约翰·福尔斯(John Fowles,1926-2005):
1926年出生在英国埃克塞特郡,毕业于牛津大学。先后出版过多部小说、剧本、诗集,也从事翻译工作。代表作有:《法国中尉的女人》《巫术师》《收藏家》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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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罢小说的《罗马假日》导演放弃拍摄《音乐之声》,将《收藏家》搬上银幕。
★大量欧美文艺作品影射借用,成为经典文化符号:
---The Jam、The Smiths、Duran Duran、Slipknot等知名乐队都曾在歌曲中提及《收藏家》;
---恐怖大师斯蒂芬·金 作品、热门美剧《犯罪心理》、著名卡通《辛普森一家》等都曾以《收藏家》作为线索;
---英国作家尼尔•盖曼在他参与编写的获奖漫画《Sandman: The Doll's House》中的杀手表示了自己对《收藏家》的崇拜。
★后世甚至有多名臭名昭著的连环杀手和绑架犯宣称《收藏家》是他们的模仿对象,将自己的罪行推卸给本书。
青年弗雷迪,税务所小职员,内向孤僻,性无能,唯一的爱好是收集蝴蝶标本,自诩“收藏家”。
他一直默默窥视着少女米兰达——本地名流,艺术学生,美得让人喘不过气。 一次意外的彩票中奖在弗雷迪心底萌发了一个病态畸形的念头:俘获他最得意的一件“藏品”,通过囚禁让米兰达意识到自己的存在。甚至,爱上他。
很多人把约翰·福尔斯的作品当作后现代主义的作品,但如果非要把他跟某个“主义”联系在一起的话,我相信存在主义是更适合他的。至少说,存在主义在很大程度上启迪了福尔斯的哲思。福尔斯年轻的时候非常反叛,一度成为了学校的“反叛军领头人”,存在主义是当时在年轻人中接受...
评分爱情总是被幻想成粉红色的,似乎还飘着流光溢彩的泡泡,以及装满彩纸的心形气球。 可是一份不被渴望甚至是排斥的爱情总是被人们忽略,好似一个单身男人在淘宝买了件衣服,结果店家送了一根红色的头绳。头绳没用无非和快递箱一起被丢进垃圾桶,可是一份不想要的爱情要丢在哪儿...
评分大概这就是传说中的变态,以一个生在红旗下长在春风里的九零后的思维看,实在无法理解,只觉得恨。恨美丽的软弱无力,恨变态的若无其事。他丝毫不觉自己的行为对其他人的影响,也丝毫不在意。人性的扭曲。读的时候,像是周身能感受到地下室散出来的阴冷潮湿的气味,令人作呕。 ...
评分 评分爱情总是被幻想成粉红色的,似乎还飘着流光溢彩的泡泡,以及装满彩纸的心形气球。 可是一份不被渴望甚至是排斥的爱情总是被人们忽略,好似一个单身男人在淘宝买了件衣服,结果店家送了一根红色的头绳。头绳没用无非和快递箱一起被丢进垃圾桶,可是一份不想要的爱情要丢在哪儿...
这本书让我想到了聚斯金德的《香水》,对那种氛围的营造和变态人格的刻画,两位作家旗鼓相当。话说从《爱的被告》开始,席卷中国的泰剧狗血烂梗原来源头在这本书里啊。
评分可能对于期望情节的我来说内心戏太多了吧 发现标签里有个“禁室培育系列”= =
评分美好被摧残,整个过程残忍,恐怖!米兰达!
评分结局太残酷。
评分这本书想说是:贪婪与占有欲导致现代新人的爱无能和性无能,这一代新人之所以丧失了爱与性的能力,是因为他们丧失了对世界、他人的交往和理解能力,他们只剩下唯一一种与世界交往的手段:观看。有钱人为了看,成了收藏家。(那么,穷人呢,为了满足观看的欲望,只好像患了强迫症一样,不在博物馆,就在去往博物馆的路上)。观看的欲望把美好的女人变成了杂志中的比基尼画片,小说中的凯列班所想要的只是这种画片而已,被他绑架米兰达想认真跟他沟通、告诉他自己以及他本人,都是活生生的人,可是他就是无法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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