莫言,山东高密人。1955年出生于一个人口众多的农民家庭,小学五年级辍学回家务农。十八岁时,到县棉花加工厂做工。1976年2月应征入伍。在部队历任战士、班长、教员、干事、创作员等职。1997年转业到报社工作。2007年10月调到中国艺术研究院工作。先后毕业于解放军艺术学院文学系(1984-1986)和北京师范大学?鲁迅文学院研究生班(1989-1991),获文艺学硕士学位。 2012年10月,获得诺贝尔文学奖。是中国第一位获得此奖的作家。 1983年开始发表作品
主人公余占鳌是个热血男儿,正义又野蛮。他杀死了一个与自己守寡多年的母亲发生关系的和尚,而后母亲也吊死了。他为了女人杀人放火,霸占了后来成了他妻子的戴凤莲。他为了报仇雪耻,苦练枪法,将曾非礼过他妻子的土匪花脖子一伙一网打尽。他为了还一个村姑的清白,不惜将酒后施奸的亲叔枪毙。为了小妾恋儿不惜和妻子闹翻并分居。他为了民族大义,毅然抗日但最终全军覆没......他为了爱情而拼搏,为了报仇而残忍,为了正义而果决,为了荣誉而战......
“我曾经对高密东北乡极端热爱,曾经对高密东北乡极端仇恨,长大后努力学习马克思主义,我终于悟到:高密东北乡无疑是地球上最美丽最丑陋、最超脱最世俗、最圣洁最龌龊、最英雄好汉最王八蛋、最能喝酒最能爱的地方。” 这是里面的一段文字。如今的高密东北乡,夏风苍凉,天空的...
评分一部充满了野性,豪气的小说,好似不是用笔墨写成,而是一坛坛醇香的高粱酒浇灌而成,洋溢着浓烈的酒气,读得人如痴如醉。 我奶奶的出嫁,罗汉大爷的死,我父亲参加的战斗,整部小说大概主要就讲了这三个故事,用我的视角,用多变的顺序来叙述,仿佛是作者在酝酿一坛高粱酒,随...
评分红高粱家族分五章:红高粱、高粱酒、狗道、高粱殡、奇死。 不要简单地看出版社介绍什么站在民族立场讲抗日民族英雄之类的话。我想这样也不是作者的初衷(当然我的话也不可全信,仁者见仁,智者见智,需要读者自己体会)。 这本书很怪,甚至到达了欲罢不能。这个欲罢,甚至你...
评分《红高粱家族》是我读的莫言的第三本小说,但却是为了在电视剧里英勇刚毅的朱亚文来读的,但读了,方知完全不是一回事,莫言的不朽之处在于他能把纷杂的东西表达的淋漓尽致丰富多彩,而其他任何艺术形式却无法把他的内涵充分释放。 电视剧里的朱亚文痴情坚毅,但书里的余占鳌...
评分一 新的视角 纵观49年到《红高粱》以前的写实文学,从主流的矛盾式现实主义到“红色经典”的“社会主义现实主义”,作家们大多以文人的革命式热情创作,把眼光集中在主流社会问题上。而以莫言为代表的新时期作家则开创了一种新的写实方式,有意识地拒绝政治权力观念对历史的...
为啥当初莫言拿诺贝尔的时候一大堆的人不看好他呢?我觉得写得挺好的。去百度零叙事,没有嘛。是挺幻觉现实主义的,绿色的狗、紫色的马、蓝色的血,什么样的奇怪东西都有。感觉他挖了好多坑没埋呀,倩儿和刘氏在豆官去练兵之后跑哪去了,后来怎么回来了的,还有为什么豆官后来为什么要躲地洞,余占鳌为什么后来跑到北海道去了,难道是被俘虏了吗?莫言您老人家倒是说说清楚啊。余占鳌真是铁血真汉子,是他们说的高密种。所有的人都是既英雄好汉又王八蛋。最后一章让我彻底改变对小三恋儿的看法,她的遭遇让我想到金陵十三钗,都有伟大的牺牲精神。披着狗皮自杀的成麻子,临死还吹着号鼓舞士气的刘大号,被鬼子剥皮的罗汉大爷,为女儿而献身的恋儿姑娘,每一个人的鲜血都和那边火红的高粱交相辉映。这样说来,被一枪直接打死的戴凤莲还算幸运。
评分赞!用力很猛,但猛地爽快
评分不断地插叙倒叙倒叙插叙;色彩丰富的重口味,鲜活地描绘了一个生灵涂炭的人间炼狱,野蛮却富有生命力,漫山遍野的残酷的死亡也泯灭不了。
评分泥沙俱下的恶趣味
评分亦正亦邪有神有气,没有檀香刑好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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