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体描述
作者简介
本书作者简介
吴大华 男,1963年6月生于湖南新晃,侗族。西南政
法大学法学学士(1984)和法学硕士(1987)。现为中国人
民大学法学院刑法专业博士生,贵州民族学院法学副教授,
法律系副主任,院学术委员会委员。跨世纪学术带头人。兼
任中国法学会理事、中国犯罪学研究会理事暨未成年人法
制教育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委员。1995年12月,被中国法学
会评为“全国杰出青年法学家提名奖”获得者。出版专著、
主编、合著《民族与法律》、《民族法学通论》、《犯罪与社
会》、《犯罪控制论》、《中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新刑法
实务全书》、《新刑法全书》、《刑法释义与司法适用》、《中国
刑法典的修改与适用》、《毒品犯罪研究》、《刑事判解研究》
等30余种;在国内报刊发表论(译)文80余篇。主持、协
助主持、参与国家或省、部级社会科学基金项目8项。
蒋宪平 男,1954年7月生于江苏宜兴。现为江苏省宜
兴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中国检察官协会会员。中国犯罪学
研究会理事,无锡市检察学会理事,宜兴市检察学会会长。
曾在《检察时政》、《人民检察》、《检察理论研究》、《民主与
法制》、《法学天地》、《江南论坛》等报刊杂志发表法学论文
20余篇。其中《遏制贪污贿赂犯罪需主体式预防》、《论对贪
污贿赂犯罪惩以罚金刑》等多篇文章曾获国家、省级优秀论
文奖。
詹复亮 男,1962年11月生于浙江乐清,毕业于华东
政法学院法学系。现为浙江省温州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中
国法学会会员、中国犯罪学研究会会员、中国检察官协会会
员。出版专著、合著:《职务犯罪侦查理论与实践》、《当代
中国反腐败问题与对策》、《职务犯罪诉讼新论》、《职务犯罪
认定处理实务全书》等,约200万字,并在《法学》、《政治
与法律》等刊物上发表或荣获全国性、省市级理论研讨会一
等奖、二等奖、优秀论文奖等学术论文20余篇。
目录信息
绪论
第一节 新刑法修订概述
一、修订刑法的必要性
二、修订刑法的重大意义
三、修订刑法的指导思想
四、修订刑法的过程
五、刑法修订的主要内容
六、修订刑法的实施
第二节 罪名概述
一、罪名的概念及其功能
二、罪名立法模式
第三节 新刑法罪名确定原则
一、法定原则
二、准确原则
三、明确原则
四、简洁原则
五、协调原则
六、新刑法罪名确定原则
第四节 新刑法罪名的设立
第五节 新刑法罪名通览
一、危害国家安全罪的种类
二 危害公共安全罪的种类
三、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的种类
四、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的种类
五、侵犯财产罪的种类
六、扰乱公共秩序罪的种类
七、危害国防利益罪的种类
八、贪污贿赂罪的种类
九、渎职罪的种类
十 军人违反职责罪的种类
第一章 危害国家安全罪
第一节 危害国家安全罪概述
一、危害国家安全罪的概念和构成特征
二、危害国家安全罪的种类
第二节 危害国家安全的主要犯罪
一、背叛国家罪
二、分裂国家罪
三、武装叛乱、暴乱罪
四、投敌叛变罪
五、间谍罪
六、为境外窃取、刺探、收买、非法提供
国家秘密、情报罪
第三节 危害国家安全的其他犯罪
一、煽动分裂国家罪
二、颠覆国家政权罪
三、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
四、资助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罪
五、叛逃罪
六 资敌罪
第二章 危害公共安全罪
第一节 危害公共安全罪概述
一、危害公共安全罪的概念和构成特征
二、危害公共安全罪的种类
第二节 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的犯罪
一、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的主要犯罪
二、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的其他犯罪
第三节 破坏特定对象危害公共安全的犯罪
一、破坏特定对象危害公共安全的主要犯罪
二、破坏特定对象危害公共安全的其他犯罪
第四节 组织、领导、参加恐怖活动组织罪
一、组织、领导、参加恐怖组织罪的概念
