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人公余占鳌是个热血男儿,正义又野蛮。他杀死了一个与自己守寡多年的母亲发生关系的和尚,而后母亲也吊死了。他为了女人杀人放火,霸占了后来成了他妻子的戴凤莲。他为了报仇雪耻,苦练枪法,将曾非礼过他妻子的土匪花脖子一伙一网打尽。他为了还一个村姑的清白,不惜将酒后施奸的亲叔枪毙。为了小妾恋儿不惜和妻子闹翻并分居。他为了民族大义,毅然抗日但最终全军覆没......他为了爱情而拼搏,为了报仇而残忍,为了正义而果决,为了荣誉而战......
莫言,山东高密人。1955年出生于一个人口众多的农民家庭,小学五年级辍学回家务农。十八岁时,到县棉花加工厂做工。1976年2月应征入伍。在部队历任战士、班长、教员、干事、创作员等职。1997年转业到报社工作。2007年10月调到中国艺术研究院工作。先后毕业于解放军艺术学院文学系(1984-1986)和北京师范大学?鲁迅文学院研究生班(1989-1991),获文艺学硕士学位。 2012年10月,获得诺贝尔文学奖。是中国第一位获得此奖的作家。 1983年开始发表作品
那还是大三的当代文学名著导读课上,老师讲起莫言的《红高粱》时念了文章开头段落中的一句话:“高密东北乡无疑是地球上最美丽最丑陋、最超脱最世俗、最圣洁最龌龊、最英雄好汉最王八蛋最能喝酒最能爱的地方。” 也许是我也偏爱辛辣刺激的文笔,尤其是在当代著名作家的作品里出...
评分《红高粱家族》是我读的莫言的第三本小说,但却是为了在电视剧里英勇刚毅的朱亚文来读的,但读了,方知完全不是一回事,莫言的不朽之处在于他能把纷杂的东西表达的淋漓尽致丰富多彩,而其他任何艺术形式却无法把他的内涵充分释放。 电视剧里的朱亚文痴情坚毅,但书里的余占鳌...
评分在红高粱中,处处可见高粱酒的身影。而我认为高粱酒在红高粱这篇小说中最重要,象征意义最多的意象。 首先,我认为红高粱象征着高密东北乡人的血性。 文本中,高粱酒里有着罗汉大爷的血,罗汉大爷在“被日本捉去做劳力”这样一个诱因下,内在的血性被激发...
评分 评分一 新的视角 纵观49年到《红高粱》以前的写实文学,从主流的矛盾式现实主义到“红色经典”的“社会主义现实主义”,作家们大多以文人的革命式热情创作,把眼光集中在主流社会问题上。而以莫言为代表的新时期作家则开创了一种新的写实方式,有意识地拒绝政治权力观念对历史的...
这是个人看过的第一本莫言的书,很难想象如果不是他得了诺奖,我是不是会和这样的作品失之交臂。这本书的风格辛辣刺鼻,跟我一直喜欢的明亮冷冽华丽诡谲的文字比起来,它就像是作者一直浓墨涂写的高粱酒。全书五个章节在一条主线下讲了一连串儿的故事,很多情节的描写(比如狗道和奇死)看起来都觉得头皮发麻后背冷汗层出,搜了点儿评论都说《红高粱》算是他比较节制的作品了。书不厚,但断断续续看了很长时间,中间穿插着马良和韩松落的书做缓冲,才得以持续着看完了第一本莫言。按个人喜好的角度来看对五个部分的喜欢度排序是:奇死,红高粱,高粱酒,狗道,高粱殡。虽然“奇死”看的大气不敢出一声,但还是很喜欢那份呼之欲出的想象力以及悬念迭起的设计技巧。
评分为啥当初莫言拿诺贝尔的时候一大堆的人不看好他呢?我觉得写得挺好的。去百度零叙事,没有嘛。是挺幻觉现实主义的,绿色的狗、紫色的马、蓝色的血,什么样的奇怪东西都有。感觉他挖了好多坑没埋呀,倩儿和刘氏在豆官去练兵之后跑哪去了,后来怎么回来了的,还有为什么豆官后来为什么要躲地洞,余占鳌为什么后来跑到北海道去了,难道是被俘虏了吗?莫言您老人家倒是说说清楚啊。余占鳌真是铁血真汉子,是他们说的高密种。所有的人都是既英雄好汉又王八蛋。最后一章让我彻底改变对小三恋儿的看法,她的遭遇让我想到金陵十三钗,都有伟大的牺牲精神。披着狗皮自杀的成麻子,临死还吹着号鼓舞士气的刘大号,被鬼子剥皮的罗汉大爷,为女儿而献身的恋儿姑娘,每一个人的鲜血都和那边火红的高粱交相辉映。这样说来,被一枪直接打死的戴凤莲还算幸运。
评分为啥当初莫言拿诺贝尔的时候一大堆的人不看好他呢?我觉得写得挺好的。去百度零叙事,没有嘛。是挺幻觉现实主义的,绿色的狗、紫色的马、蓝色的血,什么样的奇怪东西都有。感觉他挖了好多坑没埋呀,倩儿和刘氏在豆官去练兵之后跑哪去了,后来怎么回来了的,还有为什么豆官后来为什么要躲地洞,余占鳌为什么后来跑到北海道去了,难道是被俘虏了吗?莫言您老人家倒是说说清楚啊。余占鳌真是铁血真汉子,是他们说的高密种。所有的人都是既英雄好汉又王八蛋。最后一章让我彻底改变对小三恋儿的看法,她的遭遇让我想到金陵十三钗,都有伟大的牺牲精神。披着狗皮自杀的成麻子,临死还吹着号鼓舞士气的刘大号,被鬼子剥皮的罗汉大爷,为女儿而献身的恋儿姑娘,每一个人的鲜血都和那边火红的高粱交相辉映。这样说来,被一枪直接打死的戴凤莲还算幸运。
评分莫言的代表作,但是看完感觉不如预期。我不否认小说中采用了各种所谓意识流和魔幻现实主义特征的技术使得它看上去很“现代主义”,也不否认“迷信”色彩和神怪元素(这主要得益于以蒲松龄为代表的一批古代小说家)清晰地展现了莫言叙事的民间性。我想说的是,和莫言的《红高粱》同时登上历史舞台的有一大批“寻根”作家,他们的“寻根”意识实在是太过清晰,以至于淹没了本来可以由文本自然流露出的那种对原始蛮性和生命力的赞赏——在艺术效果上,比起李劼人的《死水微澜》就拉开了明显的差距。而且我并没有从莫言的焦虑那里获得什么营养,他为家族“一代不如一代”唱响的挽歌其实是那么苍白。
评分有血有肉的黄土之诗。肠子、肚子、肺子、老子、儿子和孙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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