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体描述
无论中西,明眼人作家写盲人多少有点“隔”,为了克服这“隔”,惯常是将小说写成象征或预言,是升华也是闪避。毕飞宇闭上眼睛,反其道而行之,老老实实“让盲人在小说中过日子”,遂成就了一步非凡脱俗的大器之作。小说一起无以伦比的细腻而熨帖的文笔,饱满而生动的叙述,写出一群盲人在急剧发展的都市丛林中的艰辛奋斗、日常劳作、梦想与尊严:在没有光的所在也要好好活。
作者简介
毕飞宇,1964年1月生于江苏兴化,1987年毕业于扬州师范学院中文系,同年赴南京任教,1992年至1998年任《南京日报》记者,1998年至今供职于江苏作家协会。
上世纪八十年代开始文学创作,著有《毕飞宇文集》四卷,《毕飞宇作品集》7卷,长篇小说《那个夏季 那个秋天》、《平原》、《推拿》。
目录信息
第一章 王大夫
第二章 沙复明
第三章 小马
第四章 都红
第五章 小孔
第六章 金嫣和泰来
第七章 沙复明
第八章 小马
第九章 金嫣
第十章 王大夫
第十一章 金嫣
第十二章 高唯
第十三章 张宗琪
第十四章 张一光
第十五章 金嫣、小孔和泰来、王大夫
第十六章 王大夫
第十七章 沙复明和张宗琪
第十八章 小马
第十九章 都红
第二十章 沙复明、王大夫和小孔
第二十一章 王大夫
尾声 夜宴
牙齿是检验真理的第二标准——毕飞宇 张莉
· · · · · · (收起)
读后感
冲出人挤人、人轧人、即宽广又逼仄,既宏阔又渺小、既鲜活又肃杀的乡村王家庄,抵达城市和变动不居的城市生活;穿越革命既高涨又衰落的20世纪六七十年代,直面多元异质繁衍滋生的“当下”和同样多元异质的当下现实,将聪慧的视野圈定在熟悉又陌生的日常生活中,于其中捕捉蔓延...
写盲人的生活,困难显而易见。盲人行动受限,生活规律,外在生活的丰富度与常人不在一个层级。故事写得单薄自然寡味,写得厚实又有失真的风险,薄与厚的分寸考验作者的力道拿捏。写盲人自然要写盲人的自尊与敏感,写一个盲人群体,是从共性中挖掘个性,考验作者的精确度...
首先要说,这是本写得很有情义很中正的书。 它有情义,因为故事强调的,是盲人在不同的世界里,与普通人共通的本质。他们同样要挣钱、要恋爱、要结婚、要做爱,有七情六欲、勾心斗角、菜米油盐酱醋茶一地鸡毛的各种烦恼。这也是故事感人所在,读者在看王大夫与小孔的恋情、沙老...
我是去年在9月的《人民文学》上看的,当时不知道是个怎样的小说,看了一会就觉得新鲜,一股脑看完了。 以前没看过以盲人为主角的小说,今天看《南方周末》有毕飞宇的采访,才知道原来以前就没有过。 我因为颈椎不好,经常去推拿,所以对里面很多细节,感同身受。 小说有人说...
用户评价
我个人认为,这本书在世界观的构建上,达到了令人惊叹的深度和自洽性。它所设定的那个虚构的城市背景,与其说是一个地理上的位置,不如说更像是一个庞大的、充满隐喻的哲学模型。作者似乎花费了大量精力去设计这个世界的运行规则,从其独特的法律体系,到那些流传在民间却有着实际效力的古老习俗,无一不体现出作者构建体系的野心。更妙的是,这些复杂的设定并非生硬地通过百科全书式的介绍来灌输给读者,而是巧妙地融入到日常生活和人物的对话之中。你在读到一位角色抱怨公共交通系统的繁琐流程时,你实际上也在了解这个社会运作的底层逻辑;你在读到一段关于祭祀仪式的描述时,你才能明白这个社会对“秩序”的迷恋程度。这种将世界观与情节、人物性格完美耦合的处理方式,使得整个故事具有一种令人信服的厚重感。它提供的不是一个逃避现实的窗口,而更像是一面棱镜,通过折射另一个平行宇宙的规则,反过来让我们重新审视我们自己所处的这个世界的荒谬与合理之处。读完后,我甚至有一种错觉,仿佛我刚刚从一个真实存在的地方归来,对那个地方的一草一木都了如指掌。
这本书的语言风格,可以说是极其冷峻和疏离的,它几乎是刻意回避了传统小说中常见的那种温暖的、富有感染力的笔触。作者的遣词造句透露出一种知识分子特有的清醒和距离感,即便是描写最悲怆的场景,笔下流露出的也是一种近乎冷静的观察,很少有直接的情感宣泄。比如,书中描述一场家庭的巨大变故时,文字所传达的冲击力,并非来自于直接的哭喊或泪水,而是通过对环境细节——比如一盏未关的灯、桌面上散落的一只旧袜子——的冷静记录来实现的。这种“去情感化”的叙述方式,初读时会让人觉得略显刻薄或抽离,仿佛作者站在一个高处俯视着众生百态,丝毫不为所动。然而,正是这种冷静,使得读者在阅读过程中被迫将情绪的投射主体从作者转向自身。你必须自己去体会那种冰冷背后的灼热,自己去填补那份被刻意留白的悲伤。这种“留白”的艺术处理,使得文本具有了极高的解读空间,也让作品的耐读性大大增加,每一次重读,都会因为心境的变化而带来全新的感受。
