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体描述
第一编回顾了一个世纪以来的分析法理学,阐明所有描述性社会科学对理论家评价的依赖。自然法理论是对这类评价进行充分批判的基础。这部分还对当代对自然法的典型反对意见进行了评论,指出其存在严重的误解。
第二编在十个精心建构的章节中就这些方面展开叙述:基本的人类的善和实践理性的必要条件、共同体以及“共同的善”;正义;权利话语(rights-talk)的逻辑结构;人权的基础、具体要求和限度;权威以及由非权威人员和程序制定的权威性规则;法律、法治、实践理性原则中推导出法律;法律和道德义务之间的复杂关系;由非正义的法律产生的实践和理论问题。
最后一编对“自然法”、“自然神学”以及“启示(revelation)”——道德关怀和其他“终极问题”之间的关系提出了颇为有力的主张。
本书系对自然法学说的权威重述,同时,它也会在法律、道德以及政治哲学等方面的中心议题上为学生提供坚实的基础。
作者简介
约翰·菲尼斯系牛津大学法学教授、大学院(university college)法理学研究员。
目录信息
前言
缩略表
第一编
第一章 评价和对法律的描述
第一节 描述性社会科学的概念形成
第二节 对实践意义的关注
第三节 中心情形和核心意思的选择
第四节 观点的选择
第五节 自然法理论
注释
第二章 各种图景与反对意见
第一节 自然法与自然法理论
第二节 法律的有效性和道德性
第三节 人类见解和实践的多样性
第四节 由事实到规范的非法推论
第五节 休谟与克拉克论“实然”与“应然”
第六节 克拉克的前提
第七节 “堕落的能力”论
第八节 自然法和上帝的存在及其意志
注释
第二编
第三章 善的一种基本形式:知识
第一节 一个实例
第二节 从倾向到价值的把握
第三节 实践原则与对价值的参与
第四节 知识之善的不证自明性
第五节 “欲望的客体”与客观性
第六节 对基本价值的怀疑论是站不住脚的
注释
第四章 其他基本价值
第一节 “普遍性”价值的理论研究
第二节 人类的善的基本形式:实践性反思
第三节 一份详尽无遗的清单?
第四节 所有皆同等基本
第五节 快乐是全部的意义吗?
注释
第五章 实践理性的基本要求
第一节 实践理性的善为我们对善的追求提供了结构
第二节 有条理的人生计划
第三节 不恣意偏爱某个价值
第四节 不恣意偏爱某个人
第五节 超然和承诺
第六节 结果的(有限)相关性:有效性,理性之内
第七节 尊重每一行为所蕴涵的每种基本价值
第八节 共同的善的要求
第九节 遵从我们的良心
第十节 这些要求的产物:道德性
注释
第六章 共同体、多个共同体以及共同的善
第一节 理性和自身利益
第二节 统一关系的类型
第三节 “商业”共同体与“游戏”共同体
第四节 友谊
第五节 “公共主义”及其“辅助原则”
第六节 完美的共同体
第七节 共同体的存在
第八节 共同的善
注释
第七章 正义
第一节 正义的要素
第二节 一般正义
第三节 分配正义
第四节 分配正义的标准
第五节 交换正义
第六节 正义与国家
第七节 正义的一个例子:破产
注释
第八章 权利
第一节 “自然”权利、“人权”或“道德”权利
第二节 对权利话语的分析
第三节 义务“优先于”权利吗?
第四节 权利与共同的善
第五节 权利的具体化
第六节 权利以及平等的关怀和尊重
第七节 绝对的人权
注释
第九章 权威
第一节 对权威的需要
第二节 “权威”的涵义
第三节 惯例或习惯性规则的形成
第四节 统治者的权威
第五节 “受他们自己的规则约束吗?”
注释
第十章 法律
第一节 法律和强制
第二节 非正义的惩罚
第三节 法律秩序的主要特征
第四节 法治
第五节 法治的限度
第六节 法律的定义
第七节 从“自然”法到“实在”法的推衍
注释
第十一章 义务
第一节 “义务”、“应然”与理性必要之物
第二节 承诺性义务
第三节 可变与不变的义务效力
第四节 “具有法律义务性”:法律意义及道德意义
第五节 法律中的契约义务:履行或赔偿?
第六节 道德意义上的法律义务:履行或接受惩罚?
第七节 义务与立法意志
第八节 决定、立法和守法中的“理性”与“意志”
第九节 道德义务与神意
注释
第十二章 恶法
第一节 自然法理论的次要关切
第二节 法律中的各种非正义
第三节 非正义在义务上的效果
第四节 “恶法非法”
注释
第三编
第十三章 自然、理性与上帝
第一节 关于人类存在之意义的进一步问题
第二节 秩序、无序以及对存在的解释
第三节 神性与“永恒法”:思索与启示
第四节 作为“分享永恒法”的自然法
第五节 对实践理性的意义和力量的总结性思考
注释
索引
· · · · · · (收起)
读后感
此书所犯下的错误同时也是其最深刻之处。 一、古代自然法的根基在于形而上学,在于对终极真理/终极善的把握;而现代自然法的根基在于实践理性。但是,具体而言,究竟是实践理性的纯粹形式的自我立法,还是实践理性对某些基础价值的证认?作者在此反对康德,认肯后一个方案。这...