和构成特征
二、组织、领导、参加恐怖组织罪的处罚
第五节 有关枪支、弹药、爆炸物、
核材料的犯罪
一、非法制造、买卖、运输、邮寄、储存
枪支、弹药、爆炸物罪
二、非法买卖、运输核材料罪
三、违规制造、销售枪支罪
四、盗窃、抢夺枪支、弹药、爆炸物罪
五、抢劫枪支、弹药、爆炸物罪
六、非法持有、私藏枪支、弹药罪
七、非法出租、出借枪支罪
八、丢失枪支不报罪
九、非法携带枪支、弹药、管制刀具、
危险物品危及公共安全罪
第六节 重大责任事故方面的犯罪
一、重大责任事故方面的主要犯罪
二 重大责任事故方面的其他犯罪
第三章 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
第一节 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罪
一、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罪慨述
二、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的主要犯罪
三、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的其他犯罪
第二节 走私罪
一、走私罪概述
二、走私的主要犯罪
三、走私的其他犯罪
第三节 妨害对公司、企业的管理秩序罪
一、妨害对公司、企业的管理秩序罪概述
二、妨害对公司、企业管理秩序的主要犯罪
三、妨害对公司、企业管理秩序的其他犯罪
第四节 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罪
一、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罪概述
二、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的主要犯罪
三、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的其他犯罪
第五节 金融诈骗罪
一、金融诈骗罪概述
二、金融诈骗的主要犯罪
三、金融诈骗的其他犯罪
第六节 危害税收征管罪
一、危害税收征管罪概述
二、危害税收征管的主要犯罪
三 危害税收征管的其他犯罪
第七节 侵犯知识产权罪
一、侵犯知识产权罪概述
二、侵犯知识产权的主要犯罪
三、侵犯知识产权的其他犯罪
第八节 扰乱市场秩序罪
一、扰乱市场秩序罪概述
二、扰乱市场秩序的主要犯罪
三 扰乱市场秩序的其他犯罪
第四章 侵犯公民人身权利 民主权利罪
第一节 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概述
一、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的
概念和构成特征
二、侵犯公民人身权利 民主权利罪
的分类
第二节 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罪
一、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的主要犯罪
二、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的其他犯罪
第三节 侵犯公民民主权利罪
一、侵犯公民民主权利的主要犯罪
二、侵犯公民民主权利的其他犯罪
第四节 妨害婚姻、家庭罪
一、妨害婚姻、家庭的主要犯罪
二 妨害婚姻 家庭的其他犯罪
第五章 侵犯财产罪
第一节 侵犯财产罪概述
一 侵犯财产罪的概念和构成特征
二、侵犯财产罪的种类
第二节 一般主体侵犯财产的犯罪
一、一般主体侵犯财产的主要犯罪
二、一般主体侵犯财产的其他犯罪
第三节 特殊主体侵犯财产的犯罪
一、特殊主体侵犯财产的主要犯罪
二 特殊主体侵犯财产的其他犯罪
第六章 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
第一节 扰乱公共秩序罪
一、扰乱公共秩序罪概述
二、扰乱公共秩序的主要犯罪
三、扰乱公共秩序的其他犯罪
第二节 妨害司法罪
一、妨害司法罪概述
二、妨害司法的主要犯罪
三、妨害司法的其他犯罪
第三节 妨害国(边)境管理罪
一、妨害国(边)境管理罪概述
二、妨害国(边)境管理的主要犯罪
三、妨害国(边)境管理的其他犯罪
第四节 妨害文物管理罪
一、妨害文物管理罪概述
二、妨害文物管理的主要犯罪
三、妨害文物管理的其他犯罪
第五节 危害公共卫生罪
一、危害公共卫生罪概述
二 危害公共卫生的主要犯罪
三、危害公共卫生的其他犯罪
第六节 破坏环境资源保护罪
一、破坏环境资源保护罪概述
二、破坏环境资源保护的主要犯罪
三、破坏环境资源保护的其他犯罪
