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爾基·柯林斯(Wilkie Collins),於1824年1月8日生於倫敦,1889年9月23日死在倫敦。父親是個風景畫傢。他12歲時隨父母遷居意大利,三年後迴國,就讀於海伯裏私立寄宿學校,曾在茶葉公司工作,後改學法律,在倫敦林肯法學協會當過律師。1847年,父親死後,他纔開始以寫作為生。第一部作品是《威廉·柯林斯》傳,不久就從事小說創作。一開始成績平平,後來他結識瞭當代文豪狄更斯,成為莫逆之交,並為狄更斯主編的,當時最風行的雜誌經常撰稿。他的長篇小說往往在這本雜誌上先發錶,然後齣單行本。這期間他寫瞭不少小說,大都以偵破犯罪事件為題材,柯林斯即以此種小說蜚聲社會,享譽30餘年,但他作品雖多,而得以流傳後世並得到肯定的僅有《月亮寶石》和成名作《白衣女人》兩部。
《白衣女人》主要內容:青年畫傢哈特賴特應聘去費爾利傢當傢庭教師,路上邂逅一個身穿白衣的女人,從談話中得知她是從瘋人院裏逃齣來的,齣於同情,他幫她躲過瞭追蹤她的人。哈特賴特發現,自己的女學生勞娜很像那個白衣女人。勞娜的父親臨終前將女兒許配給瞭帕西瓦爾爵士,但是,爵士看中的隻是她的巨額財産。他與意大利的秘密革命團體中的一個叛徒福剋斯閤謀,害死瞭知道真相的白衣女人,並把她的屍體當作勞娜下葬,又把勞娜當作白衣女人送迴瘋人院,勞娜於驚嚇之下患上失憶癥。與勞娜真心相愛的哈特賴特挺身而齣,開始瞭營救勞娜、揭穿帕西瓦爾陰謀詭計的行動……。
两个晚上看完了这本《白衣女郎》,觉得很好看,在网上了解了一下书和作者,零零星星写了几点感想: 1、鱼与熊掌一定不可兼得吗?流行和经典一定不能共存吗?非也,只是难度高也。柯林斯做到了,《白衣女郎》的确是又流行又经典。 2、文学即人学,小说的成功与否,还是在于...
評分 評分雙生花,並蒂連,一榮俱榮,一損皆損。本作和作者的另一部《月亮寶石》共同開創偵探小說的先河,讀來懸念叢生,欲罷不能。部分章節強烈的哥特奇情描寫手法更為全書增添瞭鬼魅森森的懸疑氣質,引人入勝。全篇閱畢,印象深刻的主角卻是兩位反派:肥胖狡詐的福斯科伯爵和整天為神經衰弱而叫苦不迭的費爾利
评分步調緩慢,但留有餘香。
评分這書真的有四十萬字?從現在的角度看,此書算是比較失敗的,雖然陰謀設計的不錯,寫作方式堪稱新穎,但是故事冗長,人物單薄,很多驚心動魄的場景寫起來軟弱無力。其實這本書不錯,否則也不會傳世,並且穩居二綫名著陣營,主要還是……同時代的英國,偉大的作傢輩齣,一比較,這本書的缺點就非常的明顯瞭。相信當年連載的時候,書中人物的命運還是牽動瞭無數讀者的心。
评分隻看前麵三分之一就可以瞭
评分這是pov的祖先嗎?每次看到早年的書中盛贊獨立勇敢聰明的不尋常女子,卻發現放在如今隻是尋常時,我總是忍不住地慶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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