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性恋问题的宪法学思考》包括:研究的意义和方法及思考进路、宪法上的人格尊严:同性恋者权利保护之规范价值基础、人格尊严的宪法意义、我国宪法上的人格尊严有关规范之梳理及其检讨、基本权利体系中的人格尊严、人格尊严规范在少数者权利保护里的核心意义、“临界性”自由的宪法保护、自由两分下的“临界性”自由、“临界性”自由之宪法保护:以美国劳伦斯案为例、自由权的不同宪法实践:美德之间的比较、在实质平等要求下的性倾向问题等内容。
马平,女,生于1975年,宁夏平罗人。先后在中央民族大学、云南大学和浙江大学就读,获法学博士学位。在《环球法律评论》、《法学论坛》等学术刊物上发表论文若干篇,主持和参与研究课题若干项。现为西南林业大学副教授。
大多数现代宪法的落脚点在于个体的人,一是保障个体权利,二是限制政府权力,这是告别古典来到现代的典型做法。宪政若要不同于专制,亦要避免“多数人暴政”,那对少数人的权利保障就不可或缺。“同性恋者”在此意义上成为宪法上的“少数者”,所以,本书的实质就是在论证宪法...
评分大多数现代宪法的落脚点在于个体的人,一是保障个体权利,二是限制政府权力,这是告别古典来到现代的典型做法。宪政若要不同于专制,亦要避免“多数人暴政”,那对少数人的权利保障就不可或缺。“同性恋者”在此意义上成为宪法上的“少数者”,所以,本书的实质就是在论证宪法...
评分大多数现代宪法的落脚点在于个体的人,一是保障个体权利,二是限制政府权力,这是告别古典来到现代的典型做法。宪政若要不同于专制,亦要避免“多数人暴政”,那对少数人的权利保障就不可或缺。“同性恋者”在此意义上成为宪法上的“少数者”,所以,本书的实质就是在论证宪法...
评分大多数现代宪法的落脚点在于个体的人,一是保障个体权利,二是限制政府权力,这是告别古典来到现代的典型做法。宪政若要不同于专制,亦要避免“多数人暴政”,那对少数人的权利保障就不可或缺。“同性恋者”在此意义上成为宪法上的“少数者”,所以,本书的实质就是在论证宪法...
评分大多数现代宪法的落脚点在于个体的人,一是保障个体权利,二是限制政府权力,这是告别古典来到现代的典型做法。宪政若要不同于专制,亦要避免“多数人暴政”,那对少数人的权利保障就不可或缺。“同性恋者”在此意义上成为宪法上的“少数者”,所以,本书的实质就是在论证宪法...
这部著作以一种极为深刻且极富洞察力的方式,剖析了现代社会中一个长期处于边缘地带却又日益凸显的议题。作者的笔触细腻入微,仿佛一把精密的解剖刀,缓缓揭示了隐藏在日常表象之下的复杂结构。我特别欣赏它在宏大理论框架与具体案例之间的游刃有余。它并没有满足于停留在抽象的概念辩论,而是将理论熔铸于鲜活的现实场景之中,使得原本可能显得晦涩的法理分析变得生动可感。阅读过程中,我时常被那种对现有秩序进行勇敢而审慎的挑战所折服。作者似乎在引导读者,不仅要看清现有的法律条文是如何规定的,更要深究这些规定背后的历史脉络、社会潜意识以及权力运作的机制。整本书的行文节奏把握得非常好,既有哲学思辨的沉稳,又不乏对当下社会脉搏的敏锐捕捉,读完后,对许多过往习以为常的认知都产生了颠覆性的冲击,无疑是一次精神上的洗礼。
