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体描述
《法哲学(第6版)》是一本简明扼要,而又不乏深度的法哲学入门指南。法、正义、自由、法共同体等是法学的关键概念。但这些概念到底何所指,始终是法学,尤其是法哲学上被反复研究和探讨的主题。《法哲学(第6版)》系统而言简意赅地分析了这些法学上的基本概念,介绍了欧洲和美国哲学史上关于这些主题的最重要的思想,并提出了作者自成体系的观点。
作者简介
作者:(德国)莱因荷德·齐佩利乌斯(Zippelius R.) 译者:金振豹
莱因荷德·齐佩利乌斯,生于1928年,是埃尔朗根—纽伦堡大学已经退休的法哲学和公法教授,在德国法学界享有盛誉。除本书之外,他的重要著作还包括《德国国家学》(已译成中文,赵宏译,法律出版社2011年版),《法学方法论》(已译成中文,金振豹译,法律出版社2009年版),以及《国家思想史》(第10版,2003年)、《小德国宪法史》(第7版,2006年)、《德国国家法》(第32版,2008年)等。
金振豹,法学博士。曾在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任教(2000—2007年),在德国汉堡马普外国和国际私法研究所访学(2005—2006年),并于2009年7—9月在德国埃尔朗根随齐佩利乌斯教授从事法学方法论研究,现为南京师范大学江苏法治发展研究院客座副研究员。已经翻译并出版齐佩利乌斯教授另外两部著作:《法学导论》(中国政法大学出版杜2007版)和《法学方法论》(法律出版社2009年版)。
目录信息
第一章法的概念
1.概念形成的基本问题
2.法作为事实规律性之集合
3.法作为命令之集合?
4.法作为已实现的规范秩序
第二章效力问题(“法和道德”)
5.“规范效力”的概念
6.法与法外义务的竞合
第三章法和现实
7.法的事实相关性
8.人类学上的既定性
9.法受(人之)需要的约束
10.法与社会事实之间的相互关系
第四章正义
11.正当性问题
A传统的解决进路
12.自然法
13.历史理性
14.最大多数人的最大幸福
15.行为准则的普遍性
16.平等
17.受文化约束的主导理念
B.法感
18.基本思想
19.价值体验
20.合意的基础
21.主导性的正义观念
22.“尝试性的”决定
第五章法安定性
23.基本意义和表现形式
24.一般规范和衡平
第六章自由
25.意志自由问题
26.法上的自由
第七章共同体
27.共同体的基本结构
28.组织化的法共同体
第八章具体领域的法哲学问题
29.概述
30.宪法正义:法治国原则
31.宪法正义:权力的分配
32.宪法正义:领导和政治参与
33.交往正义:契约
34.损害和利益的平衡
35.所有权
36.程序正义的原则
37.刑法正义问题
第九章法学思维
38.概念—体系思维
39.论证式的衡量
40.比较思维
关键词索引
译后记
· · · · · · (收起)
读后感
在译齐佩利乌斯教授的《法学方法论》的过程中,本来已经决定译完之后不再做这种翻译了。翻译既劳时费力,利润菲薄,翻译作品在国内学术圈子里又总是处于迹近私生子的地位。号称自己写的东西,无论如何,只要发表那就是有脸面的事。翻译的东西再用心,也无法使之成为评职称...
在译齐佩利乌斯教授的《法学方法论》的过程中,本来已经决定译完之后不再做这种翻译了。翻译既劳时费力,利润菲薄,翻译作品在国内学术圈子里又总是处于迹近私生子的地位。号称自己写的东西,无论如何,只要发表那就是有脸面的事。翻译的东西再用心,也无法使之成为评职称...
我翻译的德国Reinhold Zippelius教授的《法哲学》已经于去年年底由北京大学出版社出版。这是我译的“齐佩利乌斯法学入门三部曲”中的第三本。另外两本是《法学导论》(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7年),以及《法学方法论》(法律出版社,2009年)。法学是最古老的科学之一,却也...
