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讼法学研究(第14卷)》主要介绍法学教育是高等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基础,并居于先导性的战略地位。在我国社会转型的新世纪、新阶段,法学教育不仅要为建设高素质的法律职业共同体服务,而且要面向全社会培养大批治理国家、管理社会、发展经济的高层次法律人才。近年来,法学教育取得了长足的进步,法科数量增长很快,教育质量稳步提高,培养层次日渐完善,目前已经形成了涵盖本科生、第二学士学位生、法学硕士研究生、法律硕士研究生、法学博士研究生的完整的法学人才培养体系,接受法科教育已经成为莘莘学子的优先选择之一。随着中国法治事业的迅速发展,我们有理由相信,中国法学教育的事业大有可为,中国法学教育的前途充满光明。
卞建林,男,江苏泰兴人,1953年10月出生,汉族。现任中国政法大学诉讼法学研究院院长,诉讼法、证据法学博士研究生导师。
历任中国法制研究所副所长、所长、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常务副院长。 兼任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法学学科评议组成员,中国法学会理事,中国法学会刑事诉讼法学研究会会长,最高人民检察院专家咨询委员会委员,最高人民检察院“百千万”高层次人才培养工程带教导师,国家监察委员会第一届特约监察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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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购买这本书纯粹是出于一种学术上的“惯性”,毕竟这个系列已经成为了我们专业领域的一个风向标。但这一卷给我带来了不小的惊喜,尤其是它对“司法能动性”边界的重新界定。过去我们总是在说法官的中立性,这本书却巧妙地用“程序正义的动态维护者”这一概念,来阐释在复杂案件中,法官为了确保程序实质公平所必须采取的干预措施的合理性空间。书中对“不告不理”原则在电子数据证据时代的局限性进行了精彩的批判性分析,认为如果完全固守这一古老的原则,可能导致实质真相的淹没,这是非常具有现实指导意义的观点。我特别喜欢作者在论证过程中那种抽丝剥茧的逻辑链条,仿佛在进行一场严谨的数学推导,每一步的论证都建立在坚实的规范基础之上,让人难以反驳。相比于一些空泛的口号式改革建议,这本书提供的更多是可操作的、具有学术穿透力的分析工具,对于年轻的律师和研究人员来说,无疑是一本绝佳的“思维训练手册”。
评分我是一个对学术语言的“洁癖”比较重的读者,很多法学著作的文字往往过于晦涩、堆砌术语,读起来非常费劲。但这一卷的行文风格让我感到非常舒服。它在保持高度专业性的同时,语言却保持了一种罕见的清晰和克制,没有矫饰,直击核心。比如在论述管辖权冲突的解决机制时,作者清晰地区分了“理论上的优先权”与“实践中的操作顺序”,用非常直白的语言描述了法官在面对跨区域案件时,实际的决策流程是如何受制于行政壁垒的。这种将“法条逻辑”与“部门壁垒”相结合的分析方法,深刻揭示了法律制度在现实运行中的摩擦力。我尤其欣赏作者在探讨未来诉讼模式变革时所展现出的那种审慎乐观——既指出了人工智能在量刑辅助中的潜力,又立即警示了算法黑箱对司法公正的潜在威胁。这种平衡的、多维度的批判,正是优秀学术著作的标志。
评分这本书的内容,对于我日常处理知识产权这类技术密集型案件帮助极大。我一直困扰于如何有效利用“技术咨询”或“专家辅助”机制,因为稍有不慎,辅助人员的意见就会被视为控辩双方中的一方的“私家证据”,从而丧失程序上的中立性。第14卷中专门辟出章节详细梳理了我国现行法律框架下,如何构建一个真正独立的、具有公信力的技术辅助人员选任与审查机制。作者对《民事诉讼法》中相关条文的逐字推敲,结合最高法院的司法解释,形成了一套严密的、可操作的“专家辅助人使用指南”。这已经超出了传统法学理论研究的范畴,更像是一份面向实务工作者的“高级操作手册”。阅读后,我立即尝试在手头的案件中应用书中建议的对辅助人员汇报形式的要求,明显感觉到对方律师在质证环节的反应更为谨慎,因为我们的程序合法性基础变得更加牢固。这本书的价值,就在于它能将冰冷的法条,转化为解决复杂实际问题的锐利工具。
评分说实话,我原本对这本子持保留态度的,因为“诉讼法”这块领域似乎已经比较成熟,很难再有突破性的理论建树。然而,通读后我发现我对“程序优先”的理解被彻底颠覆了。本书的一个核心亮点在于对“程序经济性”的重新评估。作者挑战了传统上认为程序冗长必然导致效率低下的观点,而是提出了一个很有意思的论断:某些看似耗时的、精细化的程序设计,实则是在高风险案件中规避未来程序性争议的“时间投资”。这种将程序视为一种风险管理工具的视角,极为新颖。特别是关于仲裁与诉讼衔接部分的论述,它并非简单地比较两种解决机制的优劣,而是探讨了如何设计一种“混合型”的争议解决路径,以适应现代商业活动对速度和专业性的双重需求。书中引用的统计数据也令人信服,显示了特定程序改进后对裁判质量的显著提升,这让原本偏向理论的探讨,立刻扎根于实证的土壤之中,可信度大增。
评分这本《诉讼法学研究(第14卷)》的出版,对于我们这些长期关注司法改革和程序法前沿的学者来说,无疑是一件值得欣喜的事情。我印象最深的是其中关于证据开示制度的深度剖析,作者并非简单地停留在理论框架的罗列,而是深入挖掘了我国特定司法环境下,这项制度在实践中遭遇的“水土不服”问题。特别是对“关联性”与“必要性”之间模糊地带的探讨,展现了极强的思辨能力。书中引用的若干域外案例对比分析,如德国和美国的证据规则演变路径,为我们思考如何本土化构建有效的证据交换机制提供了极其宝贵的参照系。更值得称赞的是,作者并未将目光局限于民事诉讼,而是将视角拓展到了行政诉讼中关于证据披露的特殊要求,这种跨领域的整合视野,极大地提升了全书的理论厚度。阅读过程中,我多次停下来,对照我们近期正在处理的一些疑难案件,发现书中提出的那些看似尖锐的观点,恰恰是卡住了我们现实困境的症结所在。这本书绝不是一本轻松的读物,它要求读者具备扎实的法理基础和对司法实践的敏锐感知,但其带来的知识增量和思维冲击,绝对是物超所值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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