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审查的合法性基础:英国话题》主要内容:司法审查的合法性是我关注多年的问题。起初引发我思考的是这样一个现象:中国法院据说是必须依照法律、法规来判决,但实际上它们常常超越法律、法规;有时,法院的做法实现了公正、发展了法律,并因之受到欢迎,但也常常因之遭到抨击。如果制定法不是司法判决的唯一根据,如果我们承认司法创造是可取的,那么司法判决最终的合法性根据是什么?它的界限又在哪里?
评分
评分
评分
评分
初读这本书的绪论部分,我最大的感受是作者那种近乎于“哲学化”的提问方式。他并没有急于给出任何既定的结论,而是像一位经验老道的向导,先将我们带入一个概念的迷宫,让我们亲身体验那种“何为正当性”的内在困境。他的行文风格极具逻辑的韧性,如同精密的钟表机械,每一个论点之间的衔接都咬合得天衣无缝,丝毫没有冗余的修饰或情绪化的表达。我尤其欣赏他引入那种跨学科的对话,将一些看似固守疆界的法学概念,置于更宏大的政治哲学语境下进行审视,这种横向的比较和张力,极大地拓宽了我对传统理解的边界。读到某些章节时,我甚至能想象出作者在书桌前反复踱步、推敲措辞的场景,那份对精确表达的执着,让阅读过程本身变成了一种智力上的挑战与享受。这本书的文字密度很高,需要放慢语速,反复咀嚼,才能真正体会到其中深藏的复杂肌理。
评分我发现这本书的一个独特之处在于其对“动态平衡”的强调,这使得它超越了许多静态的法学论著。作者似乎始终在提醒读者,任何看似稳固的制度基础,都处于一种持续的、不稳定的张力之中,这种张力本身才是驱动体系演进的根本动力。在很多章节中,他引入了一种关于“预期”和“信任”的社会学视角来论证法律体系的有效性,这让我眼前一亮。他并没有将“合法性”仅仅视为一种写在纸面上的条文遵守,而是将其置于一个更广阔的社会心理场域进行考察,探讨民众内心深处对秩序的接受机制。这种将冰冷的制度分析注入人性的理解,使得全书的论述既有高度的学理性,又有着深刻的现实关怀,读完之后,我对我们日常所依赖的社会契约的脆弱性有了全新的认识,也更加珍视那种潜藏于表象之下的,维系我们共同生活的无形力量。
评分这本书在语言风格上的变化多端,可以说是全书的一大亮点,也为阅读过程增添了丰富的层次感。在阐释核心概念时,语言凝练、术语精准,充满了高度的概括性,读起来节奏紧凑,像是在进行一场高强度的智力训练。然而,一旦转入对特定学派思想家的梳理时,作者的笔锋又变得极其细腻和富有同理心,仿佛是在细致地描摹一位思想家的思想历程,文字流淌出一种近乎文学性的流畅感,让人在阅读历史脉络时感到身临其境。这种在“严谨的逻辑”与“富有张力的叙述”之间的自如切换,显示了作者深厚的文学修养与理论功底的完美融合。正是这种风格的变奏,使得即使面对晦涩的哲学思辨,读者也始终保持着阅读的兴奋感,避免了纯粹理论著作常有的枯燥感。
评分这本书的装帧设计,尤其是封面那一抹深邃的靛青色,一下就抓住了我的眼球。拿到手里掂量,分量十足,那种厚重的纸张触感,让人立刻感觉到这不是一本空泛的理论堆砌之作,而是一个经得起推敲的学术心血结晶。我特别喜欢它内文排版的那种疏朗感,字体选择古典又不失现代的清晰度,阅读起来眼睛很舒服,长时间沉浸其中也不会感到疲劳。记得翻开扉页时,那段引言寥寥数语,却像是为整本书定下了严谨的基调,仿佛预示着接下来的旅程将是一次对既有认知体系的深度探访。书脊上的烫金工艺低调而有质感,即便是随手放在书架上,也透露出一种沉静的学术力量。整体来看,它在视觉传达上无疑是成功的,为内容本身的深度提供了一个非常得体的外在容器,让人忍不住想要立刻翻开细读,探索其内部究竟蕴含了怎样一番精妙的思辨架构。这种对细节的打磨,足见出版方和作者对知识的尊重。