用户评价
这本书带来的最深刻的感受,是对法律的“反思性”有了全新的认知。我之前总觉得,法律是一种固定的规则,是需要我们去遵守的。但这本书却让我明白,法律本身也需要被反思,需要不断地被审视和改进。书中对于“法律的变迁”与“法律的价值”之间关系的探讨,让我意识到,法律并非一成不变的教条,而是随着社会的发展而不断演进的。它鼓励我去思考,为什么某些法律会在历史长河中被废止,而另一些则经久不衰。这种反思性的视角,让我不再仅仅将法律视为一种工具,而是将其看作是一种需要不断被检验和完善的社会建构。我开始更加关注法律背后的价值取向,以及它在维护社会公正和秩序方面所扮演的角色。这本书让我感觉到,作为读者,我不再仅仅是被动的接受者,而更像是一位积极的参与者,我可以用自己的思考去审视和理解法律。
我一直对“法治”这个概念抱有浓厚的兴趣,但总觉得对它的理解有些流于表面。这本书在对“法治”进行哲学层面的解读时,给予了我全新的启发。它不仅仅是将法治理解为“法律至上”,更是深入探讨了法治背后所蕴含的关于权力制约、程序正义、公民权利保障等一系列核心理念。书中对“法与人治”的比较,以及对不同法治模式的分析,都让我对如何构建一个真正有效的法治社会有了更深刻的认识。我尤其欣赏书中对“正当程序”的哲学反思,它不仅仅是程序上的要求,更是一种对个体权利的尊重和保护。读完相关章节,我感觉自己对“依法治国”的内涵有了更清晰的认知,不再是简单地认为只要有法律条文就算法治,而是认识到,法治是一种更加深层次的制度文化和价值追求。这本书让我看到了,法治不仅仅是一种治理模式,更是一种关于尊重、公正和秩序的哲学理念。
这本书的叙述方式,并非那种平铺直叙的百科全书式讲解,而是充满了一种探究的“味道”。作者似乎并不急于给出最终的结论,而是更倾向于引导读者去经历一个思考的过程。我记得其中有一段,在讨论“法律的解释”问题时,它引用了大量不同的学派观点,从文义解释到目的解释,再到开放式解释。这些不同的解释路径,本身就充满了哲学上的张力,不同的视角,会导向截然不同的法律实践。作者并没有简单地评判孰优孰劣,而是通过呈现这些观点之间的碰撞,让我看到了法律解释的复杂性和不确定性。这种处理方式,让我觉得非常真实,因为现实中的法律,本来就不是一成不变的,它需要不断地被解读和适用。这本书让我明白了,为什么在法律适用过程中,不同的法官可能会做出不同的判决,这背后往往牵涉到他们对法律精神、社会价值的理解差异,而这些理解,又与更深层次的法哲学观念息息相关。它让我感觉到,法律不是一个冰冷的工具,而是一个有生命力的、不断演进的社会构建。
这本书的篇幅看似不少,但读起来却一点也不觉得枯燥,反而有一种引人入胜的感觉。作者在组织材料上,很有条理,将一些复杂的法哲学理论,通过清晰的逻辑线索串联起来。我特别喜欢它在解释一些关键概念时,会引用大量的历史案例和思想家的论述,这让抽象的理论变得更加具体和鲜活。比如说,在探讨“国家”的哲学起源时,它不仅仅介绍了霍布斯、洛克、卢梭的观点,还会联系到不同历史时期国家形态的演变,以及这些演变背后所蕴含的法哲学思想。这种“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叙述方式,让我能够更容易地理解和吸收书中的内容。它没有让我感觉像是在背诵一本法哲学百科全书,而更像是在跟随一位睿智的向导,一起探索法律思想的奥秘。这本书让我开始思考,为什么我们所处的社会,会形成这样一种政治和法律结构,这背后有着怎样的思想渊源和哲学逻辑。
这本书最让我着迷的地方,在于它成功地将那些看似遥远的哲学概念,与我们日常生活中所能感知的法律现象联系起来。比如说,在谈到“权利”的哲学基础时,它并没有停留在机械地列举不同权利的种类,而是追溯了“权利”概念的演变,从自然权利到法定权利,再到社会权利。这种梳理让我意识到,我们现在拥有的很多权利,并非生而有之,而是经过了漫长而复杂的历史斗争和理论构建。书中对于“自由”与“平等”这两个概念在法哲学中的张力的讨论,也让我耳目一新。它揭示了,在追求绝对自由的同时,如何可能导致不平等的加剧,反之亦然。这种辩证的视角,让我开始反思,我们社会在法律设计上,是如何在两者之间寻求平衡的。书中的某些段落,让我对一些日常法律的理解产生了颠覆性的看法,原来那些看似显而易见的法律原则,背后竟然蕴含着如此深厚的哲学渊源。我感觉,这本书不仅增长了我的知识,更重要的是,它改变了我看待法律世界的方式,让我看到了法律背后那些更加本质、更加形而上的东西。
