焦土。 鼠疫遂绝迹。
评分的确是祖宗级别的小说,手法非常现代,甚至是后现代,许多材料组织形式,在今天的小说里还都在沿用。在写到一块墓地时忽然笔锋一转写到:本篇纪事的作者,正是埋葬在那块地里。真是牛逼得不得了,难怪马尔克斯和库切都非常崇拜。不过这本书的翻译很烂,很多句子按照英语的语法直译过来,连起码的通顺都做不到。译者用了两年的业余时间,交出了这本业余的作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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