评分这本书的结构安排,简直就是一场精妙的“解构与重建”的实验。作者似乎刻意避开了教科书式的线性叙事,而是采用了一种螺旋上升的结构,不断地在宏观理论与微观案例之间穿梭,使得理论不再是空中楼阁,案例也不再是孤立的事件。我注意到,他在处理那些具有争议性的历史案例时,那种冷静而审慎的态度非常令人信服。他没有简单地对历史人物进行道德审判,而是致力于挖掘其行为背后的制度动因和权力逻辑,这种去魅化的分析,使得原本充满情绪色彩的事件变得清晰可辨,极大地提升了文本的客观性。读到其中关于“限缩”与“扩张”边界的论述时,我甚至不得不合上书本,走到窗边思考了很久,这本书并非提供答案,而是强迫你重新审视自己内心对于“权力边界”的隐性假设。这种引导读者参与到思想建构中的互动模式,是优秀学术著作的标志。
评分虽然是博士论文,但是严谨、充实,论述了英国司法审查的合法性基础应是民意,强调民意和司法的互动。
评分文风干净,论证有度。何老师暗示中国法院应当学习英国法律共同体(狭义指法官)的做法以普世价值(法治,分权,人权)为基础,借助国际条约,以此实现宪政。
评分这本书就要比《实质法治》流畅很多了,一气呵成。不过由于对英国行政法情况缺乏深入了解,总有浮在表面之感。这对作者关心的一般性问题不成问题,只是觉得没有细节,不够畅快。这种感觉可能和个人比较偏爱细节有关。在写作方法上,似乎比较简单,由于不需要细节事实,作者把主要理论观点总结出来后,进行分类处理,再按照自己的论文框架搭起来即可。这也是传统法学学者写理论文章的惯常手法,最典型的就是教科书中各种学说的介绍。可见作者写作本书当时在写作方法上还是处于年轻学者常常具有的稚嫩阶段;相比而言,作者同主题的《多数主义的法院》一文,在写作方法和思考深度上就非常老道了。
评分老师试图通过剥去越权理论和普通法理论两块遮羞布,表明司法权威作为法律共同体共识,已成为司法审查得以顺利行使的必要前提。具体表现为法院有权审查行政行为、由法院决定裁决案件过程中的法律问题、法院裁决不受其他机构“监督”三点共识。 照此思路走下去,后续研究开展应聚焦两方面:一方面关注英国如何在宪政进程中逐步历史地形成司法权威的共识,以资借鉴;另一方面应聚焦我国社会土壤中有利于塑造司法权威的观念基础,例如讨个说法或是公道等,思考如何利用本土化元素来推进和扩大共识,提供改良的积极因素。私以为谈司法独立而罔顾政治现实自然只能沦为空中楼阁,相反将合法性基础落脚在民众,从民心向背上挖掘和培育权威、认同和信任更有价值(我这里提民众主要觉得法律共同体在我们社会中仍是弱势且少数的存在)。不知有无相关研究。
评分何老师的语言很美。看完这本书,真的很愿意花钱买何老师的关于论文写作方法论的书来读读。另一方面,这本书的主题是为英国司法审查的合法性提供一个新的理论——法律共同体的共识。英国的司法审查境地与中国在某些程度上有共同之处(如议会主权、没有典型的违宪审查制度),因此英国的经验或许可以为中国所借鉴。这一议题也引起我个人的兴趣:司法审查问题如何在中国找到其合法性根据所在,如何在行政诉讼不断发展的基础上,衍生出违宪审查制度?
本站所有内容均为互联网搜索引擎提供的公开搜索信息,本站不存储任何数据与内容,任何内容与数据均与本站无关,如有需要请联系相关搜索引擎包括但不限于百度,google,bing,sogou 等
© 2026 qciss.net All Rights Reserved. 小哈图书下载中心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