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明威(Ernest Hemingway,1899~1961)美国小说家、诺贝尔文学奖获得者。1899年7月21日生于芝加哥市郊橡胶园小镇。父亲是医生和体育爱好者,母亲从事音乐教育。6个兄弟姐妹中,他排行第二,从小酷爱体育、捕鱼和狩猎。中学毕业后曾去法国等地旅行,回国后当过见习记者。第一次大战爆发后,他志愿赴意大利当战地救护车司机。1918年夏在前线被炮弹炸成重伤,回国休养。后来去加拿大多伦多市星报任记者。1921年重返巴黎,结识美国女作家斯坦因、青年作家安德森和诗人庞德等。1923年发表处女作《三个短篇小说和十首诗》,随后游历欧洲各国。1926年出版了长篇小说《太阳照常升起》,初获成功,被斯坦因称为“迷惘的一代”。1929年,反映第一次世界大战的长篇巨著《永别了,武器》的问世给作家带来了声誉。 30年代初,海明威到非洲旅行和狩猎。1935年写成《非洲的青山》和一些短篇小说。 1937年发表了描写美国与古巴之间海上走私活动的小说《有钱人和没钱人》。西班牙内战期间,他3次以记者身份亲临前线,在炮火中写了剧本《第五纵队》,并创作了以美国人参加西班牙人民反法西斯战争为题材的长篇小说《丧钟为谁而鸣》(1940)。他曾与许多美国知名作家和学者捐款支援西班牙人民正义斗争。1941年偕夫人玛莎访问中国,支持我国抗日战争。后又以战地记者身份重赴欧洲,并多次参加战斗。战后客居古巴,潜心写作。1952年,《老人与海》问世,深受好评,翌年获普利策奖。1954年获诺贝尔文学奖。卡斯特罗掌权后,他离开古巴返美定居。因身上多处旧伤,百病缠身,精神忧郁, 1961年7月2日用猎枪自杀。 海明威去世后发表的遗作,主要有:《岛在湾流中》(1970)和《伊甸园》(1986)。他那独特的风格和塑造的硬汉子形象对现代欧美文学产生深远的影响。
美国青年巴恩斯在第一次世界大战中脊椎受伤,失去性能力,战后在巴黎任记者时与英国人阿施利夫人相爱,夫人一味追求享乐,而他只能借酒浇愁。两人和一帮男女朋友去西班牙潘普洛纳参加斗牛节,追求精神刺激。夫人拒绝了犹太青年科恩的苦苦追求,却迷上了年仅十九岁的斗牛士罗梅罗。然而,在相处了一段日子以后,由于双方年龄实在悬殊,而阿施利夫人又不忍心毁掉纯洁青年的前程,这段恋情黯然告终。夫人最终回到了巴恩斯身边,尽管双方都清楚,彼此永远也不能真正地结合在一起。
1926年,还藉藉无名的海明威推出了首部长篇《太阳照常升起》,个人以为是他最好的长篇之一,虽然在当时算不上石破天惊。之前,他也有过一系列短篇投石问路,纵然水波不兴,也成为长篇准备中的练笔,使长篇处女作丝毫没有生涩的痕迹。当然这也有巴黎的良好催化作用在其中——饥...
评分读的第一本海明威小说,光从故事情节及语言来看,感觉比较一般。读完此书,想到一句话:“谁都曾年轻过”。书中翻来倒去的多角恋爱读起来实在是有点乏味,漂亮高贵的阿施利夫人最终也不过是爱情的牺牲品,而那些为她所迷的男子也最终没一个得到她的芳心。也许,女人最终需要的...
评分本来只想说翻译的不是很好,结果看到译者前言里,译者写道:“巴恩斯和勃莱特作为资产阶级青年一代的代表,既是帝国主义战争的受害者,又是优势腐朽没落的资本主义精神文明的产物”。 看到这里不免非常的反感和好笑,觉得不必再客气了。我得说这部小说翻译的很糟。 ...
评分 评分我的毕业论文写的是这本小说,当时为了写够字数,查了很多资料,以至于我不记得自己对这本书的最初的感觉。几年以后,唯一能记起主人公早上一觉醒来,从窗子看见,外面街道上狂欢节已经开始那段给我带来的强烈的自由和欣喜。
用比尔的话来诠释所谓的迷茫一代,"你是一名流亡者。你已经和土地失去了联系。你变得矫揉造作。冒牌的欧洲道德观念把你毁了。你嗜酒如命。你头脑摆脱不了性的问题。你不务实事,整天消磨在高谈阔乱之中。你是一名流浪者,明白吗?你在各家咖啡馆来回转悠。" 这些只是禁锢人形的东西,禁锢人心的东西海明威只是在这本书里面暗喻几分,就像陪同斗牛的犍牛一样,我们不过是被生活支配的玩偶。码住以后再读,有必要。
评分“他(海明威)发展了一种风格来充分地表达他对生活的看法,而且这风格尽管有时暴露其局限和缺点,但在其较成功的时刻可以说是现代文学中最冷峻最直接的语言,最干练最不加雕饰的风格,最明晰最写实的散文。”——卡尔维诺
评分读不懂也读不下去。。。。。
评分並不喜歡海明威。巴黎旅遊指南+咖啡館+酒+沒頭沒尾的對話。真是看夠了。
评分同一个版本,同一个译者,上海译文却一遍一遍的翻新封面的出版,这尼玛是坑爹呢?还是坑爹呢?还是坑爹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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