莫言,山东高密人。1955年出生于一个人口众多的农民家庭,小学五年级辍学回家务农。十八岁时,到县棉花加工厂做工。1976年2月应征入伍。在部队历任战士、班长、教员、干事、创作员等职。1997年转业到报社工作。2007年10月调到中国艺术研究院工作。先后毕业于解放军艺术学院文学系(1984-1986)和北京师范大学?鲁迅文学院研究生班(1989-1991),获文艺学硕士学位。 2012年10月,获得诺贝尔文学奖。是中国第一位获得此奖的作家。 1988年开始发表作品。
《酒国》是莫言1989年到1992年创作的一部长篇小说,原名《酩酊国》。省人民检察院的特级侦察员丁钩儿(这个名字在土话里有“臀部”的暗示)奉命到酒国市侦察金刚钻部长吃婴儿的案件。侦察员丁钩儿在调查过程中也享受到了婴儿宴的美味,并且目睹了酒国的疯狂社会现状:父母把婴儿卖给酒店,并且因为卖了个一等价钱而自豪、激动。在酒国的美酒和婴儿宴里,丁钩儿很快迷失了本性,最后跌进粪池淹死了。《酒国》中的官员之所以为官,不是因为他们才华高过他人,而是因为海量,并且食欲旺盛。吃的影响已经到了这样一种地步,吃可以改变一个人的命运……在小说里还贯穿着酒国一个业余作者与莫言的通信,小说结尾作家莫言和丁钩儿一样,兴致勃勃地来到酒国考察……
之前读过莫言的《透明的红萝卜》和半本《檀香刑》,这本是今年专外课的指定读本,所以又找来读。 说实话,书的背面那一派称赞之词我觉得颇恶心。据说莫言现在成天到晚地想着搞诺贝尔文学奖,经常找大江健三郎那票人给他说好话写推荐信,结果两年过去了依然没有他。 我看他希望...
评分我看到的是一个由上级派遣叫丁钩儿的人去酒国查杀婴为餐的案件,所有的都在嬉戏般的文字底下溢出腐朽的味道,让整个世界都带着腐败的现实的描写. 中国的马尔克斯,作者在小说穿插里将自己安排在情节里,奇妙的构思
评分等读完了《酒国》,我算了下,我一共爆了三次粗口。 一开始的时候,我实在懒得去理会新闻微博里专家学者对莫言的褒贬。他们纠结于莫言的写作风格,用各种“主义”给他的作品分门归类并鸣鸣自得。但这大部分的歌功颂德或者口诛笔伐都是发生在2012年10月11日晚上7点之后,在此之...
评分1998年我上大学那一年,第一次进图书馆。在图书馆进门对着的书架上看到了莫言作品集,排在一起,长长的一列。不懂得选书,又担心管理员嫌恶,于是迅速抽出了其中的三本,装出熟练而老道的样子排在借书的队伍后面。不料,这一读便欲罢不能,小说竟能写得山花烂漫,也能写得胡言...
评分开始的主线很精彩,后面崩得一塌糊涂。所以微醺永远是最好的状态嘛
评分此时的手枪已不是简单的手枪,而是一件发起性进攻的器官,一直蓬勃的性手枪。
评分这颗星是给书中描写采燕人的故事的。第一次看书仿佛看到了真实的画面。就整本书而言,确实写得很乱七八糟,就像一个喝醉了酒的人一样,虎头蛇尾,浆糊脑子。
评分“莫言”的侦探小说是一个失控与散架的故事,丁钩儿完全辱没了他的使命很污秽地死了,写它时,作家“莫言”与酒国人李一斗通信并不断受其写实主义小说影响,借用他小说中的人物形象组建或破坏了自己原先的安排,最终以只身去到酒国被那些真实的原型人物们灌醉结束;而两人信中的文学也已转为权利与金钱。莫言书中的酒国是个罪恶的国度,官民集体犯罪,丁钩儿以中央的名义要去揭露与整治罪行,中央的意志似为更大的秩序与正义,却从背景中消失。酒国人物有的在书中有多重面孔,大头婴儿似复仇的怨灵又似夜间游侠却又统一于侏儒徐三尺身上,反叛的力量终成虚像。
评分看得我极度不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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