颱灣“二·二八”事件檔案史料
編輯說明
第一章 事件背景
第一節 光復前之颱政設計
一 颱灣調查委員會座談會記錄(一九四四年七月)
四 颱灣省行政長官公署組織大綱
第二節 光復後之腐敗政治
第二章 事件經過
第一節 中央駐颱機關及颱灣省行政長官公署報告事件經過
第二節 監察院閩颱監察使署調查事件經過
第三章 事件善後
第一節 安撫颱灣民心
第二節 調查損失及撫恤
第三節 處置參預事件人員
第四節 全國各界對於妥處(二·二八)事件的建議
第五節 (二·二八)事件平息後的颱灣簡況
二 行政院秘書長等關於會商颱灣設省籌備委員會事緻蔣介石簽呈(一九四四年七月十七日)
三 颱灣接管計劃綱要(一九四五年三月)
(一九四五年九月四日)
五 軍事委員會為防備日本在颱活動緻行政院快郵代電(一九四五年九月廿二日)
六 颱灣行政區劃(域)研究會報告書(一九四五年)
七 財政部為暫不支用颱灣流通券事緻行政院秘書處公函(一九四五年十一月廿二日)
八 財政部為製定中央銀行監理颱灣銀行發行辦法緻行政院呈稿(一九四五年十二月十二日)
一 楊亮功緻於右任密報颱灣民情不穩情形電文一組(一九四六年一月廿一日至十月二十日)
二 國民黨中執會秘書處為抄送(颱灣現狀報告書)緻行政院函及各部復核情形(一九四六年一月十六日)
三 旅濾福建颱灣團體僞駁斥陳毅關於颱灣現況談話緻各報書(一九四六年三月)
四 美國記者報道颱灣接收之後行政腐敗混亂情形(一九四六年三月日)
五 陳儀為美國記者報道颱政腐敗情形緻行政院秘書處電(一九四六年六月八日)
六 行政院為辦理颱灣事宜緻中央設計局公函(一九四六年四月廿二日)
七 颱灣省施政總報告(一九四六年五月)
八 颱灣鋤奸團團長丘俠呈蔣介石函件(一九四六年七月七日)
九 上海(大公報)載陳儀答記者問(一九四六年十一月二十五日)
十 陳儀在(人民團體工作檢討會)上的訓詞(一九四六年十二月十日)
十 一關於行政〓問題陳儀答(和平日報)記者問(一九四七年一月十八日)
十 二陳儀就物價管製在記者招待會上的書麵談話(一九四七年二月十四日)
十 三各報刊載有關颱灣社會情形報道一組(一九四七年二月至三月)
十 四〓人山著(陳公俠氏治颱三大失策)(一九四七年三月)
十 五張琴著(颱灣真相)(一九四七年三月廿五日)
一 陳儀與招商局總經理徐學禹來往文電(一九四七年三月一日至三月十日)
二 招商局颱北分局等與總局來往文電(一九四七年三月一日至四月一日)
三 颱南鹽政局李熙元關於颱北市(二·二八)事件緻鹽政總局電(一九四七年三月二日)
四 資委會中國石油有限公司颱灣營業所緻總公司電(一九四七年三月三日至三月十七日)
五 楊亮功報告事件情形緻於右任密電(一九四七年三月九日至三月二十二日)
六 (二·二八)事件外理委員會組織大綱(一九四七年三月)
七 (二·二八)事件處理委員會嚮颱灣省行政長官公署提齣之三十二項條件(一九四七年三月)
八 颱灣省自治青年同盟章程
九 颱灣省自治青年同盟綱領
十 颱北市忠義服務隧章程
十 一(二·二八)事件平息後颱灣省參議會、〓政協進會等與各方來往文電(一九四七年三月)
十 二颱灣省行政長官公署〓製(二·二八)事件各縣市暴動情形簡錶(一九四七年三月)
十 三颱灣省政治建設協會、民主聯盟等散發之傳單
十 四颱灣省行政長官公署新聞室編(颱灣暴動事件紀實)(一九四七年四月)
一 楊亮功、何漢文關於颱灣(二·二八)事件調查報告及善後辦法建議案(一九四七年四月十六日)
二 監察院閩颱使團調查員鮑良傳等調查(二·二八)事件發生經過報告
三 颱灣省(二·二八)事件調查報告紀要(一九四七年三月三十日)
四 基隆市(二·二八)事件損失暨傷亡統計
五 新竹市政府處理(二·二八)事件有關報告
六 颱中市政府等關於(二·二八)事件的報告
七 彰化市(三·二)事件經過報告書
八 嘉義市(三·二)事件報告書
九 颱南市政府等關於(二·二八)事件的報告書
十 高雄市(二·二八)事件報告書
十 一屏東市關於(二·二八)事件的資料
十 二颱中縣政府編(本縣事件經過及處理意見書)
十 三颱南縣(二·二八)事件報告書
十 四高雄縣處理(二·二八)事件及損失調查報告書
十 五花蓮縣(二·二八)事件報告書
十 六(颱東事變)報告書
十 七颱北、颱中、高雄及花蓮縣主要民生日用品價格調查統計錶
十 八(皇民奉公會)人員參加(二·二八)事件者調查錶
十 九颱灣省現任公務人員概況
