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上编 总论
第一章 党纪处分条例的指导思想、任务和适用范围
第一节 党纪处分条例的指导思想
第二节 党纪处分条例的制定依据
第三节 党纪处分条例的任务
第四节 党纪处分条例的适用范围
第二章 适用纪律的基本原则
第一节 适用纪律的基本原则的概述
第二节 实事求是的原则
第三节 从严治党的原则
第四节 民主集中制的原则
第五节 党员在党的纪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则
第六节 惩前毖后 治病救人的原则
第三章 党的纪律和违纪错误
第一节 党的纪律
第二节 违纪错误
第四章 违纪构成
第一节 违纪构成的概述
第二节 违纪错误客体
第三节 违纪错误客观方面
第四节 违纪错误主体
第五节 违纪错误主观方面
第五章 共同违纪 单位违纪 集体违纪
第一节 共同违纪
第二节 单位违纪
第三节 集体违纪
第六章 定 性
第一节 定性的概念
第二节 定性的原则
第三节 定性的情节
第四节 定性的步骤
第五节 比照和比照定性
第七章 党纪责任
第一节 党纪责任的概念
第二节 党纪责任的阶段
第三节 党纪责任的实现
第八章 党纪处分
第一节 党纪处分的概述
第二节 党纪处分的体系
第三节 党纪处分的种类
第四节 非党纪处分的处理方式
第九章 量 纪
第一节 量纪的概念
第二节 量纪的原则
第三节 量纪的情节
第四节 量纪的制度
第十章 对违法犯罪的党员的党纪处分和
对死亡的违纪党员的党纪处理
第一节 对违法犯罪的党员的党纪处分
第二节 对被劳动教养的党员的党纪处分
第三节 对死亡的违纪党员的党纪处理
下编 分论
第十一章 分论概述
第一节 研究分论的意义
第二节 分则体系和分论体系
第三节 分则条文的构成
第十二章 政治类错误
第一节 政治类错误概述
第二节 组织和参加反对党的基本路线集会游行等活动错误
第三节 公开发表反对和违背四项基本原则言论错误
第四节 拒不执行和违背党的方针政策错误
第五节 在党内组织和参加秘密集团错误
第六节 参加反对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的非法组织错误
第七节 叛逃错误
第八节 故意为叛逃人员提供方便条件错误
第九节 参加反动会道门错误
第十节 参加国外、境外情报组织错误
第十一节 非法提供情报错误
第十二节 投敌叛变错误
第十三节 向敌人自首错误
第十四节 刊登、广播、出版有严重政治问题的文章或者出版物错误
第十五节 违反和破坏党的民族政策错误
第十六节 违反和破坏党的宗教政策错误
第十七节 涉外活动中的政治错误
第十三章 组织、人事类错误
第一节 组织、人事类错误概述
第二节 把明显不符合党员条件的人拉入党内错误
第三节 违反民主集中制原则错误
第四节 在党内搞菲组织活动错误
第五节 违反干部选拔任用规定错误
第六节 拒不执行组织的分配、调动、交流决定错误
第七节 为本人、家属、亲友谋取人事方面利益错误
第八节 在招考工作中弄虚作假错误
第九节 非法谋求出国、出境错误
第十节 擅自延长在国外、境外期限或擅自变更路线错误
第十一节 擅自脱离组织或擅自同外国机构、外国人联系和交往错误
第十二节 出走错误
第十三节 故意为出走人员提供方便条件错误
第十四章 经济类错误
第一节 经济类错误概述
第二节 贪污错误
第三节 侵占公司、企业财物错误
第四节 非法占有错误
第五节 占用公物错误
第六节 受贿错误
第七节 商业受贿错误
第八节 单位受贿错误
第九节 接受礼品错误
第十节 单位接受礼品错误
第十一节 利用职权为他人谋利,亲属接受财物错误
第十二节 行贿错误
第十三节 单位行贿错误
第十四节 盗窃错误
第十五节 诈骗错误
第十六节 敲诈勒索错误
第十七节 走私错误
第十八节 扰乱市场秩序错误
第十九节 偷税错误
第二十节 抗税错误
第二十一节 隐瞒、截留国家财政收入错误
第二十二节 骗取国家财政拨款或者补贴错误
第二十三节 骗取国家出口退税款错误
第二十四节 挪用公款错误
第二十五节 挪用资金错误
第二十六节 挪用专项资金错误
第二十七节 借用公款错误
第二十八节 用公款超标准建房 买房 装修任房错误
第二十九节 购买、更换进口豪华小轿车错误
第三十节 接受可能对公正执行公务有影响的宴请错误
第三十一节 挥霍浪费错误
第三十二节 单位挥霍浪费错误
第三十三节 经商办企业错误
第三十四节 在经济实体中兼职取酬错误
第三十五节 违反规定买卖股票错误
第三十六节 内幕交易错误
