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书从一个看似简单却易忽视的问题——“人为什么记忆”出发,运用社会学、语言学和道德哲学等方法,讨论了“人以什么理由来记忆”问题以及“记忆和遗忘”在不同共同体中地位、作用和功能。具体而言,本书提出了下列彼此相关的问题:我们有义务记住过去的人和事物吗?该义务的性质是什么?存在记住或忘记的道德赞美或道德谴责的适格主体吗?谁是哪个有记住义务的我们?作为集体或作为某种集体构成意识的我们有义务记住集体中的每一个人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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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很会提问 许多问题都指向你耳熟能详的背景 看得人心潮澎湃 然而 点睛的结论不少 却像嗖嗖嗖的擦边球 因为缺乏逻辑清晰的推导 甚至有些地方前言不搭后语 这种表面上的高深与实际上的信手拈来 不知是作者的个人风格还是另有原因
评分没有记忆实验,部分洞见难得
评分这个雨天,初雪来之前,终于翻完了。要去借《人以什么理由来记忆》回来看。
评分与其说讲记忆与忘记,不如说是罪与宽恕。案例雅俗俱陈,论述深浅不一,宛如自助大餐,只是脉络清晰可辨。从学院到日常,可比对阿伦特《责任与判断》、鲍曼《现代性与大屠杀》、《生而有罪:纳粹子女访谈录》、广义伤痕文学直至当代心灵鸡汤。笔法友好,中译可读,专名屡误。
评分#每晚一本书# 第60本《记忆的伦理》 1.金句:人类天生的互助本能,而不是共享的记忆,是未来理想社会的基石。 2.精华:一条,记忆共同体的每一个人都负有竭力分享和保存记忆的义务,但不是说每一个人都有牢记一切的义务。这种义务的继续有效有赖于共同体中的每一个人所承担的最低责任;二条,痛苦体验的记忆不仅由体验的持续时间决定,也由体验的峰点和终点决定;三条,不存在忘记的义务,甚至在被严格定义的自我义务下也不存在这种义务,因为依赖于不能忘怀过去发生的事情的人也是对我们的生活极为重要的人。 3.思考:哲学认为人有两种生命形态,一种是肉体一种是记忆体。当这两种形式都消失了,生命才会彻底死亡。古人一定早就有此洞见,才会热衷于青史留名。从这个意义上来说,永生确实是存在的。 用一本书来说晚安,好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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