第七节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
一、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概述
二、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的主要犯罪
三、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的其他犯罪
第八节 组织、强迫、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罪
一、组织、强迫、引诱、容留、介绍
卖淫罪概述
二、组织、强迫 引诱 容留 介绍卖淫
的主要犯罪
三、组织、强迫、引诱 容留 介绍他人
卖淫的其他犯罪
第九节 制造、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罪
一、制造、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罪概述
二、制造、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的主要犯罪
三 制造 贩卖 传播淫秽物品的其他犯罪
第七章 危害国防利益罪
第一节 危害国防利益罪概述
一、危害国防利益罪的概念和构成特征
二、增设危害国防利益罪的立法理由
第二节 侵犯军人职务的犯罪
一、阻碍军人执行职务罪
二 阻碍军事行动罪
第三节 侵犯国防资产的犯罪
一、破坏武器装备、军事设施、军事通信罪
二、故意提供不合格武器装备、军事设施罪
三、过失提供不台格武器装备、军事设施罪
第四节 扰乱军事禁区、管理区的犯罪
一、聚众冲击军事禁区罪
二、聚众扰乱军事管理区秩序罪
第五节 冒充军人招摇擅骗罪
一、冒充军人招摇撞骗罪的概念和构成特征
二、冒充军人招摇撞骗罪的认定
三、冒充军人招摇撞骗罪的处罚
第六节 破坏兵役制度的犯罪
一、煽动军人逃离部队罪
二、雇用逃离部队军人罪
三、接送不合格兵员罪
四、战时拒绝、逃避征召、军事训练罪
五、战时拒绝、逃避服役罪
第七节 妨害部队管理秩序的犯罪
一、伪造、变造、买卖部队公文、证件、印章罪
二、盗窃、抢夺武装部队公文、证件、印章罪
三、菲法生产、买卖军用标志罪
第八节 扰乱作战秩序犯罪
一、战时故意提供虚假敌情罪
二、战时造谣扰乱军心罪
三、战时窝藏逃离部队军人罪
第九节 妨害作战后勤保障的犯罪
一、战时拒绝、故意延误军事订货罪
二 战时拒绝军事征用罪
第八章 贪污贿赂罪
第一节 贪污贿赂罪概述
一、贪污贿赂罪的概念和构成特征
二、贪污贿赂罪的种类
第二节 贪污贿赂的主要犯罪
一、贪污罪
二、挪用公款罪
三、受贿罪
四、单位受贿罪
五、行贿罪
六、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
第三节 贪污贿赂的其他犯罪
一、介绍贿赂罪
二、单位行贿罪
三、隐瞒境外存款罪
四、私分国有资产罪
五 私分罚没财物罪
第九章 渎职罪
第一节 渎职罪概述
一、渎职罪的概念和构成特征
二、渎职罪的种类
第二节 渎职罪的主要犯罪
一、玩忽职守罪
二、滥用职权罪
三、故意泄露国家秘密罪
四、过失泄露国家秘密罪
五 徇私枉法罪
六、枉法裁判罪
七、私放在押人员罪
八、环境监管失职罪
九、放纵走私罪
十、放纵制售伪劣商品犯罪行为罪
十一、招收公务员、学生舞弊罪
第三节 渎职的其他犯罪
一、失职致使在押人员脱逃罪
二、徇私舞弊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罪
三、徇私舞弊不移交刑事案件罪
四、滥用管理公司、证券职权罪
五、征税舞弊不征、少征税款罪
六、徇私舞弊发售发票、抵扣税款、出口退税罪
七、违法提供出口退税凭证罪
八、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签订、履行合同失职罪
九、违法发放林木采伐许可证罪
十、传染病防治责任失职罪
十一、非法批准征用、占用土地罪
十二、非法低价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罪
十三、商检徇私舞弊罪和商检失职罪
十四、动植物检疫徇私舞弊罪和动植物检疫失职罪
十五、办理偷越国(边)境罪人员出入境证件罪
和放行偷越国(边)境人员罪
十六、不解救被拐卖、绑架妇女、儿童罪和阻碍
解救被拐卖、绑架妇女、儿童罪
十七、帮助犯罪分子逃避处罚罪
十八 失职造成珍贵文物损毁 流失罪
第十章 军人违反职责罪
第一节 军人违反职责罪概述
一、军人违反职责罪的由来
二、军人违反职责罪的概念和构成特征
第二节 危害作战秩序的犯罪
一、危害作战秩序的主要犯罪
二、危害作战秩序的其他犯罪