这部作品在人物塑造上的功力实在令人叹为观止,简直是“群像戏”的典范。我读过很多注重心理刻画的小说,但像这样能将一个配角的心路历程写得比主角还丰满的,实属罕见。特别是那位始终在主角身后默默支持的女性角色,她没有一句慷慨激昂的宣言,她的存在感完全是通过她每一次不经意的选择和她眼神中转瞬即逝的情绪变化来体现的。作者没有使用传统的内心独白来交代她的动机,而是通过她与环境的互动——比如她整理书架时对书籍排列的坚持,或者她对待陌生人时那种略带疏离却又无比体贴的递水动作——来构建她的精神世界。这让我产生了一种强烈的代入感,仿佛我不是在阅读一个被构建的故事,而是在无意中窥视了真实生活中的某个复杂灵魂。而且,书中对不同阶层人物语言习惯的捕捉,精准得令人吃惊,那种带有地方口音的俚语和略显老派的表达方式,没有丝毫矫揉造作的感觉,反而让整个故事的背景感一下子立体了起来。读完合上书本时,我甚至会觉得,我认识书中那几位主要人物,他们就生活在我的隔壁,带着他们各自的秘密和疲惫。
这本书的叙事节奏简直是教科书级别的慢,我得承认,一开始我差点就想放弃了。作者似乎对“铺陈”有着近乎偏执的追求,每一个场景的切换,每一个人物的微小动作,都被描摹得纤毫毕现,细致到让人有时会觉得有些冗余。举个例子,书中有一段描写主角在一家老式茶馆里等待友人的场景,光是茶水冒出的热气在午后阳光下的折射,作者都能用上足足两页的篇幅来细致描绘,什么“琥珀色的光晕如同凝固的蜜糖,缓慢地流淌过粗瓷杯沿”,这种文学性的堆砌,对于追求情节推进的读者来说,无疑是一种煎熬。然而,如果你愿意沉下心来,慢慢咀嚼这些看似无谓的细节,你会发现,正是这些慢节奏的堆积,为接下来的情感爆发蓄积了巨大的能量。当真正有重大事件发生时,那些先前积累的沉闷感瞬间被冲破,那种强烈的反差感,反而成就了一种独特的阅读体验。我花了整整一周才读完前三分之一,但越往后读,越能体会到作者对“时间”这种抽象概念的把控,它不是流逝的,而是被刻意拉伸、甚至扭曲的,像一块被反复捶打的铜皮,韧性十足,最终敲打出令人震撼的音色。这本书更像是一部用文字搭建的慢镜头电影,你需要极大的耐心去适应它的呼吸频率。
从结构上看,这本书采用了非常大胆的“非线性叙事”手法,这无疑是其最引人注目,但也最容易让人生疑的一点。它不是简单地在过去和现在之间跳跃,而是像打乱了的拼图,将故事的碎片以一种看似随机的方式抛给读者,直到接近尾声才开始显现出完整的图像。一开始,我非常抗拒这种阅读方式,因为每当我刚刚适应一个场景的氛围,马上又被拉到了另一个完全不同的时间点和情绪中,那种认知上的跳跃感让我感到挫败。我甚至需要频繁地翻阅前面的章节来确认人物关系和时间线索。但有趣的是,这种故意制造的“迷失感”,反而契合了主题本身——关于记忆的不可靠性与真相的碎片化。作者仿佛在对读者说:你看到的“真实”只是你拼凑出来的,而真正的意义藏在那些被你忽略的、不连贯的瞬间里。到了后期,当我逐渐放弃去“强行理解”顺序,转而接受这种混乱时,那种豁然开朗的感觉非常震撼,仿佛自己也参与了一场破解谜题的智力游戏,而不是被动地接受信息。
爱真好,比浑身长满了眼睛都好
沙复明爱上都红是写的最好的一个段落,在一个只有声音和温度的世界“美”不重要,但却是盲人群体向着“全知”群体攀爬的心理缩影,又比如都红对小马的小心思。毕飞宇的生活体验还表现在小蛮的情欲写真(与小马的对话写的极好),以及沙复明病倒后众人的毫无察觉上,“尊严”带有强烈的自我封闭性,而非推己及人。小说情节当然源自“常识”,是较为精确的摹态,但是短句是否得当个人有所保留,相比刘震云的锤炼,似乎更应该表现一种“蠕动”,像是伸缩不定的距离触角。
很多看似漫不经心的句子,读起来却十分受用。把大段的心理描写图像化,色彩化,简单化,具体化,对小马和小孔,以及小马和洗头妹的心理描写相当到位。还有那段俩盲人的具体的对话: “泰来,我可漂亮了。我可是个大美女,你知道么?” “知道。” 金嫣一把抓住泰来的手说:“你摸摸,好看吗?” “好看。” “怎么个好看法?” 泰来为难了,他的盲是先天的,从来不知道什么是好看,憋了半天,用发誓一般的声音说:“比红烧肉还要好看。”
野心太大可是直到最后也没有一个收的过程,故事就这么尴尬地摊在那里。很多问题浅尝辄止,可惜了。
3.5★…看完的第一本kindle书…最大的好处是心理,可惜写得实在太满,作者总爱来一段总结式的评论,文风也带着全知的自我膨胀和夸耀,人物交叉起来常不如单独写得出彩,怪不得毕飞宇在最后的访谈中都承认可以写得更好…小说肯定比娄烨的电影版丰满,电影对人物有改动,重心亦不同,转移到小马身上,但各色人物来不及交代太多背景,也是难免遗憾,比如秦昊最后的吐血就显得有些莫名其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