评分这本书最让我赞叹的一点是,它成功地将冰冷的法律条文注入了人性的温度与历史的厚重感。作者并没有将法律视为一套静态的、自足的规则系统,而是将其视为一种动态的、不断被社会实践所塑造和重塑的力量。在探讨特定议题时,作者穿插了大量的历史案例和比较法视角,这些细节的处理,使得文本摆脱了纯粹的学院派的枯燥。它展现出一种深刻的同理心,即理解法律的缺位或失灵对个体生命产生的实际影响。通读下来,我感受到的不仅是学术的严谨,更是一种人文关怀的勃发。作者似乎在呼吁,真正的法治,不仅仅是程序的正义,更需要对多元化个体生存状态的深刻理解与制度层面的包容和适应。这是一部极具社会责任感的作品,对于关注社会进步与法律正义的朋友来说,绝对是案头必备的珍藏。
评分读罢此书,我的首要感受是作者在资料搜集与整合方面的浩瀚功力。这不仅仅是一本法律论著,更像是一部社会学、历史学、伦理学跨界融合的百科全书。书中对不同法域的历史演变进行了追根溯源式的梳理,那种严谨的学术态度令人肃然起敬。比如,对于某个特定法律概念在不同司法管辖区的变迁,作者都能引经据典,旁征博引,构建起一个多维度的分析网络。然而,这种广博并未使得文本显得松散,相反,所有引用的素材都紧密围绕核心论点服务,如同精密机械中的每一个齿轮,咬合得天衣无缝。尤其值得称道的是,作者在处理那些充满争议性的议题时,保持了一种近乎冷峻的客观性,避免了情绪化的表达,使得结论更具说服力和长久的生命力。对于任何希望全面理解该领域理论基础的严肃读者而言,这本书无疑是一部不可或缺的基石之作。
评分这本书给我的震撼,主要来源于其对“边界”的不断叩问。作者似乎执着于探究法律与非法律、公共领域与私人领域之间的那道若隐若现的分割线究竟位于何处,以及在技术和观念飞速迭代的今天,这条线是否还能维持其原有的形态。语言风格上,这本书非常具有力量感,措辞精准,逻辑链条环环相扣,充满了思辨的张力。读起来需要全神贯注,因为任何一处的疏忽都可能导致对作者精妙论证的遗漏。它不提供廉价的答案,而是搭建了一座座思想的阶梯,邀请读者亲身攀登至更高远的视角去审视问题。这种互动式的阅读体验非常难得,它鼓励读者从被动的接受信息,转变为主动的参与建构意义。全书上下,充盈着一种对真理的近乎虔诚的追求,让人在敬佩之余,也不得不重新审视自己以往的立场和判断。
评分我必须承认,这本书的叙事节奏和专业性对我来说是具有相当挑战性的。它显然不是为休闲阅读而写,它要求读者具备一定的背景知识储备,否则可能会在一些专业的术语和复杂的法律推理中感到吃力。但是,一旦跨越了最初的适应期,那种豁然开朗的感觉是其他许多著作无法比拟的。作者的表达方式非常古典而庄重,仿佛在进行一场庄严的法庭辩论,句式结构复杂,信息密度极高。我特别留意了作者对于“权利”这一核心概念的解构,他巧妙地将宏观的政治哲学与微观的个体经验结合起来,探讨了何种保护才是真正有意义的、可持续的保护。这本书的价值不在于它当下能解决多少现实问题,而在于它为未来可能出现的、更复杂的冲突提供了一套坚实的、可供回溯和援引的理论工具箱。
评分写论文的参考书,重点看了其中一章,其他草草翻完。作者把人权尊严自由平等分析了一通,反驳了几个反对同婚的观点,最后得出结论:我国对同性恋应当采取温和的保障权利的立场。excuse me?这个结论需要一篇博士论文来研究吗?以及这个结论有任何理论上的建设性吗?而且作者通篇引用林来梵《从宪法规范到规范宪法》和RobertAlexy《a theory of constitutional rights》这两本书,各种拼凑材料,几乎没有自己的分析,理论和主题脱节(虽然我自己写论文也是这个毛病)。长评可以说是一针见血:作者对同性恋没有eros只有compassion。她没有意识到同性恋不只是一个抽象的弱势群体,而可能是她的朋友、学生甚至家人,所以研究起来始终像评估小白鼠的临床状况一样,是个置身事外的旁观者。
