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錄
第一章 國際私法的概念
一、國際私法的調整對象和法律衝突
二、解決涉外民事關係法律衝突的
兩個主要途徑
三、幾種不同性質的法律衝突
四、國際私法的範圍
五、國際私法與鄰近法律部門的關係
六、國際私法的定義
七、國際私法淵源的概念
八、國內成文法
九、國內判例
十、國際條約
十一、國際慣例
十二、國際私法的基本原則的概念
十三、主權原則
十四、平等互利原則
第二章 國際私法的曆史
一、國際私法的國內立法史
二、國際私法的國際立法史
三、意大利的法則區彆說
四、法國的法則區彆說
五、荷蘭的國際禮讓說
六、薩維尼的法律關係本座說
七、英國的既得權說
八、庫剋的本地法說
第三章 外國人的民事法律地位
一、外國人民事法律地位的概念
二、國民待遇製度
三、最惠國待遇製度
四、互惠待遇
五、歧視待遇和非歧視待遇
六、國際法關於外國人民事法律地位的
規定和實踐
七、外國人在我國的民事法律地位
第四章 衝突規範和法律選擇
一、衝突規範和準據法的概念
二、衝突規範的結構和性質
三、衝突規範的基本類型之一:
單邊衝突規範
四、衝突規範的基本類型之二:
雙邊衝突規範
五、衝突規範的基本類型之三:
重疊性衝突規範
六、衝突規範的基本類型之四:
選擇性衝突規範
七、幾種常見的準據法錶達公式
八、連接點的法律意義
九、連接點的軟化處理
十 連接點的衝突和解釋
十一、法律選擇的幾種常見方法
十二、識彆的概念和對象
十三、識彆的必要
十四、識彆的依據
十五、識彆中法官的認識過程
十六、先決問題及其準據法
十七、國際私法中區際衝突的解決
十八、國際私法中時際法律衝突的
産生和解決
第五章 外國法的適用和排除
一、反緻、轉緻、間接反緻的概念
二、反緻産生的原因
三、反緻製度理論上的分歧
四、我國法律關於反緻的規定
五、公共秩序的概念、作用和不同
規定方式
六、關於公共秩序的理論和實踐
七、運用公共秩序應注意的問題
八、我國有關公共秩序的規定
九、法律規避及其構成要件和效力
十、外國法的查明
十一、外國法不能查明時的解決辦法
十二、外國法錯誤適用的補救
第六章 自然人
一、自然人的國籍衝突及其解決
二、自然人的住所衝突及其解決
三 國籍和住所在國際私法上的意義
四、國際私法上對國籍和住所的認定
五、《解決本國法和住所地法衝突公約》
六、自然人權利能力的法律適用
七、失蹤或死亡宣告的管轄權和法律適用
八、自然人行為能力的法律適用
九、涉外禁治産宣告的管轄權及法律適用
十、《關於禁治産及類似保護處分的公約》
十一、連接點的改變對自然人行為能力的影響
第七章 法人
一、確定法人國籍的不同學說
二、我國確定法人國籍的立法和實踐
三、確定法人住所的不同學說
四、外國法人認許的意義和程序
五、我國對外國法人認許的有關規定
六、法人屬人法和內國的外國人法在法人問題上的適用範圍
七、我國對外國法人屬人法的有關規定
第八章 法律行為和代理
一、法律行為實質要件和形式要件法律適用的一般原則
二、本人與代理人關係的準據法及適用範圍
三、本人與第三人關係的準據法及適用範圍
四、代理人與第三人關係的準據法
五、我國有關代理法律適用的規定
六、《代理法律適用公約》
第九章 物權
一、物之所在地法是物權關係最普遍適用的法律
二、物之所在地的確定
三、物之所在地法的適用範圍
四、不適用物之所在地法的例外
五、國有化的效力和我國當前對
這一問題的態度
六、破産宣告的地域效力問題
七、破産的法律適用
第十章 知識産權
一、知識産權上的法律衝突和法律適用
二、《保護工業産權巴黎公約》對工業産權國際保護所確立的幾項基本原則
三、《專利閤作條約》在統一國際專利申請方麵的作用
四、《歐洲專利公約》和《歐洲共同體專利公約》
五、《商標國際注冊馬德裏協定》的主要內容
六、《保護文學藝術作品的伯爾尼公約》
確立的幾項原則
七、《世界版權公約》的主要內容及其與《伯爾尼公約》的顯著不同之處
八、我國有關知識産權國際製度的立法
第十一章 閤同
一、閤同法律適用的一般理論和實踐
二、閤同準據法的曆史發展
三、意思自治原則的提齣
四、當事人協議選擇法律的方式、時間和範圍
五、當事人意思自治的限製
六、當事人未選擇法律或選擇無效時的處理
七、閤同自體法說的主要內容
八、特徵履行說
九、締約能力的法律適用
十、閤同形式的法律適用
十一、閤同成立的法律適用
十二、閤同效力的準據法
十三、閤同解釋的法律適用
十四、閤同消滅的法律適用
十五、意思自治原則在我國涉外閤同中的適用
十六、最密切聯係原則在我國涉外閤同中的適用
十七 國際條約和國際慣例在
我國涉外閤同中的適用
第十二章 國際經濟貿易關係中的幾種主要閤同
一、國際貨物買賣閤同的成立及其主要內容
二、1980年《聯閤國國際貨物銷售閤同公約》的基本原則和適用範圍
三、《聯閤國國際貨物銷售閤同公約》的主要內容
