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书把散见于1940年《法理学》一书中的有关法理学思想发展的历史资料集中在第一部分。本书第二部发和第三部分中对一般法律理论的实质性问题所作的论述,乃是以某些蕴含在我研究法理学问题的进路中的哲学假设和方法论假设为基础的。
翻译这部综合性的法律哲学著作,主要有两个目的:一是试图通过这样的努力为中国法学的重建做一些知识上的基础工作,因为当时的中国法学在现代法制建设的要求或驱动过程中正陷于历史性的困境之中:一方面要为这种法制建设的努力作正当性的论证,另一方面又因法学研究的长期停顿而明显缺乏这方面的法律知识支援。第二个目的则是试图通过这部法律哲学著作的翻译/思考实践而对自己在法律方面的疑惑做一些知识上的清理工作,因为我在当时就已经明确意识到,在法律哲学思考的领域中,人、自然和社会在法律架构下的关系,人或法律人与法律在知识上的关系以及法律权威的正当性等问题极为繁复,绝非人们一般想象那般自明简单。
埃德加・博登海默(EdgarBodenheimer),1908年出生于德
国柏林,在获得海德堡大学法学博士后于1933年移民美
国,此后在华盛顿大学研习美国法律并于1937年获得
LL.B学位。从1951年开始担任犹他大学和芝加哥大学法
律教授,并于1975年成为法学荣誉教授。主要研究领域为
法律哲学并成为“综合法理学”代表人物;主要论著有:
《法理学:法律哲学和法律方法》、《论正义》、《权力、法律
和社会》、《责任哲学》和《英美法律体系导论》等。
埃德加·博登海默是美国法理学家,主要研究领域为法律哲学并成为“综合法理学”代表人物。一生著述颇丰,主要论著有《法理学——法律哲学与法律方法》、《论正义》、《权力、法律和社会》、《法哲学七十五年的进化》等等。他主要的观点是统一法学,也称综合法学或一体化法学,...
评分曾经那样纠结于晦涩的法律概念,在思维中反复搭建法学的框架和逻辑。但只有经过了那样的阶段,法的观念才如此深刻地植入了思想,构建起法学的理性和理解力,并且改造了那么多的成见和那么扭曲的知识储备。博登海默的这本书,是这个过程的起点。 虽然邓正来后来成了翻译界乃至论...
评分一些感慨,算不上评论 1)第一部分介绍了历史上对法律起源,目的的演变,总的来说反映了西方社会从为神活到为自己活的发展过程,从而导致法律的思想基础从高级法到了主权法又到了以自由主义为基础的个人互利法,某种意义上讲,对法律是一种悲哀,变成了一门以心理学,社会学为...
评分曾经那样纠结于晦涩的法律概念,在思维中反复搭建法学的框架和逻辑。但只有经过了那样的阶段,法的观念才如此深刻地植入了思想,构建起法学的理性和理解力,并且改造了那么多的成见和那么扭曲的知识储备。博登海默的这本书,是这个过程的起点。 虽然邓正来后来成了翻译界乃至论...
评分最初读博登海默的这部著作,还是在刚接触法理学的大一。那时,读的是华夏版的。比之当时教科书的枯燥与僵化,这本梳理西方法哲学思想的著作已经丰富多了,无论是分析的方法和角度。但读此书最大的感受,却是译者所写的序! 一是该序里译者的追问对自己影响最大。它洞开了法律学...
这本书的价值,对我而言,不在于它告诉我“法律是什么”,而在于它持续不断地拷问我“法律应该是什么”。它采取了一种近乎批判性的姿态,对诸多被视为理所当然的法律原则进行了无情的解构。我个人特别喜欢作者在论述“法律的有效性来源”那一部分时所展现出的那种不妥协的精神。他没有回避权力与正义之间的永恒张力,而是坦然地将这个问题摆在台面上,让读者自己去面对其中的悖论。在阅读过程中,我时常感到一种思想上的碰撞,作者提出的某些观点,比如对“法律的强制性”的重新界定,直接挑战了我过去朴素的认知。这迫使我必须停下来,回顾我所处环境中的具体法律条文,然后用书中提供的新的分析框架去审视它们。这本书的行文风格非常克制,不煽情,不夸大,所有的论证都基于扎实的逻辑链条和对既有理论的深刻理解。对于那些已经对法律基础概念有所了解,但渴望迈向更高阶理论思考的读者,这绝对是一次不可多得的精神洗礼,它会让你对“公正”这个词汇产生全新的敬畏感。
