約翰‧厄普代克(John Updike)
厄普代克是享譽英語文壇的巨擘,從他筆下出版的作品集小說、詩、散文和評論無數,同時也是美國有史以來獲獎最多的作家。對他推崇備至的村上春樹曾在《閱讀約翰.厄普代克的最好場所》一書中,形容:「閱讀約翰.厄普代克就想起1968年的春天。」
評論家一致認為《兔子,快跑》(Rabbit, Run, 1960)一書出版,是其文學生涯上的重大突破。《兔子,快跑》是「兔子四部曲」中的首部作品,其他三部曲有《兔子歸來》(Rabbit Redux, 1971)、《兔子富了》(Rabbit Is Rich, 1981)以及《兔子安息》(Rabbit at Rest, 1990)。這系列作品不僅描述年輕「兔子」從高中籃球明星進入婚姻生活,更記敘歷經婚外情和中年致富、直到他過世為止的生活,同時呈現出美國戰後四十年來社會歷史的全貌。
一个衰相渐露的父亲,送儿子返校,在小镇里还未荒置的车站,临别一刻,父亲眼角渗出比泪珠要浓稠的亮物,儿子愕然,颤了一下。火车不及出镇,大学生便埋头在一本砖样的诗集中,间或想想在哈佛的女友。很久前无意中读到的短篇小说的开头,当时看完此节,着意扫了一下旁边的署名...
评分《兔子,跑吧》问世于1960年,是贯穿约翰•厄普代克整个创作生涯的《兔子四部曲》的第一部。故事发生的时间段清晰明了:1959年3月至6月。主要情节也并不复杂,是说绰号“兔子”的26岁年轻人哈利•安斯特朗,不满生活的平淡与事业的平庸而离家出走,与妓女露丝同居近三个月...
评分一个衰相渐露的父亲,送儿子返校,在小镇里还未荒置的车站,临别一刻,父亲眼角渗出比泪珠要浓稠的亮物,儿子愕然,颤了一下。火车不及出镇,大学生便埋头在一本砖样的诗集中,间或想想在哈佛的女友。很久前无意中读到的短篇小说的开头,当时看完此节,着意扫了一下旁边的署名...
评分说一个人的生命巅峰“来得太早”,总包含着伤仲永式的惋惜。就像“兔子”哈利•安斯特朗,在那四部厚厚的小说里,他只在开头以一名身手矫健的篮球运动员的形象让人眼前一亮过,随后就脱了缰似的踏上一马平川的下坡路。他当过学生体育明星,在美国的学校里这看来是无上光荣之...
评分The Rabbit was dead, the moment his gallant skin faded away and the moment the courage for pursuit of life was lost. 兔子虽然有四部曲,但实际上我认为Harry早已在第一部《Rabbit, Run》中死亡,当他用一连串的“我不知道”,“我不知道”,“我不知道”表明他已经丧...
逃离
评分平庸的兔子,平庸的爱情,平庸的小说。
评分无所事事的大学日子,我曾经翻过这本书。原谅我不懂欣赏
评分看了后面忘了前面,很久不看英文书的下场。
评分逃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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