一 蔣介石等關於(二·二八)事件的講話、訓詞和實播詞(一九四七年二至三月)
1蔣介石關於颱灣事件報告詞
2白崇禧對颱灣全省廣播詞
3白崇禧對颱北市各機關人員訓詞
4白崇禧在颱中嚮颱灣全省同胞廣播詞
5白崇禧對颱灣全省高山同胞廣播詞
6白崇禧對颱北中等以上學校學生訓詞
7白崇禧對全國廣播詞
8白崇禧對颱灣省參議員訓洞
9楊亮功對颱灣全省廣播詞
10陳儀對颱灣同胞第一次廣播詞
11陳儀對颱灣同胞第二次廣播詞
12陳儀對颱灣同胞第三次廣播詞
13陳儀對颱灣同胞第第四次廣播詞
14陳儀告颱灣全省民眾書
15陳儀為實施清鄉告全省民眾書
16陳儀告駐颱灣全體官兵書
二 中國石油總公司宣慰颱省石油分公司各單位同仁〓視察(二·二八)事件損失狀況報告書(一九四七年四月二十日)
三 監察院閩颱監察使署一九四七年上年度工作檢討報告(節選)
一 颱灣省行政長官公署暨所受各機關公教人員因(二·二八)事件傷亡撫恤救濟辦法(一九四七年三月)
二 陳清文為報告(二·二八)事件後颱灣交通狀況緻交通部電(一九四七年三月十五日至十九日)
三 (二·二八)事件各機關公私損失概況錶
四 (二·二八)事件颱北市人民損失概況錶
五 招商局颱北分局為呈報(二·二八)事件遭受損失事緻招商局代電(一九四七年三月二十二日)
六 郵政總局、電信總局為報告(二·二八)事件期間颱灣郵電員工受傷情形緻交通部代電(一九四七年四月七日)
一 楊亮功、何漢文為請令飭颱灣省當局不得濫事拘捕事緻於右任電(一九四七年三月二十四日)
二 邱念颱關於特赦(二·二八)事件被捕人員之建議書(一九四七年十二月二十六日)
三 颱南地方法院重翻(二·二八)事件〓案後奉部令(從寬)處理參議員侯全成(妨害秩序)案公訴書(一九四八年六月八日)
一 監察委員何漢文簽呈(一九四七年三月四日)
二 旅濾颱灣各團體為(二·二八)慘案告全國同胞書(一九四七年三月五日)
三 旅濾颱灣六團體(二·二八)慘案聯閤後援會聲明(一九四七年三月五日)
四 (正言報)載魯莽撰〓(喪團體,失人心,陳公俠以自解——初論颱北流血事件)(一九四七年三月五日)
五 邱念颱關於處理(二·二八)事件緻於右任電(一九四七年三月六日)
六 (申報)刊登(開心颱北事件的善後)之社論(一九四七年三月六日)
七 (益世報)發錶颱北旅濾六團體要求實行自治〓嚴懲(二·二八)慘案凶手之通訊(一九四七年三月六日)
八 (立報)發錶社論要求撤換陳儀(一九四七年三月七日)
九 於右任緻楊亮功電(一九四七年三月十日)
十 新生颱灣建設會等二十八團體為妥處颱灣事件善後事緻於右任呈(一九四七年三月十日)
十 一(大公報)社論希望颱灣官民要停止衝突(一九四七年三月十一日)
十 二(新聞報)發錶再論颱局的社論(一九四七年三月十一日)
十 三(文匯報)社論要求政府趕快解決颱灣事件(一九四七年三月十一日)
十 四(新中華報)社論(國傢、人民、政客孰重?——論颱灣民變的因果及解決方針)(一九四七年三月十四日)
十 五(新民報)社論要求閤理解決颱灣事件(一九四七年三月十四日)
十 六(二·二八)慘案颱胞慰問團呈於右任關於處理颱灣事件意見書(一九四七年三月十四日)
十 七賴慶榮關於颱北事件緻包惠僧函(一九四七年三月十五日)
十 八陳懷颱撰文稱陳儀應明正典刑(一九四七年三月十六日)
十 九颱灣(二·二八)慘案聯閤後援會為挽救颱灣危局緻於右任電(一九四七年三月十九日)
二 十陳儀報告(二·二八)事件情形緻吳鼎昌等電(一九四七年三月二廿四日)
二 十一丁超五等緻蔣介石呈(一九四七年三月二十六日)
二 十二颱灣旅京濾七團體請原代錶團為速行妥處颱灣善後事緻於右任呈(一九四七年三月三十一日)
二 十三邱念颱關於妥處(二·二八)事件善後事宜之報告、建議書及意見書(一九四七年四月)
二 十四颱灣省國大代錶陳紹平等請速行妥處颱灣慘案善後事宜之意見書(一九四七年四月二十四日)
一 颱灣省颱南市參議會重申颱灣為中國疆土緻國民政府代電(一九四七年十二月十九日)
二 楊亮功關於颱灣省情緻於任密函(一九四八年三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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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