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体描述
本书以法律的形式理性与实质理性为线索,展开对刑法基本立场的探讨。本书认为,刑法中所有基本问题如刑事法治模式、刑法基本原则(罪刑法定主义)、犯罪概念、犯罪论、解释论等都可以还原为法律的形式理性与实质理性的对峙和统一。在刑法理性的构建中,不能抛弃形式的一面一味追求实质的一面或者反之;在刑法的形式理性和实质理性之间,应该坚守以形式理性的侧面和内容为前提,建构以追求处罚的合理性和必要性之实质要求为内容的实质理性。因此,本书主张树立实质的刑法观,亦即建立以形式的、定型的犯罪论体系为前提,以实质的可罚性为内容的实质的犯罪论体系;相应地,对刑法规范应该从是否达到了值得处罚的程度进行实质的解释;同时,这种实质解释的意义与功能在于:形式入罪实质出罪、入罪合法出罪合理。
作者简介
刘艳红.1970年10月生,湖北武汉人,法学博士、博士后,东南大学特聘教授、二级教授、博士生导师.东南大学法学院院长。兼任中国法学会刑法学研究会理事、江苏省刑法学会副会长、江苏省刑事诉讼法学会副会长、江苏省人大常委会立法咨询专家委员、江苏省人民检察院专家咨询委员会委员、江苏省高校哲学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反腐败法治研究中心”主任等。入选“教育部长江学者特聘教授”(2015)、第七届“全国十大杰出青年法学家”(2014)、教育部“新世纪很好人才”支持计划入选者(2009)、江苏省“333高层次人才工程”第二层次人才(2013)。
目录信息
一、理性主义法律观 2
(一)理性主义法律观的演变:法律与理性的传统 2
(二)理性主义法律观的本质 13
二、法(律)的合理性问题 18
(一)黑格尔的法律合理性观 19
(二)马克 斯·韦伯的法律合理性观 24
(三)麦考密克的法律合理性观 31
三、形式合理性与实质合理性的辩证统一 35
(一)实证法学派对法律实质合理性的责难 35
(二)超验自然法与法律实质合理性之肯定 38
(三)法律(合)理性之内容:形式与实质合理性的 辩证统一 44
四、理性选择―――形式合理性抑或实质合理性 44
(一)实质合理性对于形式合理性的实现具有重要 作用 46
(二)法律的形式合理性优越于实质合理性 47
(三)结论 50
第二章 刑事法治模式:形式与实质的法治国 52
一、法治国模式:形式与实质的法治国 53
(一)古典法治理念:形式与实质法治国思想之 雏形 55
(二)近代法治理念:形式与实质法治国思想之形成 58
二、刑事法治国之标志:罪刑法定原则 69
(一)古典法治国思想及近代自由法治国思想与形式罪刑法定原则 69
(二)形式罪刑法定原则到实质罪刑法定原则的形成 72
(三)结论 74
三、形式与实质刑事法治国之基本模式 76
(一)形式合理性―――形式的刑事法治国之坚守 77
(二)实质合理性―――实质的刑事法治国之构建 84
四、现代社会包容性刑事法治国之构建 104
(一)形式与实质的刑事法治之冲突 104
(二)出 路―――包容性刑事法治国之提倡 106
(三)结论 125
第三章 犯罪概念:形式与实质犯罪概念 129
一、形式犯罪概念到实质犯罪概念之发展 131
(一)我国混合犯罪概念的立法发展 131
(二)混合犯罪概念与实质犯罪概念之关系 135
二、形式犯罪概念与实质犯罪概念之聚讼 136
(一)对实质犯罪概念的批判观点之概括 136
(二)完善我国犯罪概念的方案意见之归纳 137
三、实质犯罪概念与社会危害性之合理性 138
(一)混合犯罪概念具备存在的一般合理性 138
(二)混合犯罪概念具备存在的优越合理性 145
四、实质犯罪概念与社会危害性之价值立场 153
(一)在犯罪圈外,形式合理性是实质合理性的制度保障 155
(二)在犯罪圈内,实质合理性是形式合理性的实现手段 158
五、结论 162
第四章 犯罪论:形式与实质的犯罪论 164
一、以行为为中心的古典形式犯罪论体系 165