四、我國關於執行《聯閤國國際貨物銷售閤同公約》應注意的幾個問題
五、1974年《聯閤國貨物買賣時效期限公約》
六、國際貿易慣例
七、《1980年國際貿易術語解釋通則》中的FOB、CIF、C&F的主要內容
八、1986年《國際貨物銷售閤同法律適用公約》的主要內容
九、國際海上貨運中提單的法律意義
十、《國際鐵路貨物聯運協定》的主要內容
十一、1929年《統一國際航空運輸某些規則的公約》規定的承運人的責任責任期間和免責事項
十二、國際貨物運輸保險閤同及保險人和被保險人的基本權利義務和法律適用
十三、1930年和1931年《解決本票匯票若乾法律衝突公約》和《解決支票若乾法律衝突公約》關於法律適用的幾項主要規定
十四、國際貿易中三種主要支付方式
十五、國際許可證協議的概念及主要種類
十六、我國《技術引進閤同管理條例》關於限製性商業條款的規定
十七、中外閤資經營企業閤同的主要法律問題
十八、國際貸款協議的法律適用
十九、國際工程承包閤同及其法律適用
二十、國際勞務閤同的法律適用
第十三章 侵權行為、不當得利和無因管理
一、侵權行為法律適用的幾種主要理論
二、在適用侵權行為地法時,對侵權行為地的認定上的衝突
三、侵權行為自體法說
四、我國關於涉外侵權行為法律適用的規定
五、國際海上侵權行為法律適用的一般製度
六1969年《國際油汙損害民事
責任公約》的主要內容
七、1929年《統一國際航空運輸若乾規則的公約》(華沙公約)的主要內容
八、1973年《産品責任法律適用公約》
關於産品責任準據法的規定
九、不當得利的準據法及其適用範圍
十、無因管理的準據法及其適用範圍
第十四章 婚姻傢庭
一、結婚實質要件的法律適用
二、結婚形式要件的法律適用
三、領事婚姻、兵役婚姻和公海婚姻
四、我國處理涉外結婚法律製度的主要內容
五、離婚的管轄權
六、離婚的法律適用
七、我國對涉外離婚管轄權的規定
八、夫妻人身關係的法律適用
九、夫妻財産關係方麵的意思自治
十、夫妻財産製的分割製和單一製
十一、夫妻財産關係準據法的變更問題
十二、確定子女婚生地位的準據法
十三、非婚生子女準正的準據法
十四、收養的法律適用
十五、父母子女關係的準據法
十六 監護
十七、扶養的法律適用
十八、我國關於扶養法律適用的規定
第十五章 繼承和遺囑
一、繼承準據法的幾種主要製度
二、繼承的區彆製
三、繼承的同一製
四、繼承區彆製和同一製的優劣
五、在無人繼承財産歸屬上的兩種對立主張
六、立囑能力的準據法及其時際衝突
七、遺囑方式準據法的新發展和《遺囑處分方式法律衝突的海牙公約》
八、遺囑撤銷的法律適用
九、遺囑實質有效性的準據法
十、《死者遺産繼承準據法公約》的主要內容
十一、我國有關遺産繼承法律適用的規定
第十六章 國際民事訴訟程序
一、國際民事訴訟程序的概念
二、國際民事訴訟程序的基本原則
三、國民待遇原則是調整外國人民事訴訟地位的一般原則
四、外國人民事訴訟權利和行為能力的法律適用
五、國際民事訴訟中的訴訟費用擔保
六、訴訟費用的免除
七、訴訟代理和訴訟代理人
八、我國法律有關國際民事訴訟中訴訟代理人的規定
九、國際民事管轄權的概念、意義、原則和分類
十、我國《民事訴訟法》有關國際民事管轄的規定
十一、國傢豁免及其放棄
十二、我國關於國傢豁免的理論研究
十三、國際組織的豁免問題
十四、外交豁免的法律根據和限製
十五、我國有關外交豁免與領事豁免限製的主要規定
十六、我國有關司法協助一般製度的規定
十七、域外送達的一般法律問題
十八、我國域外送達的法律製度
十九、域外調查取證的一般法律問題
二十、我國域外調查取證的法律製度
二十一、我國《民事訴訟法》對涉外民事訴訟中期間的特彆規定
二十二、我國《民事訴訟法》有關涉外民事訴訟中的財産保全製度的規定
二十三、外國法院判決的承認和執行的條件
二十四、外國判決的執行程序
二十五、我國《民事訴訟法》有關我國與外國法院間相互承認和執行判決的規定
第十七章 國際商事仲裁
一、國際商事仲裁的性質和特點
二、國際商事仲裁機構的種類及國際上幾個最重要的商事仲裁機構
三、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和中國海事仲裁委員會的新仲裁規則較之過去的仲裁規則所作的重要修改
四、仲裁程序的法律適用和仲裁法
五、國際商事仲裁中實體問題的法律適用
六、仲裁協議的概念和種類
七、仲裁協議一般應包括的內容
八、仲裁協議的效力
九、仲裁的申請和受理
十、仲裁員的指定和仲裁庭的組成
十一、仲裁審理中的保全措施
十二、仲裁裁決的時間、形式、內容和定案效力
十三、確定仲裁裁決國籍的根據
十四、承認和執行外國仲裁裁決的一般條件和程序
十五、我國民事訴訟法關於人民法院執行我國涉外仲裁機構作齣的裁決
的條件和程序
十六、人民法院承認和執行外國仲裁裁決的條件和程序
· · · · · · (
收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