据说,《自然法与自然权利》是哈特给其弟子菲尼斯的命题作文,写书邀约是哈特发的,书的题目是由哈特拟的,而菲尼斯一写就是十五年,写的自然法都转了向,写的他自己也功成名就。 对于一个阴谋论爱好者而言,我深深怀疑这是哈特做的一个局,是分析法学逐步吞噬在...
用户评价
这本书的叙事风格,我用一个词来形容就是“冷峻的优雅”。它避开了许多当代法学著作中常见的社会学或经济学分析,而是坚定地聚焦于纯粹的规范性理论。作者的论证过程,几乎完全建立在逻辑推演和概念界定的基础上,仿佛在构建一座完美的、自洽的理性大厦。他对于“界限”的反复强调,关于何处是国家权力可以触及的终点,何处是个人自主的圣域,描绘得极其清晰而坚定。我特别关注了他对“义务”与“权利”之间辩证关系的阐述,这部分内容对理解现代公民社会中的个人责任感有着重要的启发意义。这本书读起来需要全神贯注,因为它不允许任何思绪的漂移,每一次阅读都像是与一位严谨的大师进行着一场严肃的、关于秩序与自由的智力对话。
这部作品给我带来的最大冲击,在于它对现代性以来所有政治建构的深刻质疑。作者似乎始终带着一种疏离的、审视的眼光,去解构那些被我们奉为圭臬的现代法律原则的脆弱性。他没有给出明确的改革方案,但其批判的力度却足以让人重新思考现行制度的合法性基础。书中对“普遍性”与“特殊性”之间永恒拉锯的讨论尤为精彩,作者试图在一个多元化的世界中,为人类共同的道德基石寻找一个不依赖于文化偏见的锚点。这本书的语言结构复杂,句子冗长,但这种复杂性恰恰反映了其所探讨主题的复杂性。对于习惯了简洁明了的论述风格的读者而言,这本书无疑是一次挑战,但坚持下来,你会发现它为你打开了一扇通往更宏大、更古老的智慧源头的门。
这部著作初读时,感觉像是在攀登一座知识的巍峨山峰,每一步都充满了对人类心智和法律本质的深刻叩问。作者的笔触极为细腻,尤其在论述“实在法”与某种超越性的“善”之间的张力时,那种思辨的深度令人屏息。他没有直接给出简明的答案,而是像一位技艺精湛的雕塑家,在你面前小心翼翼地剥开层层表象,展示出法律规范背后那若隐若现的伦理骨架。我尤其欣赏他对古典斯多葛学派哲学的引用,那种将宇宙秩序感融入个体道德判断的尝试,既宏大又贴近生活。读完后,我感觉自己对日常生活中那些看似理所当然的社会契约有了更深一层的审视,仿佛重新审视了一遍我们赖以生存的整个道德图景。整本书的结构严谨,论证环环相扣,但其语言的古典韵味和学术的厚重感,需要读者投入相当的精力去咀嚼和消化,绝非快餐式的阅读体验。
坦率地说,这本书的难度是相当高的,它需要的不仅仅是知识储备,更是一种哲学上的耐心和敏感度。作者在处理形而上学议题时,其论述方式非常晦涩,充斥着大量的专业术语和高度抽象的判断。比如,他对“自然状态”的描摹,并非停留在洛克或霍布斯那种简单的假设,而是深入到了人类经验的根源层面,探讨构成“人之所以为人”的那些不可剥夺的内在属性。这种探索往往导向一种近乎宗教式的虔诚,即对某种绝对真理的追求。我感觉自己像是在一个深邃的知识井底,虽然每一步向上攀爬都伴随着思维的疲惫,但每当捕捉到作者抛下的一个闪光的洞见时,那种豁然开朗的喜悦也是无与伦比的。这本书更适合那些已经对基本政治哲学理论有扎实掌握,并渴望触及更深层次本体论思考的研究者。
这本书的阅读体验,如同在历史的迷宫中进行一次精妙的考古发掘。作者似乎对不同历史时期关于“正当性”的争论了如指掌,他巧妙地将中世纪经院哲学的辩论熔炉,与启蒙运动初期那些激进的政治宣言并置对比。这种横向和纵向的对比分析,极大地丰富了我对“权利”概念演变过程的理解。它不是一本枯燥的法理学教科书,而更像是一部关于人类追求自由与秩序的史诗。我尤其被其中关于“良心自由”那几章所吸引,作者对个人内心冲突与外在法律强制力的探讨,充满了文学性的张力。他使用的词汇和句式,带着一种古老的、沉思的节奏感,迫使你放慢速度,去体会每一个概念在历史长河中被赋予和剥离的意义。对于想深入了解西方政治思想如何从神学框架中挣脱出来的读者来说,这本书提供了极为坚实的思想基础和丰富的史料佐证。
18、19世纪自然法思想的杂糅。新托马斯主义,马里旦之后基督教神学的自然法思想代表。
翻译得太差
啃这本书太辛苦了…译文不行,还要看英文,还未看明白…这本书对于相对主义与绝对主义有一个不错的调和
啃这本书太辛苦了…译文不行,还要看英文,还未看明白…这本书对于相对主义与绝对主义有一个不错的调和
翻译愁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