评分说实话,拿到这本厚厚的砖头书时,我内心是有些抵触的,感觉自己像个初学者被扔进了深水区。但出乎意料的是,这本书的结构设计非常巧妙,它没有采用传统的“先定义、后演绎”的线性逻辑,而是采用了“问题导向”的切入方式。每开始一个新的章节,作者都会先抛出一个我们日常生活中经常遇到的、但却从未深究过的法律困境——比如,界定“什么是惩罚的合理性”或者“个人自由的边界在哪里”。正是这些引人入胜的“钩子”,驱使着我一步步深入到复杂的法理学体系之中。作者的文笔极其精准,每一个段落都像经过精心打磨的雕塑,没有一个多余的词汇,但其背后的逻辑推演又严密得无懈可击。我尤其佩服它处理跨学科问题的能力,它能将哲学、社会学甚至人类学的洞见,巧妙地编织进对法律概念的解析中,这使得整部作品的视野异常开阔。对于那些希望系统性地、从底层逻辑上理解法律是如何构建我们社会秩序的人来说,这本书无疑是一次全面的、高强度的智力训练,读起来虽然需要集中精力,但收获是巨大的,它重塑了我看待法律和权威的方式。
评分这本书实在让我惊艳,完全超出了我对这类学科书籍的预期。我本以为会是那种枯燥乏味、充满了晦涩术语的理论堆砌,读起来像是在啃硬骨头。然而,作者的叙述方式极为流畅自然,仿佛在和一位经验丰富的朋友探讨一个既深刻又贴近生活的议题。最让我欣赏的是,它并没有停留在抽象的思辨层面,而是大量引用了历史上的经典案例和近代的司法实践,使得那些看似高高在上的法理原则立刻变得鲜活起来,触手可及。比如,关于“自然法”与“实证法”的论争,书中并非简单地罗列观点,而是通过剖析几次关键的世纪审判,展现了这两种思想在现实冲突中的张力与调和,读完后我对法律的本质有了更具层次感的认识,不再是简单的“对与错”的二元判断,而是充满了复杂的人文关怀和历史沉淀。那几章关于“法治的危机”的论述,更是发人深省,它没有给出简单的万灵药方,而是引导读者去审视我们这个时代法律系统内部可能存在的结构性矛盾,让人在合上书本后,依然会不断地回味和反思。整体来看,这是一本既有学术深度,又不失阅读乐趣的佳作,非常值得推荐给所有对社会结构和人类治理感兴趣的读者。
评分我向来对那些试图将宏大理论塞进小册子的书籍持保留态度,但这一本完全打破了我的偏见。它成功地将一些极其深奥的法理学主题——比如“法律的解释学”和“规则的开放性”——用一种近乎散文诗般优美的笔触呈现了出来。这并非意味着它在深度上有所妥协,恰恰相反,它用更具感染力的语言,将那些本该枯燥的思辨过程变得充满美感。作者在阐述“法律的语言”这一主题时,引用了大量文学作品中的片段进行类比,成功地揭示了法律文本的模糊性和多义性,这使得我意识到,法律的制定者和执行者,其实都在进行一场永无止境的意义构建。这本书读起来让人感到一种智力上的愉悦,仿佛你不是在学习一门学科,而是在参与一场关于人类社会如何自我约束与定义的思想沙龙。它对法律权威的来源进行的探讨,也异常细腻,没有简单地归结于国家暴力,而是深入到了社会契约的心理基础层面。这本书的阅读体验是沉浸式的,它让你不自觉地沉浸在对“秩序”的本源追问之中,非常引人入胜。
评分这本书就像一本精密的仪器,它拆解了我们日常生活中最习以为常的“法律”这个概念,让我们看到了其内部错综复杂的齿轮和结构。我最欣赏它的实用主义色彩,尽管它探讨的是纯粹的理论,但所有的理论构建都紧密地服务于对现实法律困境的解决。例如,在讨论“法律的溯及力”问题时,作者并未停留在对功利主义和报应主义的简单比较上,而是提供了一套复杂的风险评估模型,指导我们如何在维护社会稳定和保障个人权利之间找到动态的平衡点。这种务实精神贯穿全书。它的语言风格非常老练,有一种老派学者的严谨和沉稳,不追求新奇的概念,而是力求将经典理论的脉络梳理得清晰无误。对于初学者而言,它可能需要反复咀嚼,但对于有一定基础的人来说,它提供的参照系和批判工具是无价的。读完之后,我感觉自己对任何一部法律条文的理解都多了一层“为什么必须如此”的追问,它极大地提升了我对法律文本背后权力运作的敏感度,是一部真正能改变你思维习惯的著作。
评分大概看了有一个世纪终于粗略看完了,写的非常好,面面俱到。
评分当初竟然拿他当课本,真是后悔
评分还行,不过对不起它的声誉。
评分读完了。前半部分 法哲学谱系源流考异常精彩。后半部分现在看来较为平庸,不过可以想像上世纪末,大陆学者读到此书时的震撼。
评分法理学应当从法律本体出发,是研究法律而非法理学本身的学科。这本书问题的是以法理学本体视角来认识法律,整本书变成了在写“什么是法理学”,变成了诸多理论的大杂烩,作者自己所谓的观点也乏善可陈。在《哈特的一生》里,博登海默打了个小酱油,很不幸,这个酱油也是从法理学本体出发的,他指责哈特的理论缩小了法理学的范围。由于译者挂了,本书的错误也无从修订了,比如把伯林的积极自由、消极自由翻译成正面自由、负面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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