奥斯汀·弗里曼英国著名作家,生于伦敦苏活区的一个裁缝之家,大学时代专攻医学,毕业后前往非洲黄金海岸的英国殖民地,工作了七年,后来因为健康原因回国,不再从事专职的医务工作,转而开始进行文学创作,在写了一本颇受好评的游记之后,开始与友人共同以克里福德·阿什当为笔名创作了一系列犯罪小说,而后开始独立创作了以宋戴克为主角的系列故事,而《死神之眼》则是其代表作之一。在奧斯汀·弗里曼的小说中,读者似乎已经知晓了真正的凶手,但是,悬疑的趣味却丝毫不受影响,因为随着对犯罪过程的逐步揭露、层层还原,更加引人入胜。这种形式本身,就是作者所追求的“实验精神”。
精选世界著名本格派推理小说大家的六篇代表作。
8分钟推理,一天的放松。8分钟经典,长久的愉悦
福尔摩斯以来,同时代的侦探小说家们一直试图模仿并进而超越他,但是真正第一位做到颠覆“福尔摩斯模式”的,我认为是奥斯汀·弗里曼,他颠覆了那个时代对于推理小说的认知,从另一个角度重新解构了这种文学类型。 拿《布罗茨基命案》举例,我们一开始就见证了案件里塞拉斯杀害...
评分福尔摩斯以来,同时代的侦探小说家们一直试图模仿并进而超越他,但是真正第一位做到颠覆“福尔摩斯模式”的,我认为是奥斯汀·弗里曼,他颠覆了那个时代对于推理小说的认知,从另一个角度重新解构了这种文学类型。 拿《布罗茨基命案》举例,我们一开始就见证了案件里塞拉斯杀害...
评分福尔摩斯以来,同时代的侦探小说家们一直试图模仿并进而超越他,但是真正第一位做到颠覆“福尔摩斯模式”的,我认为是奥斯汀·弗里曼,他颠覆了那个时代对于推理小说的认知,从另一个角度重新解构了这种文学类型。 拿《布罗茨基命案》举例,我们一开始就见证了案件里塞拉斯杀害...
评分这本小说最伟大之处,是塑造了一个经典侦探角色形象:桑代克医生。他总是随身携带一个工具箱,里面有显微镜、酒精灯等各种实验器材和试剂,他坚信用科学的力量就能够推理出案件真相。他会检查被害人的牙齿来推断他临死前吃了什么,检查伤口处血流的方向推断他死时的姿势,检查...
评分终于读完——传说中会“唱歌的白骨精”!O(∩_∩)O哈哈~ 前6个故事在叙述上运用了所谓“反叙述性侦探小说”的手法,这几个故事的前半部分均为描述凶手赤裸裸的行凶过程和曲折的心理活动,后半部分便是运用勘察现场、痕迹检验、解剖尸体等科学手段剥丝抽茧、分析案情,从而推理...
如果书名起得鸡汤一点,可以叫《细节决定一切》。
评分中规中矩的本格推理,一般
评分还是看阿加莎写的吧,这本只能说还行。
评分科学推理
评分还是看阿加莎写的吧,这本只能说还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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