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被誉为饮食界的“印第安纳·琼斯”,他周游世界探索千奇百怪的美食,发掘久已失传的食谱。然而,他不是为了口腹之欲而吃,而是藉着探索美食来体验生命,通过吃来品尝这个世界的文化、历史,以及情感。作者发现,怪异的食品本身未必有趣,一定得是有趣的人吃了它,或是某人为了有趣的原因吃了它,它才有趣。在身经百战之后,作者觉得,还是“最简朴的食物能挑动最深的体验”。
等飞机时该看什么书?它不能太沉重,拖着行李箱行进只会徒增不便;它不能太深奥,在嘈杂的喇叭声中文字怎么也钻不进脑袋;它不能太休闲,否则和一同候机的翻廉价时尚杂志的主妇们拉不开距离;它最好厚度适中、价格公道,尽管在机场是最舍得散银子买书的时候;它又要有趣味...
评分大冒险这个说法未免有些追求噱头了,特别是在国人眼中,还有什么能比得过中国食物的博大精深光怪陆离呢? 不过看下去,还是不失为一本好书的。 这里吸引我的,是那种寻求食物时的人生态度。 另外译者的水平也值得赞叹。
评分名字颇为耸动,封底广告语上也把书中唯一一笔带过的吃昆虫什么的着重放出来,其实都是坑爹。作者沃尔什最大的冒险也不过是去越南菜馆跟侨民探讨下越战的意义,然后吃个里面放在上上签的幸运春卷神马的。 通常我不大爱看外国人写的美食书,除了翻译上的隔膜,最重要是他们写的...
评分美國人是不懂吃的。也不知道是誰說過這句話。他們說英國人吃炸魚排布丁,美國人吃漢堡包薯條。中國人覺得他們根本不懂得吃的藝術。我看本書推翻了這一論點。美國人不是不懂吃,這種指控明顯是種族歧視。是中國人瞧不上美英兩國人吃的東西,茹毛飲血的飲食大漢族主義蒙蔽了我們...
评分名字颇为耸动,封底广告语上也把书中唯一一笔带过的吃昆虫什么的着重放出来,其实都是坑爹。作者沃尔什最大的冒险也不过是去越南菜馆跟侨民探讨下越战的意义,然后吃个里面放在上上签的幸运春卷神马的。 通常我不大爱看外国人写的美食书,除了翻译上的隔膜,最重要是他们写的...
太绘声绘色了
评分好看得都不舍得看完。
评分挺好玩的
评分让我们勇敢地吃个痛快~
评分榴莲,烤肉,羊脑,生蛤……区区这些,也能称为大冒险?作为中国读者,边津津有味地读,边冷气嗖嗖地鄙视作者的食谱。 他应该来中国,尝尝苦肠,龙虱,禾虫,豆汁儿。 翻译真的不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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