评分作为国人研究同性恋法律的博士论文尚算少见,近来越发觉得但凡牵扯到生理、情色类别的题材大多都出自女作者之手,难道如今的大男子却反而失却了攻坚克难、逆水行舟的勇气和毅力么?女作者的文笔有限,不得不说思维方式和眼界都难避免狭窄泛泛的弊病,这本书也一样,2011年付梓,读起来也有些年头了,但是关于同性恋在我国宪法中得以体现的部分还是如此屈指可数,还是没有取得实质上的长足进步,实属可惜。以前也想过干脆去做个社会学者,为少数群体争取权益不懈努力,奈何我还是无法摆脱世俗之人的秉持和固执,最主要的还是要少数群体自己真正站起来为自己奋斗,光靠“外人”再怎么奔走疾呼始终还是远远不够的。正所谓自己的权利自己取得才懂得其中的来之不易。就暂且放过我这个资深腐女好啦~同性恋者长得并不全都貌美如花哦,不要以貌取人啦。
评分作为国人研究同性恋法律的博士论文尚算少见,近来越发觉得但凡牵扯到生理、情色类别的题材大多都出自女作者之手,难道如今的大男子却反而失却了攻坚克难、逆水行舟的勇气和毅力么?女作者的文笔有限,不得不说思维方式和眼界都难避免狭窄泛泛的弊病,这本书也一样,2011年付梓,读起来也有些年头了,但是关于同性恋在我国宪法中得以体现的部分还是如此屈指可数,还是没有取得实质上的长足进步,实属可惜。以前也想过干脆去做个社会学者,为少数群体争取权益不懈努力,奈何我还是无法摆脱世俗之人的秉持和固执,最主要的还是要少数群体自己真正站起来为自己奋斗,光靠“外人”再怎么奔走疾呼始终还是远远不够的。正所谓自己的权利自己取得才懂得其中的来之不易。就暂且放过我这个资深腐女好啦~同性恋者长得并不全都貌美如花哦,不要以貌取人啦。
评分作为国人研究同性恋法律的博士论文尚算少见,近来越发觉得但凡牵扯到生理、情色类别的题材大多都出自女作者之手,难道如今的大男子却反而失却了攻坚克难、逆水行舟的勇气和毅力么?女作者的文笔有限,不得不说思维方式和眼界都难避免狭窄泛泛的弊病,这本书也一样,2011年付梓,读起来也有些年头了,但是关于同性恋在我国宪法中得以体现的部分还是如此屈指可数,还是没有取得实质上的长足进步,实属可惜。以前也想过干脆去做个社会学者,为少数群体争取权益不懈努力,奈何我还是无法摆脱世俗之人的秉持和固执,最主要的还是要少数群体自己真正站起来为自己奋斗,光靠“外人”再怎么奔走疾呼始终还是远远不够的。正所谓自己的权利自己取得才懂得其中的来之不易。就暂且放过我这个资深腐女好啦~同性恋者长得并不全都貌美如花哦,不要以貌取人啦。
评分写论文的参考书,重点看了其中一章,其他草草翻完。作者把人权尊严自由平等分析了一通,反驳了几个反对同婚的观点,最后得出结论:我国对同性恋应当采取温和的保障权利的立场。excuse me?这个结论需要一篇博士论文来研究吗?以及这个结论有任何理论上的建设性吗?而且作者通篇引用林来梵《从宪法规范到规范宪法》和RobertAlexy《a theory of constitutional rights》这两本书,各种拼凑材料,几乎没有自己的分析,理论和主题脱节(虽然我自己写论文也是这个毛病)。长评可以说是一针见血:作者对同性恋没有eros只有compassion。她没有意识到同性恋不只是一个抽象的弱势群体,而可能是她的朋友、学生甚至家人,所以研究起来始终像评估小白鼠的临床状况一样,是个置身事外的旁观者。
本站所有内容均为互联网搜索引擎提供的公开搜索信息,本站不存储任何数据与内容,任何内容与数据均与本站无关,如有需要请联系相关搜索引擎包括但不限于百度,google,bing,sogou 等
© 2026 qciss.net All Rights Reserved. 小哈图书下载中心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