这本书给我带来的惊喜,在于它并非那种高高在上、晦涩难懂的学术著作。虽然涉及的理论概念确实需要读者投入一定的精力去理解,但作者在行文上,似乎特别注重逻辑的连贯性和解释的清晰性。我尤其喜欢它在探讨一些抽象概念时,并没有回避其复杂性,而是通过层层递进的方式,从最基础的定义出发,逐步引申到更广阔的论域。例如,当谈到“正义”这个核心概念时,它并没有止步于某种单一的、绝对的定义,而是呈现了不同思想家对正义的不同理解,从柏拉图、亚里士多德的德性正义,到功利主义的数量化考量,再到罗尔斯关于“作为公平的正义”。这种多维度的呈现,让我意识到“正义”本身就是一个充满张力、需要不断被追求和协商的概念。书中对于某些经典法哲学问题的讨论,也让我印象深刻,比如“法律是否必然与道德相关?”这个问题,它引出了自然法学派和法实证主义学派的旷日持久的争论,并试图通过梳理历史脉络和代表人物的论证,来揭示这场争论的深层逻辑和现实意义。我感觉,这本书让我看到的,不仅仅是对这些哲学理论的介绍,更是在引领我参与到一场关于法律本质和价值的深刻对话之中。
这本书的独特之处,还在于它对于“法律的局限性”的坦诚探讨。很多关于法律的书籍,往往会强调法律的规范作用、秩序功能,但这本书却勇敢地触及了法律的边界,以及它在面对复杂人性和社会问题时的无力感。例如,书中关于“法律能否解决所有社会矛盾?”的讨论,就让我深思。它承认,法律虽然是重要的社会调控工具,但它并非万能,很多深层次的社会问题,可能需要法律之外的力量,比如道德、文化、教育来共同作用。这种对法律局限性的认识,反而让我对法律有了更清醒的认识,不再抱有过度的期望,而是更加理性地看待法律的作用。书中对于“法律的强制性”与“法律的道德性”之间关系的探讨,也让我对“服从法律”这件事有了更深的理解。我们为什么需要遵守法律?仅仅是因为害怕惩罚吗?还是因为法律本身具有某种道德上的正当性?这本书鼓励我从多个角度去审视这个问题,而不是简单地接受一个既定的答案。
刚拿到这本《法哲学》的书,封面设计就有一种沉甸甸的学术感,纸张的触感也很实在,翻开第一页,还没细看内容,光是排版和字体的选择,就让人感觉作者在细节上花了不少心思。我平时对法律的理解,大多停留在具体条文和司法实践层面,对于它背后更深层次的哲学思考,一直有些模糊。这本书的书名就直击我一直以来渴望触及的那个领域,总觉得,要真正理解一个国家的法律体系,或者说,要理解“法”这个概念本身,绕不开那些关于正义、权利、义务、国家、契约等等最根本的哲学命题。我期待这本书能够像一把钥匙,为我打开一扇通往法律智慧殿堂的大门,让我能够从一个全新的、更广阔的视角去审视那些我所熟悉的法律现象,甚至是去质疑那些我一直以来习以为常的观念。我尤其好奇,作者会如何梳理和阐释不同法哲学流派的观点,比如自然法、实证法、批判法学等等,它们之间的联系与区别,以及这些理论在现实中的体现。我希望它不是枯燥的说教,而是能通过清晰的逻辑、生动的案例,甚至是一些引人深思的哲学思辨,来引导读者进行独立的思考,而不是简单地灌输某种既定的思想。毕竟,哲学本身就意味着追问,而法律的生命力,也恰恰在于它能够不断地自我反思和发展。
我一直觉得,法律不仅仅是统治者意志的体现,更是一种社会秩序的建构方式,而这种建构,必然需要背后一套支撑它的思想体系。读了《法哲学》后,我才更加深刻地体会到这一点。书中对于“法律的权威性从何而来”的探讨,让我不再仅仅将其归结于国家强制力,而是开始思考,是否还存在一种基于理性、共识、甚至是历史演进的内在权威。尤其是一些关于契约论的章节,我被其中对“社会契约”的深入剖析所吸引,它不仅仅是霍布斯、洛克、卢梭那几位大家的名言,更重要的是,它将法律的起源与人类对自由、安全、秩序的共同追求紧密地联系起来。这本书让我开始审视,我们当下的法律,在多大程度上是在兑现或背离那个“契约”精神,又或者,是否也需要一种新的“契约”来适应时代的发展?它没有直接给出答案,而是通过提出问题,启发我从更宏观的视角去观察和思考,为什么某些法律能够获得广泛的认同,而另一些则饱受争议。这种引导式的阅读体验,让我感觉自己像是和作者一起,在进行一场关于法律“为什么存在”的探索,而不是被动地接受知识。
我一直认为,理解一个时代的法律,首先需要理解那个时代的思想。这本书恰恰做到了这一点,它将法哲学的发展,置于人类思想史的大背景下去考察。书中对于不同历史时期,法哲学思想如何影响法律制度的阐释,让我对历史有了更深的理解。例如,在中世纪,神学对法律思想的影响,如何塑造了当时的法律观念;而在启蒙时代,理性主义的兴起,又如何催生了现代法律体系的雏形。这种宏观的视角,让我看到了法律与思想之间的相互塑造关系。我尤其欣赏作者在处理一些宏大哲学理论时,能够用相对易懂的语言去阐释,避免了过多生僻的术语堆砌。但同时,它也保持了足够的学术严谨性,并没有为了追求通俗而牺牲内容的深度。读这本书,就像是在与历史上那些伟大的思想家进行跨越时空的对话,我仿佛能听到他们在探讨法律与正义时的声音。这本书让我意识到,法律的演变,从来都不是孤立的,它深深地烙印着时代的思想印记。
还是能懂那么点的,有些基本概念其实应该懂。
这本书很有趣,刚开始还蛮艰深的,越往后读越通俗易懂
波普尔的试错思想引入法学是必要的
开头看得不是很理解,后边部分更明白些。法哲学是整个法学的基础,从中牵涉出包括民法刑法各类法的具体操作问题。看了“译后记”,也对译者及作者表达感谢吧。
还是能懂那么点的,有些基本概念其实应该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