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体描述
《英国史1》讲述了从罗马—不列颠时代到光荣革命的英国历史,甫一上市便成为畅销书,并一举使休谟跻身历史学家行列。内容包括:不列颠人、罗马人、撒克逊人、七国、肯特王国、诺森伯兰王国、东盎格利亚王国、墨西亚王国、埃塞克斯王国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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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
大卫·休谟(David Hume,1711—1776),英国著名哲学家、历史学家和经济学家,苏格兰启蒙运动代表人物之一。主要著作有《人性论》、《人类理智研究》、《道德原理研究》、《宗教的自然史》、《自然宗教对话录》、《英国史》等。
目录信息
休谟自传
法学博士亚当·斯密致绅士威廉·斯特拉恩书
第一章
第一节 不列颠人
第二节 罗马人
第三节 不列颠人
第四节 撒克逊人
第五节 七国
第六节 肯特王国
第七节 诺森伯兰王国
第八节 东盎格利亚王国
第九节 墨西亚王国
第十节 埃塞克斯王国
第十一节 苏塞克斯王国
第十二节 威塞克斯王国
第二章
第一节 埃格伯特
英国史玉
罗马-不列颠到金雀花王朝
第二节 埃塞伍尔夫
第三节 埃塞尔伯德与埃塞尔伯特
第四节 埃塞里德
第五节 阿尔弗雷德
第六节 爱德华先主
第七节 阿泽尔斯坦
第八节 埃德蒙
第九节 埃德里德
第十节 埃德怀
第十一节 埃德伽
第十二节 殉道者爱德华
第三章
第一节 埃瑟尔里德
第二节 埃德蒙·埃恩塞德
第三节 克努特
第四节 哈罗德·哈尔福特
第五节 哈德克努特
第六节 忏悔者爱德华
第七节 哈罗德
附录一 盎格鲁-撒克逊政制和习俗
第四章 征服者威廉
第五章 威廉·鲁弗斯
第六章 亨利一世
第七章 斯蒂芬
第八章 亨利二世
第九章 亨利二世
第十章 理查德一世
第十一章 约翰王
附录二 摇建与盎格鲁-诺曼政体及其习俗
· · · · · · (收起)
读后感
今天春节前后,繁忙的工作之余,隔三差五地看完了这部六卷本的巨著《英国史》,大卫·休谟不亏为自然法哲学的代表,叙述历史都有很强的逻辑性和条理;刘仲敬也是历史学的新秀,这几年出了不少新作,这部《英国史》翻译的也比较到位。年纪大了,记忆差了,就用几句话以编年方式...
1279年,南宋灭亡。 1688年,英国光荣革命。 两件事相提并论,不是因为它们有横向的历史关联,准确地说,是几百年之后发生的历史事件,使这两件事产生了某种根源意义上的关联。 1279年,蒙古人大规模南下,像一把巨大的剃刀横扫大半个中国,所过之处,兽游鬼哭,经过崖山之战,...
首先我选择这套书主要是因为作者大卫休谟,因为大家熟知的休谟,更多是其哲学家的身份,其次才是历史学家,那么一个站在哲学角度去研究历史的人一定会给我们带来更深刻的思考。曾经看到过韦伯的一句经典论述觉得十分有道理,他说:休谟是“博雅之士”业余撰史传统的最高峰,与...
一旦野心驱策、王业炳勋,决断自然不在话下。亨利称孤道寡,自当不乏理据。然而,凡此种种理据,无论衡以公义、抑或较以政略,无往而非窒碍。多年来,兰开斯特宗室党羽奉亨利为传人。然而,普遍认为此说牵强过甚、王权依据薄弱。亨利干取大位,从来未能明白界定王权要求的可靠...
首先我选择这套书主要是因为作者大卫休谟,因为大家熟知的休谟,更多是其哲学家的身份,其次才是历史学家,那么一个站在哲学角度去研究历史的人一定会给我们带来更深刻的思考。曾经看到过韦伯的一句经典论述觉得十分有道理,他说:休谟是“博雅之士”业余撰史传统的最高峰,与...