(一)古典犯罪论体系的出发点:形式构成要件论 165
(二)形式构成要件论的两大特性:无价值性与客观性 166
(三)小结 168
二、价值判断与实质的犯罪论体系之形成 169
(一)规范性与主观性构成要件要素的发现 169
(二)构成要件与违法性之间关系的深层变化 173
(三)形式犯罪论的崩溃与实质犯罪论的初显 174
三、形式犯罪论与实质犯罪论之对立 175
(一)形式的犯罪论 176
(二)实质的犯罪论 179
(三)形式犯罪论与实质犯罪论之争点 183
四、我国刑法中形式与实质的犯罪论之争 186
(一)我国与大陆法系犯罪论体系的简要比析 186
(二)我国形式与实质的犯罪论之对峙 187
第五章 现代社会与实质的犯罪论体系 191
一、构成要件是实质规范评价的类型形态 191
(一)背景一:大陆法系国家刑法犯罪论体系 191
(二)背景二:我国刑法犯罪论体系 206
二、现代刑法的目的论犯罪论体系之要求 209
(一)犯罪论体系:范畴论与目的论 209
(二)现代刑法犯罪论体系―――目的论体系之提倡 21
(三)实质的犯罪论体系―――目的论体系之要求 215
二、刑法规范在适用中是先行的裁判规范 222
(一)静/动态双层面刑法规范的不同性质 224
(二)刑法规范是适用中先行的裁判规范 227
(三)刑法裁判规范与实质的犯罪论体系 228
三、现代刑事法治国家构成要件的新机能 232
(一)构成要件之传统机能:自由权保障与个别化机能 232
(二)现代刑事法治国家构成要件之新机能:甄别值得处罚的法益侵害行为 234
(三)构成要件的新机能要求建立实质的犯罪论体系 237
第六章 刑法方法论与实质刑法解释论 242
一、刑法方法论的本体论与工具论之争 243
(一)我国刑法学界刑法方法论问题意识的形成 243
(二)刑法本体方法论与刑法工具方法论之分野 246
二、刑法本体方法论到工具方法论的范式转型 248
(一)刑法的学科特性要求进行范式转型 249
(二)刑法的正义性目的要求进行范式转型 251
(三)小结 254
三、刑法方法论的未来趋势:走向实质的刑法解释学 255
(一)实质的刑法解释论之提倡 255
(二)实质的刑法解释论之意义 257
四、结论 259
第七章 形式与实质刑法解释论的来源、功能与意义 260
一、形式与实质刑法解释论的语境澄清 260
(一)在时间上出现在确立罪刑法定原则之后 261
(二)在问题上,与形式与实质的犯罪论相关联 263
二、形式与实质刑法解释论的功能定位 268
(一)形式与实质解释论的适用层面 268
(二)形式与实质解释论是全体刑罚法规解释论的对立 268
三、形式与实质刑法解释论对立的意义 275
(一)形式与实质解释论的对立有助于发展刑法方法论 276
(二)形式与实质解释论的对立有助于发展犯罪论体系 276
(三)形式与实质解释论的对立有助于发展刑法派别 280
四、结语 282
第八章 实质刑法的体系化思考 284
一、什么是实质刑法观 285
二、实质刑法观的法哲学基础 286
三、实质刑法观的罪刑法定观 289
四、实质刑法观的犯罪论 292
(一)实质刑法观的构成要件论 293
(二)实质刑法观的违法性论 298
(三)实质刑法观的有责性论 302
五、实质刑法观的共犯论 305
结语 311
参考文献 314
后记 326
补记 330
第二版后记 332
· · · · · · (收起)
读后感
用户评价
说实话,自从接触到法律相关的书籍以来,我就一直对那些能够引发深度思考的著作情有独钟。《实质刑法观(第二版)》这个书名,就带着一股浓厚的学术气息,让我跃跃欲试。我一直认为,刑法之所以能够成为维护社会秩序的最后一道屏障,其根本在于它能够准确地识别和回应那些对社会造成严重侵害的行为。而“实质”这个词,恰恰点出了这种识别和回应的关键——它不仅仅要看行为是否符合条文的字面规定,更要看行为本身是否具有实质上的违法性和应受刑罚性。我希望这本书能够为我提供一种理解刑法的方式,让我能够透过现象看本质,深入探究构成犯罪的深层原因,以及惩罚的真正目的。尤其是我对那些关于刑法基本原则的探讨很感兴趣,比如罪刑法定原则、罪责刑相适应原则等等,我希望这本书能以一种更加系统和深入的方式,为我阐释这些原则在实践中的具体应用和理论意义。