第三十七节 大额财产来源不明错误
第三十八节 擅自减免税收或动用国库款项错误
第三十九节 违法贷款错误
第四十节 哄抢公私财物错误
第四十一节 破坏公私财物错误
第四十二节 非法查封、扣押、冻结、没收公私财产错误
第四十三节 财政金融方面的其他错误
第十五章 失职类错误
第一节 失职类错误概述
第二节 不贯彻党和国家方针政策的错误
第三节 不制止公开反对党的基本路线的行为的错误
第四节 不认真解决本单位问题的错误
第五节 不制止严重违法乱纪行为的错误
第六节 失职致使本单位多数党员、群众参加非法活动的错误
第七节 基本建设工作中的失职错误
第八节 生产、经营、管理工作中的失职错误
第九节 经济贸易工作中的失职错误
第十节 物资储运工作中的失职错误
第十一节 公共安全工作中的失职错误
第十二节 过失泄露党和国家秘密错误
第十三节 失职致使所属人员叛逃、出走错误
第十四节 经济监督工作中的失职错误
第十五节 执纪执法工作中的失职错误
第十六节 在执纪执法工作中徇私舞弊错误
第十七节 文化教育工作中的失职错误
第十八节 环境保护工作中的失职错误
第十九节 其他社会管理工作中的失职错误
第十六章 侵犯党员权利、公民权利类错误
第一节 侵犯党员权利 公民权利类错误概述
第二节 侵犯党员、公民批评权 检举权 控告权错误
第三节 侵犯党员、公民申辩权 辩护权 申诉权作证权错误
第四节 侵犯党员、公民选举权 被选举权错误
第五节 侵犯通信自由错误
第六节 侮辱错误
第七节 诽谤错误
第八节 侵犯他人人身自由错误
第九节 侵犯他人住宅错误
第十节 干涉婚姻自由错误
第十一节 诬告陷害错误
第十二节 伪证错误
第十三节 拒不纠正冤假错案错误
第十四节 侵犯知识产权错误
第十七章 严重违反社会主义道德类错误
第一节 严重违反社会主义道德类错误概述
第二节 弄虚作假,骗取荣誉错误
第三节 利用职权,大办婚丧喜庆事宜错误
第四节 不承担抚养未成年子女义务错误
第五节 不承担赡养父母义务错误
第六节 遗奔家庭成员错误
第七节 虐待家庭成员错误
第八节 临危退缩 能救不救错误
第九节 通奸错误
第十节 重婚错误
第十一节 包养情妇错误
第十二节 利用职权、教养关系或者诱骗手段与他人发生性关系错误
第十八章 违反社会管理秩序类错误
第一节 违反社会管理秩序类错误概述
第二节 违反规定参加集资建房错误
第三节 违反规定建私房错误
第四节 嫖娼、卖淫错误
第五节 强迫、介绍 教唆 引诱 容留他人嫖娼卖淫错误
第六节 故意为嫖娼、卖淫提供方便条件错误
第七节 接受色情性异性按摩错误
第八节 单位多次发生嫖娼、卖淫活动错误
第九节 制作、复制、出售、出租、传播淫秽物品错误
第十节,观看淫秽影视书画错误
第十一节 观看淫秽表演错误
第十二节 赌博错误
第十三节 故意为赌博提供方便条件错误
第十四节 吸食、注射毒品错误
第十五节 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错误
第十六节 非法制造、运输、贩卖毒品错误
第十七节 猥亵妇女错误
第十八节 侮辱妇女错误
第十九节 淫乱错误
第二十节 搞封建迷信活动错误
第二十一节 故意破坏公用设备、设施错误
第二十二节 故意破坏文物、名胜古迹错误
第二十三节 违反计划生育政策错误
第二十四节 破坏计划生育政策错误
第二十五节 妨碍党和国家工作人员执行公务错误
第二十六节 盗伐林木错误
第二十七节 滥伐林木错误
第二十八节 破坏国家动物资源错误
第二十九节 破坏国家植物资源错误
第三十节 非法占用、买卖、转让土地错误
第三十一节 破坏矿产资源错误
第三十二节 生产、销售假药错误
第三十三节 生产、销售劣药错误
第三十四节 生产、销售有害食品错误
第三十五节 生产、销售伪劣商品错误
第三十六节 聚众扰乱社会秩序错误
第三十七节 抢夺、盗窃、窝藏、倒卖枪支、弹药军用和警用武器装备错误
第三十八节 私自制造枪支、弹药错误
第三十九节 谋取户籍方面利益错误
第四十节 妨害户口、身份证、护照管理错误
第四十一节 妨害公文、证件、印章错误
第四十二节 被蒙骗为犯罪分子提供方便条件错误
第四十三节 包庇错误
第四十四节 偷越国(边)境错误
第四十五节 社会管理方面的其他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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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