乔纳森•勒瑟姆
Jonathan Lethem
1964年出生于纽约布鲁克林。年少时,他沉迷于鲍勃•迪伦的音乐,钟情于《星球大战》,读过菲利普•迪克的全部小说。
1982年,勒瑟姆从本宁顿学院退学,怀揣四十美元,从科罗拉多搭便车穿越一千多里的荒漠与山岭,来到加利福尼亚。在加利福尼亚,他为一家二手书店工作,同时开始了他的文学写作。
勒瑟姆是美国当代最具创造力、最受瞩目的作家之一。他的作品杂糅了科幻、推理的元素,又能推陈出新,突破类型小说的限制,将纯文学与通俗文学完美地融合在一起。不仅深受读者欢迎,时常荣登《纽约时报》畅销榜,也获得了美国国家图书奖、世界奇幻奖、金匕首奖、麦克阿瑟奖等众多大奖。
主要作品有《枪,偶尔有音乐》、《布鲁克林孤儿》、《孤独堡垒》、《久病之城》等。
我看一个作者的小说,无关他的背景,是管道工也好,鸡奸犯也好,还是他妈喜欢沉迷于鲍勃•迪伦的音乐,钟情于《星球大战》,读过菲利普•迪克的全部小说,这都无关紧要,我只要他的小说读起来High,这是我现在唯一的标准,语言可以high,温柔得骚逼一样high,比如最近的米...
评分如今的商业广告、健身房都在迫不及待、不厌其烦地告诉你同一件事情:作为一个男人,你该让那些充满现代工业化线条感的闪亮肌肉爬满全身,看起来就像是一副花了大价钱买来的需要不断保养升级的奢侈盔甲,好叫人相信你是个男人,而不是别的什么。可是关于那些热衷出没于健身房里...
评分刊于2011年10月号《经济观察报·书评增刊》 http://epaper.eeo.com.cn/pdf/index.jsp?pdftype=spzk&pdfid=020&pdfrq=2011-10-01 以《枪,偶尔有音乐》作为写作生涯的起点,乔纳森•勒瑟姆无疑是幸运的。它不仅足够生猛筋道,遁出了类型小说的窠臼,融科幻、寓言、侦探于一...
评分一次对PKD和钱德勒的照搬模仿,不能说拙劣但着实没什么新意,侦探的性格完全是从两人小说里结合的。但令人意想不到的第二部的展开告诉读者,这部小说的真正内核是“赫胥黎式”的反乌托邦。如果说之前的婴儿脑袋、进化动物、促进剂等有股邪气,好像作者的恶趣味,最后50页则让人...
读的这一版,1995年的英文版,我读原版书可真慢,一周才读完。这本书被我打湿了、带回中国、没救成、还给学校、又重买了一本。真好看。很现实的叙述,虽然是第一视角,主角又每小时吸一条粉,但是完全没在意识流——除了六年前最后的那场床戏,哦,那场真棒。
评分he teaches at my college! also i like this a lot better than the stuff we read in clas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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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分很NB的处女作。真要拍电影?影像化难度很高啊,想想看,人怎么和袋鼠打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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