约翰·密尔(John Stuart Mill, 1806-1873),生于英国伦敦,英国哲学家、经济学家、著名的自由主义法学家。自幼在父亲的严厉管教下受教于英国和法国,为《旅行者》、《编年史早报》、《威斯敏斯特评论》、《法学家》等刊物撰稿多年后,应聘主编《伦敦评论》。在此期间的著述后被收入《论文集》中(1859)。密尔主要著作有《逻辑方法》(1843)、《政治经济学原理》(1848)、《妇女屈从》(1869)、《论自由》(1859)、《代议制政府》(1861)等。其中《代议制政府》是西方第一部论述代议制的专著,是密尔政治思想特别是国家理论的一部重要著作。约翰.密尔的代议制理论主要包括代议制政府的形式、职能、民主制、选举权、议会以及地方代表机关和民族等问题。
本书是十九世纪英国哲学家、逻辑家和经济学家,近代自由主义的主要代表人物约翰?穆勒最具代表性的著作。该书是穆勒自由主义思想的系统论述,也是研究自由主义思想的重要著作。
我的自由观 ——评YCY的读书笔记 密尔的《论自由》久负盛名,可是读他的中译本着实的让我头疼不已,可是阅读于春永的读书笔记却是感到轻松的多,他的风格使人读起来很舒服,文笔流畅,朴素睿智,给人以心灵的启迪,但是对其中的观点还是要表...
评分 评分密尔的《论自由》出版已逾一个半世纪,时至今日,人们对自由的讨论仍然没有停止。论及自由,人们可能想到失去自由的囚犯,也可能想为自由抗争的革命图景,然而这些对自由最直接的感受是否反映了其真正的内涵呢?密尔似乎给出了不同的答案。 《论自由》全书由五部分...
有些细节和作者想法不太一样,但是大体原则是认同的。很好的一本书。值得细细品味。我要想自由。 “人类个体或集体的对其中任何分子的行动自由进行干涉的唯一理由,只能是保护他人不受伤害。” “自由原则不能要求一个人有不要自由的自由。允许一个人割让他自己的自由,这不叫自由。” “中国的一个高级官吏和一个最卑微的农民一样,同是一种专治政体的工具和奴才。”
评分这两个原则是:第一,个体只要其行动不触及他人的利害,就无须向社会负责。他人若为着自己的利益而认为有必要时,可以对他进行建议、指教、劝说,以致远而避之,这些就是社会要对他的行为表示反成或厌恶时所仅能采取的正当措施。 第二,个体对其伤害他人利益的行动,必须对社会负责,承担相应责任,并且还应当承受法律的或社会的惩罚,假如社会发现有必要对他人实施保护的话。
评分使自由不灭,则此书亦将不灭。
评分基本每一章都提到了个人自由的底线是不给他人带来伤害。作者是大英帝国时代的人,能有这思考是难得,但也无力
评分我们自己没有自我、独特性的意识,所有理论都白扯。给个性多一点肯定吧~自由和自我的界定也很重要。
本站所有内容均为互联网搜索引擎提供的公开搜索信息,本站不存储任何数据与内容,任何内容与数据均与本站无关,如有需要请联系相关搜索引擎包括但不限于百度,google,bing,sogou 等
© 2025 qciss.net All Rights Reserved. 小哈图书下载中心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