弗兰西斯·培根(Francis Bacon)是英国杰出的哲学家和文学家。他于1561年1月出生在伦敦一个官僚家庭,12岁时入剑桥大学三一学院(Trinity College,Cambridge),15岁时作为英国驻法大使的随员到巴黎供职,1579年因父亲病故而辞职回国,同年入格雷律师学院(Gray's Inn)攻读法学,1582年获得律师资格,从此步入浩瀚的学海和坎坷的仕途。培根在伊丽莎白一世时代仕途屡屡受挫,直到詹姆斯一世继立(1603)后他才开始走运,1603年受封为爵士,1604年被任命为皇家法律顾问,1607年出任首席检察官助理,1613年升为首席检察官,1617年内阁成为掌极玺大臣,1618年当上大法官并被封为男爵,1620年又被封为子爵。1621年,身为大法官的培根被控受陏,他认罪下野,从此脱离官场,家居著述,1626年在一次冷冻防腐的科学实验中爱寒罹病,于同年4月去世。
这本书1597年初版时只收有10篇文章,1612年版增至38篇,1625年版(即末版)增至58篇。在培根逝世31年后的1657年,有一个 Rawley版将培根的未完稿《论谣言》(Of Fame)作为第59篇收入其《随笔集》,但由于该篇只有“启承”尚无“转合”,故后来的通行本仍多以58篇为标准。 《随笔集》的内容涉及到政治、经济、宗教、爱情、婚姻、友谊、艺术、教育和伦理等等,几乎触及了人类生活的方方面面。作为一名学识渊博且通晓人情世故的哲学家和思想家,培根对他谈及的问题均有发人深省的独到之见。《随笔集》语言简洁,文笔优美,说理透彻,警句迭出,几百年来深受各国读者欢迎,据说有不少人的性格曾受到这本书的熏陶。于今天的青年读者,读《随笔集》就像听一位睿智的老人侃侃而谈,因为《随笔集》里包含着这位先哲的思想精髓。
这本书翻译的不错,和朋友推荐这本书,介绍说几百年过去了,这本书到现在都还很受用。嗯,很单薄无力的说辞。朋友堵了一句,一千年多年前的中国古诗词到现在不也很受用。一时哑口无言。 后来想想,他们之间是有微妙差别的,培根的这本书更多的是对社会、生活和自身的某个具体细...
评分某日刷桂枝知道这本书的,那道问题是“有什么写好应试作文的捷径”之类的,答主就抛出了这本宝书。说只要把这本书看完,无论遇到任何作文题,至少引用名人名言这关算是迎刃而解了,议论文的观点也容易借鉴。比较坏的一招是,还可以自己胡编适合写在文章里的话,署上培根勋爵的...
不是这个封面TOT
评分涉猎甚广 逻辑缜密
评分句句箴言!看完意识到自己要补圣经了
评分3.5
评分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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