第三节 妨害部队管理秩序的犯罪
一、妨害部队管理秩序的主要犯罪
二、妨害部队管理秩序的其他犯罪
第四节 妨害部队战斗力的犯罪
一、妨害部队战斗力的主要犯罪
二、妨害部队战斗力的其他犯罪
第五节 侵害国防资产的犯罪
一、侵害国防资产的主要犯罪
二、侵害国防资产的其他犯罪
第六节 侵害居民和俘虏的犯罪
一、战时残害居民 掠夺居民财物罪
二、私放俘虏罪
三 虐待俘虏罪
主要参考书目
· · · · · · (收起)
读后感
用户评价
这本书的装帧设计简直是一场视觉盛宴。封面采用了深沉的墨绿色调,搭配烫金的字体,散发着一种庄重而又现代的气息。触摸上去,那厚实的纸张和精细的压纹,无不体现出出版方的匠心独运。我特别喜欢它在细节上的处理,比如扉页上那段引人深思的拉丁文引用,让人在翻开书页之前就对即将踏入的法律世界充满了敬畏感。内页的排版也极为考究,字体大小适中,行距舒适,即便是长时间阅读也不会感到视觉疲劳。更不用说那令人愉悦的装订方式,书页展开平整,方便阅读和做笔记。这本书不仅是一部学术著作,更像是一件值得珍藏的艺术品,放在书架上都显得气质非凡。它带来的阅读体验,从拿起它那一刻起就已经超越了单纯获取知识的层面,而升华成了一种对阅读本身的享受。我甚至会特意挑选一个安静的午后,泡上一杯浓茶,在柔和的灯光下,慢慢品味这本书带来的每一个细节,这种仪式感,是很多当代出版物难以比拟的。
这本书的文字风格可以说是**古朴中蕴含锐气**。作者在阐述那些复杂、晦涩的法律概念时,没有采用时下流行的那种过度口语化或过于碎片化的叙事方式,而是保持了一种严谨而又不失文采的笔调。他的遣词造句颇有大家风范,用词精准,逻辑链条清晰得如同瑞士钟表的齿轮,每一步的衔接都天衣无缝。我尤其欣赏作者在进行理论剖析时,那种抽丝剥茧的能力。他能将一个看似庞杂的法律条文,层层解构,直至其核心的价值取向和立法精神,然后又以一种高度凝练的语言将其重塑,让人茅塞顿开。阅读过程中,我常常需要停下来,反复琢磨某些段落的精妙之处,那种感觉就像是跟随一位技艺高超的雕塑家,看着他如何将一块粗粝的原石,打磨成一件光彩夺目的艺术品。这种文字的力量,在于它既满足了专业人士对深度的要求,又让初学者在迷雾中看到了前行的方向,绝非那种堆砌术语的“假学术”能比拟的。
这本书的理论深度无疑是令人震撼的,它绝非泛泛而谈的入门读物,更像是一次对现有法律体系的深度“体检”。作者似乎并未满足于仅仅梳理既有的判例和学说,而是大胆地提出了许多令人深思的质疑,甚至是对一些被奉为圭臬的传统解释提出了挑战性的观点。我感觉自己仿佛被带入了一场高强度的思想辩论赛中,每一次阅读都是一次思维的碰撞和重塑。书中对于那些灰色地带的探讨尤其精彩,作者没有急于给出简单的“是”或“否”的结论,而是细致地分析了不同立场背后的法理基础、社会背景乃至历史沿革。这种处理方式,极大地拓宽了我看待法律问题的视野,让我意识到,很多看似非黑即白的法律问题,其实都建立在无数复杂博弈的平衡点之上。读完后,我发现自己对一些原本以为已经理解透彻的法律原则,产生了更深层次的怀疑和探究的欲望,这才是真正优秀学术著作的价值所在——它激发了你继续思考的动力。
这本书的实用价值,在我看来,已经超越了纯粹的学术研究范畴,真正深入到了实务操作的肌理之中。它不仅是法学研究者案头必备的工具书,更是对一线从业人员极具指导意义的“指南针”。作者在论述中穿插了许多对司法实践中常见困境的深刻洞察,例如证据认定的模糊地带、程序正义与实体正义的权衡取舍等,这些都不是教科书能轻易涵盖的。我从中获得的启发,不仅仅是“应该如何解释法律”,更是“在面临真实冲突时,如何构建最稳固的法律论证链条”。尤其是在对待那些新近出现的、法律条文尚未完全覆盖的新型犯罪现象时,书中展现出的前瞻性和构建性思维,让人感到极大的安心。它仿佛提供了一种应对未来法律挑战的思维模式,而非仅仅是解决眼前的既有问题的答案集。这本书的价值,在于它教会你如何像一个真正的法律构建者一样去思考,去预见,去布局。
从内容结构上看,这本书的编排逻辑体现了作者极高的全局观和微观把控能力。它没有采用简单地按照法典顺序机械罗列的传统方法,而是似乎构建了一个全新的、更符合逻辑和实践需要的知识框架。比如,书中对于某一类犯罪的论述,常常会穿插引用其他领域的理论进行跨学科的参照和佐证,这使得原本僵硬的法学体系瞬间变得生动和富有生命力。章节之间的过渡衔接得极其自然流畅,几乎找不到任何生硬的转折点,仿佛是一部精心编排的交响乐,每一个声部都在恰当的时机进入和退出,共同推高了作品的整体张力。更令人称道的是,作者在处理复杂概念时,总能有效地平衡理论的宏大叙事与案例的微观展示,让你在领略全貌的同时,也不至于迷失在抽象的理论迷宫中。这种结构上的匠心,极大地提升了学习效率,使得原本枯燥的法律学习过程变成了一种结构清晰、富有层次感的探索之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