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龙,(1938-1985),原名熊耀华,出生于香港,幼时暂居汉口,后经香港赴台。
古龙的小说创造性地将戏剧、推理、诗歌等元素带入传统武侠,又将自己独特的人生哲学融入其中,阐述其对中国社会的独特洞见,将武侠小说引入了经典文学的殿堂;
作为当代华语文坛罕有的大师,古龙的作品是真正深入街头巷尾的文学经典,小李飞刀、陆小凤、楚留香等众多形象,早已成为当代中国人精神生活的重要角色;
一句“人在江湖,身不由己”,流传之广,几乎成为中国人最常见的口头禅,对当代中国人的价值观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古龙一生,人如其文,像他笔下的众多主人公一样,放浪形骸,挥金如土,嗜酒如命,风流倜傥;在其充满灿烂传奇的一生的尽头,在医生下达严禁饮酒的告诫之后,豪饮三天三夜,大醉归西。
一代大侠,江湖文豪,古龙的作品和人生,都在演绎他永恒的主题:勇气、侠义、爱与宽容。
《小李飞刀:多情剑客无情剑》一直被公认为古龙武侠作品的巅峰之作和最高成就。它不仅是一部阐明武学真谛的作品,还是一部写尽人间世态炎凉的人情历史画,更是一部触动社会现实,探索人生哲理的警世名著。
本书问世至今,小李飞刀李寻欢作为华语世界最最著名的文学形象,感动着一代又一代的读者,被一遍又一遍翻拍成影视剧,总霸占收视率榜首。全书情节环环相扣,人物栩栩如生,读者虽然时刻处在刀光剑影之中,眼睛却始终被人性中最真挚的爱情、友情感动的热泪长流。
翻开本书,走进大师古龙精彩纷呈的文学世界,收获人生中永不可丢失的勇气、侠义、爱与宽容。
我的朋友对我看古龙表示很诧异,对此,我表示万分诧异——我不但看古龙,而且很早就爱上了古龙。但那时候我最喜欢的是《萧十一郎》与《陆小凤传奇》。对于《多情剑客无情剑》却很不感冒。原因么,无他,我觉得男主人公李寻欢是“深井冰”,越看越吐槽,直到最后忍无可忍,甩书...
评分 评分泥淖里的人生 16岁时的他,还是一个写诗的少年;17岁时他开始在杂志上写小说;19岁在夜间大学修习英文,甚是了解西方文学的他,并非不读书之徒。 他,“落拓江湖载酒行、刀光血影讨生活”;混迹黑白两道、义气为先、朋友第一。 他,生前情归多处,临终却只剩一...
评分(一) 林仙儿在荆无命把她拖到上官金虹跟前的时候,充满恨意地向上官金虹揭发了荆无命的所作所为,上官金虹淡定的反应却出乎她的意料。她恨恨地说:“我一向认为我很能了解男人,可是我却实在不了解你们,实在想不通你们两个人究竟是什么样的关系……我只知道无论那是种什么样...
评分十年前,朝廷里的风流翰林,兵器谱上排名第三的探花郎黯然出关,展开自我放逐生涯。十年后,流放者归来。 《多情剑客无情剑》是古龙第一部击中我的小说,在短短的一个月内,我重读了三遍。时隔多年,还能想起初读此书时的痛楚,仿佛自己化身为李寻欢,历劫诸难。在我的记忆里...
整本书里,我最欣赏的女性角色就是蓝蝎子。虽然是个小配角,但她的性格独立而完整。在生命中极重要的爱情以外,她仍然侠肝义胆,恩怨分明。 而大家交口称颂的孙小红,这个人物却完全是为了李寻欢而活,她的聪明大方也完全是为了李寻欢而服务。林诗音有她的爱和伤痛,林仙儿则自私出了风格,孙小红呢,她并没有自己的人格,她的存在就是为了让李寻欢开心,李寻欢有难她就求阿飞,求爷爷去帮忙,自己则继续像金丝雀一样等着人保护(真是可惜了天机老人的真传),李寻欢要死,她不想报仇,却要殉葬。同样是为了男人而活,她又有什么资格瞧不起林仙儿?
评分开篇就震撼到我,写得真是行云流水,不浪费一字一句,人物情绪和氛围环境完美结合在一起。相比下来竟然觉得金庸显得略笨重?我可从小就是金庸脑残粉啊!
评分世人大多烦恼,岂非就因为笑得太少? 笑,就像是香水,不但能令自己芬芳,也能令别人快乐。 你若能令别人笑一笑,纵然做做愚蠢的事又何妨?
评分李寻欢和阿飞就算了,念在小时候多喜欢阿飞、多仰慕李寻欢的份上……但是荆无命和上官飞虹啊,惊世大发现……古大侠 你快承认你是腐男吧 =3=
评分电视果然没拍出味道来,不过古龙的作品也很难拍出他作品里的味道来。李寻欢充满了悲天悯人的佛性,阿飞有一种来自荒野的纯真,上官金虹带有一种令人敬畏的纯然之恶。最后就是孙小红太棒了!什么“赵敏”、“王语嫣”、“黄蓉”之类的加起来,不如一个孙小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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