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論
第一部分 愛德華·柯剋爵士對普通法的看法
第一章 柯剋的生平與其法學
一、一位活躍的人物
二、普通法是什麼,不是什麼
三、普通法的理性
第二章 憲製、國王與國會
一、失蹤的憲法
二、國王與法律
三、“崇高而最為尊榮的國會法院”
第三章 邦漢姆醫生案與法律傢的曆史學
一、詮釋邦漢姆案中的法律
二、反對與辯護:柯剋的曆史學
第二部分 托馬斯·霍布斯的主權理性
第四章 科學的範圍和法律的焦點
一、對法律的新定義
二、霍布斯的科學之邏輯
三、科學的目的和政治的科學
四、反對普通法法律傢
第五章 有關權利之原初憲法
一、關於政治的科學模型
二、自然的律法與權利
三、信約和主權
四、“國傢權力的構成”與根本性法律
五、主權理性的力量與局限性
第六章 從一般性科學到具體情況
一、政府的形態與主權
二、從主權者到臣民:法官的角色
三、再論從主權者到臣民:勸誡與教育
第七章 《對話》與普通法
一、哲學矯正普通法的理性
二、哲學改良普通法的刑事犯罪學說
三、國會可以重新解釋,但主權不受影響
四、來自普通法的迴應
五、霍布斯與美國
第三部分 創造憲政主義的審慎
第八章 約翰·洛剋的革命性的憲政主義
一、裁決自己的案件
二、洛剋式的審慎
三、權力的分立和法律之治
四、現代的財産權與現代的法律
第九章 孟德斯鳩的自由主義精神
一、一本獨一無二的書
二、孟德斯鳩論英格蘭的憲製和看不見的法官
三、“法律的專製”
四、法律、立法與自由主義
第十章 布萊剋斯通的自由主義化的普通法
一、法律中的自由主義教育
二、布萊剋斯通所描述的英國憲政
三、細化普通法
第四部分 使憲法復歸法律
第十一章 在“提交給一個公正的世界的事實”之背後:從憲法角度對獨立的論證
第十二章 《聯邦黨人文集》中的憲政主義與司法
第十三章 不是“巴彆塔的建造者”:立法製定憲法
結語
附錄一《法律總論》第五編第一章《崇高而至上尊榮的國會院》之小標題
附錄二柯剋在邦漢姆醫生案中裁決理由的大綱
索引
譯後記:探索普通法憲政主義
· · · · · · (
收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