这本书的书名《实质刑法观(第二版)》本身就充满了一种哲学思辨的味道,让我还没开始阅读就充满了好奇。我一直觉得,法律学习最迷人的地方,就在于它能够帮助我们理解社会的运行规则,而刑法更是直接关乎个体自由和生命安危的底线。这本书的“实质”二字,预示着它不会止步于对法律条文的机械解读,而是会深入到刑法的内在精神和价值判断层面。我特别好奇它会如何处理那些在实践中充满争议的法律问题,比如主观罪过与客观行为之间的关系,以及如何恰当界定故意和过失的界限。我希望这本书能够提供一种更具说服力的理论框架,来帮助我理解和分析这些复杂的情境。而且,作为“第二版”,它应该是在第一版的基础上进行了更新和完善,这让我对它的内容质量有了更高的期待。我期待它能以一种更加精炼和深刻的方式,为我展现刑法的理论精髓,让我在面对具体的法律案例时,能够有更敏锐的洞察力和更严谨的分析能力。
哇,拿到这本《实质刑法观(第二版)》的时候,我脑子里瞬间闪过无数个关于法律的画面。说实话,我之前对刑法的理解可能还停留在一些比较基础的层面,像是哪些行为构成犯罪,惩罚有哪些种类等等,都是比较表层的知识。但是这本书,它给我的感觉就像是打开了一扇通往刑法内心世界的大门。我翻了几页,就被里面探讨的一些关于“为什么”以及“如何理解”犯罪和刑罚的深度问题吸引住了。它不仅仅是告诉我“是什么”,更着重于“为什么会这样”以及“我们应该如何看待”。这种视角让我感觉自己不再是被动接受知识,而是主动地去思考和分析。比如,书中提到的关于犯罪的构成要件,它并没有简单地罗列,而是深入剖析了每个要件背后的立法意图和理论支撑。这让我意识到,法律条文背后是复杂的社会考量和深刻的法学理论。我特别期待它能帮助我理解一些曾经觉得模糊不清的法律概念,比如构成要件的解释、违法性与责任的区分等等。这本书的厚度也让我感到充实,相信里面蕴含着丰富的理论和案例,能够极大地拓宽我的刑法视野,让我对这个学科有更全面、更深入的认识。
我一直觉得,刑法学习最迷人的地方,就在于它能够帮助我们理解社会的运行规则,而刑法更是直接关乎个体自由和生命安危的底线。所以,当我看到《实质刑法观(第二版)》这本书的时候,我眼前就浮现出了刑法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宏大图景。这本书的“实质”二字,预示着它不会仅仅停留在对法律条文的字面解读,而是会深入到刑法的内在精神和价值判断层面,去揭示那些构成犯罪的核心要素。我非常期待这本书能够帮助我理解,在面对具体的案件时,我们应该如何去把握行为的实质,如何去判断其社会危害性,以及如何去构建一个公平有效的刑罚体系。我希望它能够为我提供一套严谨的分析工具,让我能够更加深入地理解刑法的精髓,并且在未来的学习和工作中,能够更加自如地运用刑法理论来分析和解决问题。
我之所以会选择这本书,是因为我一直以来对刑法的“实质”概念感到特别着迷。在我的认知里,很多时候法律条文的适用不仅仅是文字游戏,更是一种价值取向和政策考量的体现。所以,当看到《实质刑法观(第二版)》这个名字时,我就知道这正是我所寻找的。我一直觉得,刑法最核心的价值在于对自由的限制和保护,而这种限制和保护的合理性,往往需要通过对行为的“实质”进行深入的审视才能得以体现。这本书的书名给我一种强烈的信号,它不会仅仅停留在形式的层面,而是会深入到犯罪构成、责任认定、刑罚执行等各个环节,去探寻其背后的实质意义。我非常期待它能帮助我理解,在看似简单的行为背后,隐藏着怎样的社会危害性,以及这种危害性是如何被法律所衡量和回应的。我相信,通过阅读这本书,我能够对刑法产生一种全新的、更加深刻的理解,不再是被动地记忆条文,而是能够真正理解法律背后的逻辑和精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