用户评价
这本书的结构安排,对于一位希望系统了解历史脉络的读者来说,简直是福音。它不是那种堆砌史料的百科全书,而是一部有明确论点的、层次分明的学术专著,但其文字的流畅性又使得阅读体验非常愉悦,完全没有传统学术著作的晦涩感。我特别欣赏作者在处理“断裂与连续”这一主题时的处理方式。比如,从早期的凯尔特文化向日耳曼文化过渡的鸿沟,以及随后的诺曼征服带来的剧烈震荡。作者总是能找到那根细线,将看似不相关的历史片段重新连接起来,揭示出一种深层的文化韧性。在谈到中世纪早期封建制度的萌芽时,书中对庄园经济的解析极其透彻,那份对土地与人依附关系的细致剖析,让我对欧洲社会结构的根源有了全新的认识。它教导我们,历史的发展往往是螺旋式上升的,看似倒退的黑暗时代,实则孕育着新的秩序。
令人惊喜的是,作者在处理那些充满争议和模糊不清的历史时期时,展现出了极高的学术诚意与批判精神。对于一些缺乏确凿文献支持的早期传说和神话,他没有一概否定,也没有盲目相信,而是将其置于当时的文化背景下进行审视,分析这些故事对后世历史观产生了怎样的影响。这种“存疑”的态度,恰恰体现了一位优秀史学家的风范。书中对盎格鲁-撒克逊七国争霸的描绘,尤其引人入胜,它并非平铺直叙地罗列战役,而是聚焦于权力中心的转移和王权概念的逐渐清晰化过程。我感觉自己像是在看一盘精妙的棋局,每一步的试探、联盟的建立与破裂,都充满了政治手腕和人性博弈。特别是对阿尔弗雷德大帝那段落的论述,着重刻画了他作为一位“文化守护者”的角色,远超出了单纯的军事领袖形象。这本书的价值就在于,它将我们熟悉的那些英雄人物,还原成了有血有肉、在特定历史隘口做出艰难抉择的个体。
这部作品,如果说它是一部历史著作,那么它更像是一幅用文字精心勾勒出的古代生活画卷。作者的笔触极其细腻,对于早期不列颠群岛上各个部落的社会结构、信仰体系,乃至他们的日常劳作和战争方式,都有着令人惊叹的深入描摹。我尤其欣赏的是那种叙事节奏,它不像许多历史书那样急于推进时间线,反而愿意在某些关键的文化节点上驻足,细细品味,仿佛带着读者亲身感受那些蛮荒时代的凛冽空气和篝火的温暖。比如,关于德鲁伊教的描述,简直栩栩如生,那些祭祀的场景、他们对自然力量的敬畏与理解,都被阐释得既有学术的严谨性,又不失文学的感染力。读到那些早期国王的纷争时,我甚至能想象出贝克特十字路口上马蹄扬起的尘土,那种宏大叙事下的微观个体命运的挣扎,让人不禁对历史的偶然性与必然性产生深刻的思考。它不仅仅是在记录“发生了什么”,更是在探究“为什么会是这样”,这种探究精神贯穿始终,让人在阅读过程中,不断地被引导去发掘隐藏在事件背后的深层动力。
这本书的深度,在于它成功地将宏观的历史趋势与微观的社会生活紧密结合起来,避免了将历史写成枯燥的帝王将相流水账。举例来说,书中有一章专门探讨了中世纪早期城市的发展和行会制度的兴起,它不再仅仅关注国王的法令,而是细致描述了工匠们的生活条件、他们的职业荣誉感以及他们如何在日益复杂的商业网络中争取自身权益。这种视角转换非常新颖且富有洞察力。我读到关于教会权力和世俗王权之间拉锯战时,感受到了那种无形的、却又决定历史走向的力量的角逐。作者对教会拉丁文文献的运用十分娴熟,却能将其转化为普通读者也能理解的叙事,这显示了其深厚的文字功底和驾驭复杂史料的能力。它不仅仅是一本历史书,更像是一面棱镜,折射出不同时代人们面对生存、信仰和权力时的挣扎与智慧,读完让人意犹未尽,对后续的历史阶段充满了探索的渴望。
这本书的叙事风格颇为独特,它仿佛是直接从历史的迷雾中捞出的一块块碎片,然后用一种近乎“口述史”的方式将它们重新粘合起来。初读之下,可能会觉得时间跨度极大,人物更迭频繁,但细细品味后会发现,作者巧妙地运用了许多主题性的章节来串联起不同的历史时期,使得那些看似零散的事件被赋予了内在的逻辑联系。我特别关注了其中关于罗马征服之后,不列颠社会如何缓慢地进行“拉丁化”和“基督教化”的论述。作者没有简单地将罗马人描绘成纯粹的征服者,而是深入探讨了文化渗透和本土抵抗之间的复杂张力。那种对权力结构转变的洞察力,简直是教科书级别的。书中对法律体系的演变,特别是习惯法如何与外来的成文法典相互作用,提供了极具启发性的视角。读完这部分,我仿佛能听到不同语言、不同习俗的碰撞声,那不是简单的取代,而是一种漫长而痛苦的融合,最终塑造了后世英格兰的基本底色。
断胶、印刷错误、标点错误、病句、错译。哀哉我大休谟!
翻译就是一滩屎。
我决定用今年的压岁钱将精装的《休谟英国史》收集齐,与《蒙田随笔全集》、《追忆似水年华》一起作为镇宅之宝,然后偷偷藏在爸妈看不到的地方。=w=
翻译极差。
数卷瞎编阿姨屎一般的翻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